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维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三节 市场失灵(4)(2/2)
    这两个例子都说明,对于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利益相关者各方通过合约谈判来解决问题。在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科斯提出了上述思想,后来被人们总结为科斯定理。简而言之,科斯定理是说:如果交易成本很低,自主谈判会给外部性问题带来有效的解决方案。譬如,在造纸企业的污染中,如果居民所受额外污染之损害超过了企业从额外污染中所得的价值,那么,要么从法律上界定企业不能排放额外的废水,要么企业有权排放额外的废水,但是居民可以联合出价补偿企业让其不要排放额外的废水,而且他们之间的协议可以达成,因为居民以其免受伤害之价值在补偿企业不排放额外废水之经济损失后还会有剩余。此外还可发现,从科斯定理看来,初始产权的界定只影响利益分配,并不影响经济效率,因为无论权利界定在何方,最后的经济效率(社会产出和总福利)是一样的。

    但是,也有经济学家称科斯定理为“科斯谬误”,比如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1942—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在谈判者很多的情况下,“搭便车”问题——即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去谈判而自己坐享谈判的成果——会使得人们无法组织谈判,科斯定理也就没有意义。参见斯蒂格利茨(1998)。现在大多数经济学家同意,谈判方人数很少时,自主谈判通常可能产生有效的结果,但谈判方人数很多时,试图通过自主谈判解决外部性问题通常不可行,或者行动成本过于高昂。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