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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没有公平何谈自由?(3)
    第七章 没有公平何谈自由?(3)

    我们已经指出,这些主张会导致进一步的贫富悬殊和不公平,进一步压缩和限制中下层的经济自由(或有效的经济自由)。所以,这些主张虽然打着自由和个人解放的旗号,但最终结果却是大多数人更加不自由。

    哪条路是通往奴役之路?

    经济自由是最基本的自由。在贫富悬殊的社会里,无论这个社会表面的政治程序如何,富人总是要利用手中的经济资源来干预政治程序和决策程序。没有公平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世界范围内的不公平和分配不公,极大地限制了中下层的经济自由。这种不公平,是市场经济每天的产物。所以,自发的市场无法带给社会公平,无法实现大多数人真正的经济自由。

    我们时代关于追求经济自由的主题,就是通过政府干预实现公平。实现了公平,就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经济自由,而经济自由是创造财富的基本前提。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第n维竞争。

    罗斯福是以政府干预来缓和贫富悬殊的。新古典经济学批评政府干预限制了自由。许多新古典经济学的大师们,在批评政府干预方面是不遗余力的,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和后来的弗里德曼。这种批判后来就演变成新自由主义。他们的批评集中在一点,即政府干预会导致不自由,导致效益低下。

    这种新古典主义的观点,在中国经济学界影响很大。许多人把政府干预同经济自由对立起来,同市场对立起来。

    哈耶克:《自由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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