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旗袍(4)
南丁一愣,笑容僵住了,眼神里堆积出了惊愕的乌云,到最后竟有一丝惊恐了。正好曲子完了,她慌张地转头去看了一眼,再回头面对奕华时,“扑哧”地笑出了声:“你搞错了吧?你才是大作家呐。他才不写什么东西。还说中国是没有真正文学的,现在作家写的东西像幼儿在搭积木。生活倒更像文学了,处处都是文学,人人都是作家。你说这人说话多讨厌。”
南丁真是聪明,话语指东打西,夹枪带棍的,奕华不知该如何接下去了……
自然是冷场。在休止符状态中,奕华呆呆地望着面前的女人,仍在琢磨她刚才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从惊讶到惊恐的眼神,多少被弄糊涂了:这女人是在说谎,还是就是事实呢?抑或,她的确从来就不知道林肯在写小说?她真像一个谜啊——那样的眼神与那样的侃侃而谈、甚至带着攻击性的回答,几者之间,是多么的不配套。
谁才是女人的真相?
只有弄清楚女人的真相,才能找到一直困绕奕华的那个问题,那个她迫切需要知道答案的问题:林肯是不是奥涅金?
这很重要吗?
是的,很要要。
如果林肯就是奥涅金,意味着林肯对奕华不完全是虚幻的。他们的灵魂一直相伴而行。
显然此时,在一脸明媚的南丁脸上什么都找不到了。她已神采奕奕地投入到更激烈的舞曲中,舞姿仍是端庄而淡定。只是喝酒来了劲头,与谁都“砰砰”碰着杯。见奕华还默默地呆在那儿神思恍惚,忙找人为奕华斟酒,满满的一杯。然后抚着奕华的肩头,碰杯。她说cheers,便自己先一口干了。
又为自己斟上了一杯。
“奕华啊,你知道你有样东西让我羡慕死了吗?你漂亮的女儿啊。前些时,我去上海托人找到你母亲了。你母亲没给你提过?……小姑娘比你当年还漂亮哩。你猜她的嘴巴有多乖巧?叫我南丁姐。我说比你妈还老呢,怎能叫姐?她说你长得就像姐姐嘛,人的生理年龄与实际的岁数不完全相关的。呵呵,太可爱了。可惜,我没有生育,我和林肯膝下无子。要不,我的儿子娶你的女儿多好。”她端起酒欲一干而尽,手却发抖,那的红色全倒在她的下巴上了,形成一道红色的瀑布,从下巴落向她麻质的白旗袍,前襟被弄湿了一大片,如画水墨画时,渐渐洇染出的牡丹。
她反复念叨:“假如我有儿子,娶你的女儿,多好。”
奕华说,你喝多了。便让服务生扶她去坐一坐。但她仍攥着奕华的手不放。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