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之领袖人才问题(3)
夫纲纪之使人服从,非服从在上之人,乃服从制度也。在上者,若以纲纪使人服从个人,则社会风气稍开通之处,在下之人必生反动。于是在上者,不能不使用惩罚之法,迫人服从。强迫愈甚,反动愈烈,终必上下交恶,而团体溃散矣。
义务心
义务心,即担负责任心也。此心非天然生成,乃逐渐养成者也。养成之道,须善用机变之手段,建设之天性,循循善诱,则义务心自然产生,而以尽义务为光荣。社会中尽义务之标准愈高,则团体愈坚,而进步愈速。
义务有易尽难尽之别,虽然难尽者,亦可设法减少其难。其法不外乎造成相当之空气,及表示相当之态度,以鼓励之、激劝之,则其所尽之义务,虽至卑微,至艰难,亦未有不愿尽之者矣。在实业界中常用改良设备之方法,使尽义务者,减少其辛苦,增加其能率。此实为绝妙良法。往往有人以为应尽之义务,理当艰难,否则,将养成柔弱之性情。是不尽然。若人视其义务为特别艰难,则将以为领袖无减轻其艰难之智能,而启轻视之心,或生怨恶之念。故有可减轻之义务,当尽力减轻之。若真无法减轻,亦须使人明知其为不能减轻者。则人自无不愿尽力。盖尽义务,原非令人受罪也。若可以减轻而不减轻,则人将畏难,恶劳,而不肯尽义务矣。
爱国心
有国家思想而后能有爱国心。爱国之道,有二:即“霸道”、“王道”,是也。徒爱己国而不爱人国,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如秦始皇之并吞六国,德皇之欲征服天下,与现在日本之侵略狂,是皆以害他国利己国为爱国。斯霸道也。若夫王道,其程度较高,先尽心竭力以利己国,而后以其余力扶助弱小之国。救济人群,促进文化,以明明德于天下,使普天之下,莫不尊敬己国,是为大同之爱国思想,而为王天下之道也。
爱国心,即国民之合群与团结心也。推其发源。始于个人思想,由个人思想扩充而融化之,遂变为家庭、社会、国家之思想。但个人家庭与社会之权利,当有一定之范围,切不可高出爱国心之上;庶几私人之争利,党派之夺权,以及资本家与工人之冲突,始有解决之希望。否则,人将自私自利,纷争不已,无从团结而谋统一矣。
团体
团体心为使人能团结之心力。欲养成此心,须有良美之遗风,完备之组织,高尚之宗旨,又须有优秀之分子,尽力提倡而后团体心始能油然发生。不论政界、军界、学界、商界,其办事能率之高下,成绩之优劣,全以其团体心之强弱为断。故团体心之养成,极为紧要。兹将养成团体心之要素,分别详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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