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世界研究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第三节 被自由误导的自由(6)
    第三节 被自由误导的自由(6)

    把自己的偏好以权利之名加于公共空间,自己合适了,别人就不合适了。在这个多元化时代,想支持什么或反对什么从来都不缺冠冕堂皇的理由,无论什么利益和价值偏好都能变成自由权利的正当要求。在一个缺乏价值标准的时代,反对偏好就变成政治歧视。所谓“政治正确”,即以自由权利为名去支持或反对剥削、税收、市场、贸易保护、死刑、同性恋、女性主义、资源浪费、卖淫嫖娼、环境污染、生态保护、野生动物、经济发展、能源、塑料、噪音、放肆言论、打击流氓国家、颠覆他国政府,如此等等,好像都有似是而非的理由。多数人认为必须禁止吸毒,素食者们觉得肉食真正恶心,环保主义者声称对塑料袋和汽车尾气忍无可忍,非吸烟人士控诉二手烟令人无法忍受,好静的人提出噪音是恐怖的听觉污染,爱美的人则认为广告和城市彩光是疯狂的视觉污染,诸如此类,都有道理。

    很少有人满足于限于私人领域的个人自由,人们希望把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观扩大到公共空间,使自己的规则变成公共规则,增加自己的自由并且压制他人的自由。假如人是理性的利益最大化者,正如现代理论通常所假定的那样,那么人类本性必定既是自由主义者又是主义者,这两者都最符合利益最大化,分别用来对己对人。人们不遗余力地制造各种各样的权利去争夺公共空间,把公共空间改造成合适自己准则的地方,这样才能在实质上扩大自己的自由。消极权利如果不能在公共空间里去积极实现,它的用武之地就变得很小。比如私有财产权规定个人可以任意使用甚至滥用自己的财产而不受干涉,但假如制度规定不能生产豪华汽车、游艇、私人飞机、豪宅以及其他奢侈品,如此等等,财产就无处可以“滥用”,私有财产的自由就实际上很小以至于没有明显意义。同样,个人拥有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受干涉的权利,但假如制度规定,那些“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只能在私人空间里实现,那么这种自由也就大打折扣。但是,人们以权利为名在公共空间中扩大自己的实际领地,这样势必造成权利膨胀与过度繁殖和权利之间的战争。政治正确有可能造成社会不正确。世界和社会无法承担过度繁殖和膨胀的权利,不仅在资源和经济成本上不可能承担越来越多的权利要求,而且在社会秩序和法律上也很难合理安排和协调越来越多而又互相冲突的权利要求。当各种权利都有似乎同样好的理由去改变社会游戏规则,这个游戏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混乱。过去人们因为利益而冲突,现在以权利为名去斗争,背后仍然是利益。问题从来没有改变,只是说法变了。

    自由的真正问题并不在于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之争,不在于消极权利应该优先于积极权利还是相反。正如前面分析的,自由的完整表述是({x做某事z}是免于约束y的)。人们总是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去填空,使之变成消极自由所应该保护的,可是人们喜欢的事情往往互相冲突。日本人会认为捕鲸应该免于被干涉,动物保护者不同意;印度人认为吃牛肉是犯罪,爱吃牛肉的西方人反对;有人认为和电影应该免于限制,保守主义者坚决抵制;诺齐克认为富人应该免于强迫征税,罗尔斯则有异议。显然,除了人人反对的杀人放火之类罪行,几乎所有的积极要求都有理由说成应该“免于干涉的”消极自由。伯林的两种自由之分在真实的自由问题面前变得毫无意义。自由的问题根本不在于自由到底是两种还是三种或四种,而是什么样的自由是正当可行的。一种自由应不应该成为一种受保护的自由权利与这种自由本身的性质无关(消极的或是积极的),而与这种自由在社会游戏中的正当性和可行性相关。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