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崛起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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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看中国“大国责任”(2)
    从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看中国“大国责任”(2)

    在2009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总书记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讲话,他在讲话中表示:“中国愿同各国携手努力,共同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以上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建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有关政策,中国不仅在国内实施了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还积极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当中,将和平、发展、合作的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

    早在1990年,中国政府就派出代表团参加了《框架公约》的谈判,并在1992年签署了《框架公约》,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框架公约》。1998年,中国签署并在2002年批准了《议定书》。

    2006年3月,我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两个主要约束性指标,即: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在2007年公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我国政府向国内外郑重提出了中期减排目标:截止到2010年,仅通过传统能源转化为新能源一个措施,中国5年内可以节省能源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15亿吨二氧化碳(co2)。而根据《议定书》的要求,发达国家在2012年前减排co2的总量也只有5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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