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看中国“大国责任”(1)
2009年12月7日,190多个国家的代表齐聚丹麦哥本哈根,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以及第5次《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代表们在12天的时间内,探寻了未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办法,并决定了2012年—2017年的全球减排协议。由于哥本哈根会议将对今后全球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被看做是“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气候变化无国界,对抗全球变暖,从根本上大幅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需要各国共同行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在哥本哈根会议前就曾表示:“我们已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为了达成一个明确统一的新协议,各国需要拿出合作与妥协的精神。”
事实上,中国早在1990年就参加了《框架公约》的谈判,并且是第一批签署《框架公约》的国家,也是最早批准《议定书》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始终认为,节能减排是世界的需要,也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从对人类负责、对国民负责的高度,中国承诺不重复发达国家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高碳”发展老路,并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寻求减低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之路。客观地看,在应对气候问题方面,中国用行动表现出了最大的合作诚意。
科学数据表明,自1750年开始至今,大气中80%的温室气体是由发达国家造成的,为此,《框架公约》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承担强制性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只需要进行自主的减排行动,因此中国并不需要承担具体的减排义务。但中国政府始终把减排看做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不仅把减排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更为减排行动制定了综合性的措施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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