第三皇权是在排除来自各方面的侵扰之后得以巩固的它经历了与各方面政治势力的较量和斗争。先宗法血缘关系一度仍被作为维护皇权的主要支柱。秦始皇罢封建设郡县削弱宗族势力西汉初却从反面接受教训“惩秦孤立而亡欲大封同姓以填抚天下”。这种以皇帝的叔伯兄弟子侄封王封侯以宗法关系维护和支持中央皇权的方法一度又得到恢复。但实践证明这些刘氏侯王并未以宗法为重他们一旦裂土封疆随着封地经济政治军事力量的膨胀有人便居然觊觎帝位企图染指皇位和皇权甚至兴兵作乱诸王互相火并、告状的现象更是相继生。这不仅直接威胁到皇权而且也给社会带来动乱。因此皇帝只得再一次以郡县制代替宗藩制。其次由皇后妃嫔的兄弟子侄们构成的外戚以及由皇帝左右近幸侍从和宦官组成的集团也往往乘隙窃据权柄。尤其是在皇帝幼小、昏庸女主当权时更易于得逞。他们专横跋扈视皇帝为傀儡**弄权直接威胁到皇权的存在也给社会带来动乱。当矛盾激化到不可能调和时皇帝或者是利用其他政治势力将他们铲除或者是屈辱俯伏于他们的权威之下。再者帮助皇帝打天下和治天下的功勋集团已经上升为统治集团的中坚。其成员身居显位掌有实权往往又是累世公卿有很大的政治潜在势力。他们在地方上拥有大量土地财产形成世族豪强势力。皇帝不得不依靠他们同时又必须时刻防备他们对皇权的侵犯。秦汉至魏晋皇权与勋贵集团既互相依赖又互相戒备有时激为诛戮功臣或兵变政变。魏晋南北朝的政权更替大都是由于这些勋贵世族势力的颠覆而造成的。
皇帝制度中一切规定和程序都是为了保证皇帝畅行无阻地行使权力。皇帝的意志就是最高的法律。皇帝个人的才智素质有时能够决定一代政局是否稳定。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的皇帝制度绝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形势以及个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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