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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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之问题(20)(2/2)

    耶稣既想要把约翰的这种教规于当时为众人所采纳,所以他自己就以身作则,以便唤醒人民,并完成以前宗教的规律。虽然受洗的规则是约翰创立的,但实际上从前在圣教中,也有个这种办法的。

    耶稣是不需受洗的,但是在那时候,这是为众人所赞赏的一种行为,是天国的福音的一种表记,所以他就认可了。但是他后来讲真实的受洗,并不是用实质的水,乃是用灵和水,而这种水也不是指实质上的水,因为在另一处,又明白的载着,受洗是用灵与火的,可知所讲的火也不是实质的火,因为受火洗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灵者是上帝的恩典,水是生命与学识,火是上帝的爱。实质的水不能洗洁人的心,只能洗洁人的身体,但是圣水与灵,那就是学识与生命,方能使人的心成为善良的,纯洁的。人的心只要接受到圣灵的恩典的一部分,就成为虔洁的、善良的、纯正的了。那就是说,心质脱离了天生的不纯粹的东西,而成为纯洁的与虔诚的了。这些天生的不纯粹的东西,就是人的恶性:怒、情、欲、骄、诳、伪、骗、自私,等等。

    人除非是借圣灵之助,就不能脱离的羁绊。那就是他何以讲用灵、用水、用火受洗,就是用圣灵恩典的灵,学问与生命的水,上帝的爱的火。人必须受这种灵,水与火的洗涤,于是充分的接受永在的恩典。不然,用实质的水受洗,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这种受洗是悔改的象征,是谋罪的被赦宥。

    但是在博氏的周期中,就无需有这种受洗了,因在实际上既就是用上帝的爱与灵受洗,那么这就已经为人所了解,已经树立起来了。

    第二十章 受洗之需要(the necessity of baptism)

    问:受洗是不是有用的与必需的,或者是无用的与不必的呢?照前一说讲,如果这是有用的,为什么又废除了呢?照后一说讲,如果这是无用的,为什么又为约翰所实行呢?

    答:时代的递善,情形的改变,使人类的需要随之改变。需要不能与事物的实质分开。所以火与热,水与湿,日与光是绝对不能分离的。情形的改变既使人类发生新的需要,所以宗教中的诫律也须常常更改,以适合时代的要求。譬如在摩西的时代内,他的诫律是按照当时的情形订定的,所以能适合当时的需要;但是到了耶稣的时代,这些情形大大的就改变了,摩西的诫律已经不适合人类的需要,而因此废除了。所以耶稣废除安息日与离婚。在耶稣之后,有四个弟子,其中如比得与保罗准许吃肉,只是绞死的兽或杀掉供奉偶像的兽,与血不可吃。他们又戒禁好淫,他们保持这四种诫律。到后来就是吃食致死的,供奉偶像的兽肉,与血,保罗也准许,他只保持禁止的诫律。所以在《罗马书》第十四章中十四节讲:“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唯独人以为不洁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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