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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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旗袍(3)(2/2)

    引来蜜蜂采摘它,

    西波涅,我的幸福就是你呀 ,

    西波涅……

    她仰头,双眼微闭,用没端酒杯的另一支手在空中旋转,像是在采摘虚幻中的玫瑰,一直从台上跳到台下,跳到奕华的对面,让奕华无处躲藏——

    许多年,林肯与她捉着迷藏,兜着圈子呐,山重水复的神秘无限。蓦然回首,林肯不过就站在那里,平淡无奇的,似是而非的——

    一个女人扮演了林肯的代言者,重归奕华的世界。通过她的中介,奕华似乎又在与林肯产生一种联系,像丢失了某件贵重物品,因时光过于久远,已绝望地打消了寻找的念头了,突然却见到了“失物招领”启事。但薄薄的一张纸,代表不了失物的本事。就如南丁绝对代表不了林肯。并且,她在干着毁灭的事,毁灭奕华一直保存得那么完好的幻影,那幻影属于遥不可及,属于奕华的独自享有,属于奕华在银行为自己存蓄的财富。但竟跑出一个人来粉碎了奕华的私享,并一一罗列出真相,说:假的。你清醒吧,你存的钱全是废纸……这个破坏者怎不激起奕华的厌恶、甚至仇视呢。

    南丁真看不出自己脸上的真实表情?看得出来还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不就是挑战?

    “嗨”,奕华突然叹气——因为林肯,南丁恐怕会老处于挑战的状态中,多少令人唏嘘了。她一直在充当索债者么?林肯一直在偿还么?欠债人与债主间除了同床异梦,会有诗意可言么?想着,奕华便觉得面前的挑战者有不可名状的可怜。她冷眼旁观,南丁的舞姿过于谨慎,几乎没怎么摇动的胯部,简直称得上端庄而矜持了。刚才,觉得她在台上的,更多的是因为她高举着盛满红色的酒杯带来的错觉。可此刻,奕华觉得她更像擎着奥林匹克火炬的希腊女神,想把自己奉献出去的女神。

    “奕华啊,找个时间带着女儿到北京来玩吧。要不,夏天我们又要回美国那个家了。林肯走前还得去厦门的南普陀寺当一阵子义工,他喜欢。他原来爱满世界跑,现在倒喜欢在家打打坐、抄抄佛经什么的。”

    “滋”,奕华嘴角一撇,似笑非笑的,想着南丁的卖弄和炫耀还是那老一套,看似温情脉脉、贴心贴肺的,其实是当救助站的面包,在四处派发呢。

    奕华装醉,故意迷迷糊糊地接过话头,以试探口吻发起进攻:“你家先生还是个大作家吧?我见过他写的一些东西,笔调真像杜拉斯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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