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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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奥涅金(5)
    第十三章 奥涅金(5)

    那时奕华不过三十五六的年龄,心理上厌恶床事了,生理上仍情不自禁地要。她这种要,常让老乔力不从心。于是,老乔弄了一些做后盾,就有些得意洋洋。但奕华愈加不舒服,还携带着对老乔的轻蔑。有时她不耐烦了,故意春叫几声,伪装,让男人善罢甘休。男人问她:爽吗?她不言,作心满意足的笑。她的脸色竟也作了桃色,让男人自以为是得意了。男人哪知奕华的痛苦?在幻想消失后,剩给她的便是裸的精神。

    是的,又是。她从小知道男女之事的同时就听说的一个词。想起它,就是大姑描述的那个画面:在敌人的刑讯室,男人们把大姑的衣服扒光,如狼似虎地扑上来,入侵她的身体,用男人的邪恶——匕首般的,或者,干脆就是木棍、铁棒。男人多么仇恨生育他们的通道啊,他们的憎恨丧心病狂。

    奕华记住了男人的丧心病狂。她惟能以仇恨回击,包括身体的。这样的仇恨,如同警钟长鸣,让奕华根本无法与男人达到鱼水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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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她的心灵却更思念着一个男人,愈来愈强烈,有点迫不及待,像行走于沙漠快被渴死了的人,在混乱的意识中,水,总会清晰而多情地浮现。哦,水是点缀在藤蔓上的花朵或吐着红信子的蛇,芬芳地缠绕,致命地缠绕,奕华仍为它做不尽的白日梦。即使是无尽的灾难也是好的啊,奕华像走夜路的人,小心翼翼举起思念如举着细微的烛火,生怕手一摇晃或一阵风刮,就让思念熄灭,前程再无亮光。

    林肯,永恒的林肯,她最干净的一泓水,连身体都渗不进这样的水中去,比天堂更崇高。可天堂便意味着今生的遥远,在彼岸。林肯也在彼岸吗,否则,为何总得不到他的丝毫信息?1992年后的中国,寻找一个人往往太容易,也往往更难。说容易是因为bb传呼机与“大哥大”手提电话在大街小巷此起彼伏、没日没夜地响遏行云。顺着响声,人跑到天上也会被逮住的;说不易,是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变数,一百年太久,只争朝夕,朝夕间便地覆天翻,迅速地诞生与腐烂。人们下海了、出国了,或许还有死亡,谁说得清楚呢?因为谁都搞不太明白谁的底细了,惟有出现或消失走马灯似的轮回。

    奕华只能用写作来,从心灵到身体的。她总喜欢写一些凄美的爱情故事,男主人翁高大俊秀,有一双修长的穿着高帮长筒皮靴的腿,一张仿佛住在森林城堡里的王子的侧影。爱情的起落都会发生在月光下的云雾中。月光始终无法驱赶雾气,雾愈积愈浓,成为了囚室似的,爱情便死在了囚室里,睁着眼睛死的,死前还试图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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