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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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好的马里兰(2/2)
    简沉思起来。

    “北方真冷啊,”她说,“人们都冻死在门槛上,听说连瀑布也冻结了,冷得可怕呀!”

    “可那儿有自由,简。”简往后靠一靠身子,一双大眼睛在火光辉映下闪闪发亮。戴维用他那粗糙暖和的大手拉住她:

    “简,我们一定得找到这座岛,对吗?你怎么不吭声?”

    “老本也许知道。”简低声说。

    “别指望他了,这种事他连想也不敢想。我们自己找吧。”

    “要坐火车走吗?”

    “我们到北方去,书生的儿子也要去。”

    “那个小萨姆吗?你对他讲过?”

    “我知道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简沉吟半晌。她查看了一遍熟睡的弟弟妹妹,他们的小脑袋露在碎布拼成的被子外面。

    “回去吧,戴维。”她说,“人家发现你不在村里,会到处找你。”

    “可是,你同我一道去北方吗?”

    “一定。”简果断地说。

    “要是冷得瀑布也结冰了呢?”

    “瀑布结冰了,也走!”

    她把识字课本紧紧贴在胸前。

    4. “决不在此久留连”

    汤普森博士坐在过去爱德华·布罗达斯休息的红沙发上读报纸。他一栏栏往下浏览,越读心绪越坏。

    他丢下报纸,时而瞧瞧布满灰尘的老竖琴,时而瞅瞅坎肩上挂着的金表链,显得垂头丧气。他向坐在对面安乐椅上的霍普金斯煞有介事地说:

    “就这么办吧!”

    “好极了,老爷!”霍普金斯翻开厚厚的账本,“我们还是谈谈正事吧,这是大拍卖的清单……”

    “写个清单还不容易吗,”博士心情抑郁地说,“可是佐治亚州的棉花跌价了,‘田里的劳力’也跌价了。”

    “确实如此,先生。目前黑人全劳力超过600块就无人问津。人贩子还说,马里兰的黑种价钱比这还贱。因为这个州的黑人是娇纵惯了的。”

    “只好卖掉10个,霍普金斯。”博士说。

    “为了收支平衡,如果您愿意,不是卖掉10个,而是12个。”霍普金斯用他那肥得无法弯曲的指头,在账本上逐一指点起来。

    “萨姆·小格林,20岁,500块……”

    “是那个传教士的崽子吗?那家伙很坏,我想把他卖得贱一些。”

    “那就定下了,先生。下一个,哈丽特·罗斯,19岁,600块。”

    汤普森皱起眉头:

    “哈丽特·罗斯卖600块?不可思议。”

    “先生,请您注意,人家是把她当男子全劳力开价的。”

    “不可思议!”博士的声音充满了委屈,“这些人贩子真不懂训练一个黑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满以为这些劳动力是上帝的恩赐、从天而降的!我们付出了代价啊!”

    “先生,请允许我说:她毕竟是女不是男,脾气又坏……”

    “脾气好坏关我啥事?”博士发怒了,“丹肯·斯图尔特肯加倍出价买下她。即使黑奴跌价,我也可以等到看涨。就拿两个粗壮点的女孩替她吧!”

    “不妨卖简·贝利去当女佣,”霍普金斯想入非非,“看来人家还肯开600块……”

    “那个采牡蛎的比尔的女儿吗?霍普金斯,你的主意真叫我震惊!你是要我倾家荡产吗?也还得留点老本哪!”

    “先生,您知道我的意思:正是这些系围裙的女仆被娇惯坏了,才毁坏了我们的名声,说我们庇护黑人。这些女孩快要浑身洒得香喷喷地三天两头上戏园子了!我们拿她们有啥用?”

    “这正是为了改换门庭!为了不把我们老马里兰州的地主同那些农场主和海外过来的混蛋们混为一谈!”

    汤普森靠在沙发上,揉揉他的连须胡子。他显出一种威严的神情,霍普金斯不敢再争论下去,埋头清理他的“大拍卖”名单去了。

    宣布爱德华·布罗达斯的遗嘱时,书生同一群被允许参加隆重葬礼的黑人家仆们站在门边。遗嘱中明确写道:“……隶属于我的黑人塞谬尔·大格林,外号书生者,从今解除仆从关系,给予人身自由,但不包括其子女……”对他来说,这句话简直是“最后审判”①时奏起的乐曲。

    ① 指基督教《圣经》中描述的“世界末日”到来时,神对世人进行的审判。

    他捂着脸,一溜烟跑进森林,倒在草地上呜呜地哭起来。后来,他又吻了土地、青草、树丛上的绿叶和树根,最后精疲力竭地在地上躺了很久。他睁大两眼,凝视着明澈的蓝天和被海风缓缓驱赶的红云。

    “我自由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叨念,“我自由了,自由了!……我可以自由地来来去去,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我啊,想走就能走啦!想干就能干啦!我啊……有权利了!”

    书生已经语无伦次。他年过40,40年里他一直以为,从呱呱坠地时起,他就落进了一座能进不能出的监狱。如今呢,这无形的监狱墙裂地崩了,他,萨姆·格林,有权去希望了!有权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这一切实在太复杂,萨姆怎么也理不清头绪。他周围的景物看来依然如故:还是那样的空气、那样的森林、那样的青草,巴克镇教堂的钟声还是那样懒洋洋、颤悠悠。可是,万事万物又好像带上了一种从未见过、令人惊讶、甚至有点叫人害怕的色彩。

    40岁也可以作为人生的起点。常言道,50起步,犹未为晚。要是能把孩子安排一下……萨姆抹抹眼,遗嘱写得明明白白:“但不包括其子女。”萨姆·小格林还得作奴隶啊!

    丢下孩子,独自远走高飞,这可不行。不过书生并不打算出走,他想到再也不是奴隶了,他要留在这里,他要美美地睡觉,他要成天挺着腰板走路。要是白人盯住他,他也不再低三下四了。他要对视着白人的眼睛,说声:“先生,您好!”晚上也要想到自己已经不是奴隶,心安理得地进入梦乡。他要把自由当作上帝赐予的盾牌,时时随身带着……

    书生忽然想到,自己获得自由了,还没感谢上帝,便摇了摇头。他跪下来,想说一句“感谢上帝”,但没说出口。这种时候,正好引用《圣经》,只要回忆有关段落就行。“大地啊,向上帝斟满美酒,时时感谢他的拯救……”不,这一段不太恰当。“且喜今日……”不,也不是。“为所有人感谢……”为所有的人?也为那些至今为奴的人吗?究竟为他们感谢什么呢?

    萨姆·格林的心收紧了。现在,他竟介于奴隶与主人之间:奴隶们对他艳羡不已,奴隶主对他侧目相视。能不能把自己算作个美国人呢?他生在美国,长在美国,现在又获得了自由,可他却不是一个美国人。这叫人如何理解?

    书生从地上爬起来,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地往村里走。路上,他碰见的第一个人就是采牡蛎的比尔。比尔瞧了获得自由的萨姆一眼,“吧”地咂一下舌头,侧身走过去了。

    他碰见的第二个人是霍普金斯。俩人走到一起时,萨姆抬头看看监工的眼睛,说:“您好,先生!”

    霍普金斯漠然一笑,举起鞭子往他脸上轻轻抽了一下,扬长而去。

    这个获得自由的人,双手捧着脸,一口气跑回自己的茅屋。他伏在床上,整整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只是偶尔哼哼地呻吟一阵。

    从此,书生性情变得古怪起来;他仍然布道,但颠三倒四,信口胡言。他对上帝讲得越来越少,对正义却讲得越来越多。他在黑人们众目睽睽之下,沿着林间旷地东窜西跑,手舞足蹈,狂呼乱叫,怒不可遏,好像有人欺侮了他。有一次,汤普森博士细心听过他的布道之后,禁不住哈哈大笑,说“黑人需要自由,就像马需要长犄角”。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说萨姆·格林疯了。老太婆们只见他手提一个棕色破布包,在小路上大步流星窜来窜去,像有一群恶狗在后面追他。他有时跑进森林,成天不露面,靠别人施舍捱日子。人们给他一点残羹剩粥,有时给点儿肉渣、玉米饼或面包干。

    至于棕色布包里的神秘东西,老太婆们发誓说,那肯定是一本《圣经》。

    金秋季节到来了。村里的人管这个时节叫“收割”。南方黑人不知天时,也不懂节气,他们甚至只按事件来称呼某些年份。比如爱德华·布罗达斯老爷作古那年,人们就称作“老爷故世年”。还有什么“早寒年”,那是指布罗达斯下葬前几年的事。在很久以前,据说还有“风暴年”,那时风暴吹毁了整个村子,掀掉了巴克镇教堂的大屋顶。不过,那时的事儿只给人们留下了影影绰绰的回忆。

    今年的收割也同往常一样,在霍普金斯的监督下进行。田野里只见花花绿绿的头巾一排排往前移动。海特·罗斯也拿着镰刀,同大伙一块儿割稻。她放开沙哑的喉咙,加入了无休无止的大合唱。他们唱的是《圣经》中大力士参孙的故事,说他“左手撼台柱,四壁摇摇晃晃;右手撼台柱,房屋隆隆倒塌……”

    男人都在前面割稻,他们也唱着参孙的故事。他们干活总是漫不经心。收成如何,主人的财富如何,与他们有什么相干!他们干活就是这么个样。他们一会儿瞟瞟监工,一会儿望望太阳,然后去重复一个又一个的机械动作。太阳,啊,上帝饶恕,它就像挂在天上一动不动,怎么也不往西沉。歌声像鞭子一样催促奴隶,他们机械般干着单调的活儿,偶尔弹弹头上的汗珠。

    海特很有音乐天赋,像她这样的人南方称作“尖耳朵”。她发觉歌声不整齐,仔细一听,是有个男声唱得不对,扰乱了整个合唱。她很快断定出这不协调的声音发出的地方。原来,这发自布道者的儿子、那个高瘦笨拙的萨姆·小格林。海特倾听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了,问题在于萨姆唱的是另一支歌:

    阳光普照,忽儿惊雷传遍,

    上帝在天庭呼唤:

    “勇敢些吧,我的先知,

    要自信,更要大胆,

    不可在此久留连!”

    我要悄悄穿过森林,

    去找耶稣,重返家园。

    无论路途多凶险,决不在此久留连……

    海特惊异地看看萨姆。这首歌是好多年前在弗吉尼亚州被绞死的奈特·特纳起义者们唱的呀!它早就遭禁了。谁唱了这支《特纳之歌》,谁就要挨棍子,蹲监狱。监工们听见这支歌,就会立即抓起武器。不过此刻霍普金斯一点也没有听见。萨姆见海特在注意他,打了个马虎眼,不再唱了。合唱继续着,大伙还在高唱参孙。萨姆握着一把割稻弯刀,忽然拔腿就跑。

    霍普金斯没有立刻回过神来,他正站在稻田对面。一个黑人牵着他的马,站在离他30来步的地方。干活的人转过身去背朝萨姆,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大概为了惹监工发火,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停下手中的活儿,慢条丝理地擦头上的汗珠。霍普金斯走上前,用膝盖头往他背心一顶:

    “狗杂种!”他高声骂道,“主人的面包是白吃的吗?得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霍普金斯老爷,”那黑人凄切地说,“年纪不饶人哪!连‘早寒年’那些日子我都记得啊,现在没劲了,霍普金斯老爷……”

    “你就该快点死,好吃懒做的东西!”霍普金斯破口大骂,“不干活,要你干吗!”

    “我只是擦擦头上的汗,霍普金斯先生,偷懒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汗往脸上直流,不好干活。上帝作证,这是真的。我一向老实干活,可上帝安排,我出汗了……”

    “少废话!”霍普金斯暴跳如雷,“再啰唆,我叫你吃鞭子!我还不了解你们这些人?你们总设法磨嘴皮,然后赌咒发誓,说是我霍普金斯老爷找你们有事。我早考察过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你们狡猾得像狐狸!喂,你们站在一边作什么鬼脸?干吗停下活儿,谁让你们休息的?——怎么,萨姆·格林在哪儿?……”

    所有人都低下头去,一齐挥镰割稻。监工一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奴隶逃亡都是在更深夜阑的时候,要不就是在礼拜天或元旦。很少有人直接从田里逃走。“萨姆·格林逃了!”过了几分钟,霍普金斯才恍然大悟。他拔腿向自己的马奔去,可是马夫早有预见,先就把马牵到老远的地方去了。

    霍普金斯飞身上了马鞍,策马疾驰而去。他还招呼几个年轻人跟上他,其中有海特·罗斯。

    霍普金斯可真倒霉:他现在没有帮手,他的几个爪牙都押运木材到坎布里奇去了,在那里喝得酩酊大醉。霍普金斯叫这几个黑人跟上他帮忙,主要是怕他们趁自己不在也逃之夭夭。

    几个年轻人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他们看样子在没命地往前跑,可步子却跨得很小很小。他们使劲跺脚,搞得尘土飞扬,但跑得并不比悠闲踱步的人快多少。过了15分钟,他们才看见霍普金斯的马拴在谷仓旁的栅栏上。

    从仓库里传来霍普金斯的声音:

    “放下刀子,恶棍,放下刀子!不然我要开枪,就像打死一条疯狗!”

    “哪怕打死我,”这是格林充满绝望的声音,“也不让你抓住。”

    几个年轻人心如刀绞,相对无言。

    “追上了。”海特恨恨地说。

    霍普金斯握着手枪从谷仓里钻出来。他满面通红,帽子也不知哪儿去了,蓬着一头乱发。

    “过来!”他喊道,“把这下流坯给我捆起来!他要不是能值500块,我真想一枪毙了他!”

    “霍普金斯老爷,您知道,”一个年轻人小心翼翼地说,“我们理当尽心尽力给您帮忙——这您看见的。可他要是用刀乱砍,我们可招架不住。要是他手起刀落杀死我们一两个,汤普森老爷可就亏大本了。所以,霍普金斯老爷,我说最好让我们回去,拿上两三把镰刀,啊,看来还得搞把斧头,还要绳子、马车……”

    “住嘴!黑畜生……海特·罗斯,你来!”

    他又钻进谷仓。

    海特慢吞吞来到谷仓门前,往里面窥视。

    里面的情景可怕极了:霍普金斯握着枪,在堆着粮袋的磅秤旁追跳。萨姆举着钢刀,在粮袋背后左冲右突。他十分紧张,目光逼人,像要把钢刀掷向监工。

    “海特,你从后面绕过去!”霍普金斯咆哮着,“抱住他的肩膀,快,丑鬼!”

    海特原地不动,她早被惊呆了。磅秤旁的舞蹈还在继续。

    “海特·罗斯,快上!霍普金斯声嘶力竭地喊道,“小心我把你的魂揍出来!”

    海特仍然没动。萨姆突然跳过粮袋,从海特身边一跃而过,跳到外面去了。霍普金斯跟着扑去,却一头撞到堵在门口的海特身上。他顺势给她一拳,那力量真足以把花岗石打碎。

    霍普金斯退了一步,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嚎叫一声,从磅秤上抓起一个两磅重的砝码,只见砝码在空中一晃,正打中海特的额角。海特身子一摇,仰面倒地。监工从她身上跳过去,跑到林间草地上。他的马正在那儿悠然地晃着脑袋,萨姆·格林和那几个年轻人早已没了踪影。远处传来高声的喊叫:

    “抓住他!”“从右边绕过去!”“再往右!”不过霍普金斯老奸巨猾,他并不听信这些喊叫。他知道这些黑人为了引开他的注意,在故意这样大声嚷嚷。他只好恶狠狠地骂几声,把手枪插回枪套,上马走了。

    海特·罗斯软摊着双手,躺在地上。浓稠的鲜血从头上直往下淌,渗进泥沙。

    5. 铁道从哪里开始

    圣诞节前,海特一直躺在她的茅屋里。开初,她只能闻出各种气味:炉火的烟味,烤肉的香味和苦涩刺鼻的草药味。她耳朵里一片死寂,连嗡嗡不绝的耳鸣也没有了。后来,她渐渐恢复了听觉:她听见母亲老丽特每天好几次叽叽咕咕地祷告上帝,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她还听见劈柴在炉膛里噼啪的爆裂声;听见屋顶上滴答的雨声;听见女邻居絮絮叨叨的闲聊,她们高兴地议论纷纷,说“这女子卖不出去了,她额头上有个窟窿眼,四分之一的价钱也没人要”。她额骨上确实有个窟窿。老丽特有心无肠地回答女人们叽叽喳喳的问话,说她自己从没治过这么厉害的伤,一切全靠上帝了。海特很虚弱,发高烧,烧得浑身颤抖。她眼前游移着各种颜色的火光:白晃晃的,绿莹莹的,红殷殷的,就像轮船上的灯火。火光越来越亮,最终化为颗颗明星,在空中不停地掠来掠去。最后,太阳出来了。她看见翠绿的山峦、浩荡的河流;飒飒的凉风拂面而来,她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于是,她安然入梦了。

    外面确实吹来一阵寒风。时令已近岁末,老本拉回一块“圣诞木柴”,足有一根完整的原木那么大。他把木柴悄悄放在水中浸泡,为的是以后使用时慢慢阴燃,因为要等到所有圣诞木柴燃尽,种植园才恢复开工。圣诞节通常休息10天,有时还更久一些。

    节前,海特已经能够用胳膊支起身子,有时还能坐起来。头不疼时,也可以抽搐般地微笑一下。她听见有人弹班卓琴,弹的是《魔鬼梦》;又听见合唱声。弹班卓琴的是约翰·塔布曼,他是个天性乐观的自由黑人,本地的一位琴师。

    海特听见外面达达的脚步声,猜到这是在跳舞。

    黑人们穿上了粗皮鞋。这种鞋每年发给成年人一双,只有在隆重节日或天寒地冻时,他们才拿出来穿一穿。自然,海特看不见人们跳舞,但想象得出小伙子姑娘们穿上皮鞋跳起舞,在地上扬起阵阵尘土的情景。她想象得出,跳舞的人热气腾腾,汗流浃背,眼睛不住地眨巴,在自制手鼓和班卓琴的伴奏下剧烈地扭动身体。乐师约翰·塔布曼有时走到罗斯家门前,唱上几句滑稽的歌子。他是罗斯的朋友,长着一口白牙,身体很壮实,老是笑眯眯的。他有一双调皮的眼睛,一个宽大的翘鼻子。

    “海特,你是出来跳舞呢,还是要我等到明年圣诞节?……”

    “你等着吧,”海特回答说,“要是不愿等,就去另请一位。”

    外面传来一阵笑闹声。有十来个人一齐号叫着狂舞起来。老丽特被吵得生气了,向他们扔木柴,用长棍子把他们打散。

    每天夜里,海特总梦见一只无形的手递给她手枪,汤普森臃肿的面孔在她眼前晃动。博士向海特举起火枪,可海特抢先扳动了扳机。她惊醒过来,浑身汗涔涔的,高喊着:“他被打死了!”

    “谁被打死了,海特?”

    “主人。”

    “谁打死了他?”

    海特没有回答。她望着阴暗的角落,好像要看清那里的什么东西。

    “打蛇就得打死,”她喃喃地说,“不能只把它打伤。”

    老本把女儿端详了半天。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要做自由人!”

    “你想杀掉汤普森老爷,是吗?”

    “我要让世间不再有奴隶……”

    春暖花开时节,海特复原了。新一年中贩卖黑人的“碎心日”时期早已过去。可是,当海特来到田野上时,有个担水的小孩告诉她一个从大房子传出的消息:海特·罗斯要被卖到佐治亚州去,售价200块。黑奴贩子正看在她额头的伤疤上,才买下她。有了这个标记,她可就没有藏身之地了。

    离收工还早,海特就直接被叫到大房子去了。这一次,霍普金斯的两个帮手把她押在中间,手紧紧压在枪套上,同她并排而行,看上去就像是把犯下弥天大罪的海特逮捕归案似的。到了大房子,人们把她锁进板棚,用铁链拴在柱子上,还给她送来了午饭——对于一个干田间活的女奴来说,这顿午饭可丰盛得非同寻常。两小时后,霍普金斯和他的两个帮手到板棚来了。

    “海特·罗斯!”监工声色俱厉地说,“虽说你本该受罚,不过汤普森老爷生性慈悲,决定不处罚你,而把你卖给路易士先生。他要带你到坎布里奇,可能还会送你去佐治亚州。不过,这是他的事了。要是你老老实实,汤普森老爷以后还可能设法把你买回来。你可别说我们马里兰州的地主狠心!

    我看,你到了佐治亚,就会懂得什么叫做干农活,你会明白我们马里兰州的黑人日子过得轻松。起来吧,别想耍什么花招!”

    霍普金斯喜笑颜开,仿佛他不是在卖掉一个人,而是在对即将毕业的教会学校学生发表临别赠言。海特被带进院子,本·罗斯和老丽特沮丧地站在那里。板棚前停放着一辆篷车,一名黑人车夫和路易士先生坐在驾车座上。路易士是个身体显得虚弱的人,长着窄窄的一串胡须,戴一副金丝眼镜。他瞥了海特一眼,满意地点点头。也许他认为花200块钱贱价买来的这个壮实女子,今后会给他带来成倍的进项。别的问题他就不去考虑了。

    “海特,永别了!”女儿经过老本身边时,父亲瓮声瓮气地说道,“可别把身体拖垮了!”

    “除非杀死我,”海特答道,“我是垮不了的!”

    老丽特扑向女儿,但人们将她拉开。她抓住丈夫的手,木然地站立着。海特最后望了两个老人一眼,钻进乌黑的篷车。霍普金斯把她绑在长椅上,翻身上马。鞭声一响,尘土飞扬,大车走上了通往坎布里奇的大道。

    海特在车里颠来倒去,凝听着霍普金斯的马节奏鲜明的蹄声。她感到异常窒闷。后来,她睡去了,做了一个奇异的梦:她的嘴唇和手脚都变得凉悠悠的,眼前掠过闪闪的群星:绿莹莹的、白晃晃的、红殷殷的;一条橙黄色的带子,霞光般地一闪,随后,一切都在冥冥之中逝去。她只觉得大车在摇动,后来这种感觉也没有了。她醒来的时候,正躺在草地上,眼前只看见路易士的胡子和他的金丝眼镜。

    “醒来了,”路易士先生沉吟道,“真糟糕,糟透了……你经常是这样吗?”

    “什么——经常这样?”海特吃力地反问。

    “就是说,昏晕啦,亲爱的,”路易士说,“额头上挨这个小窟窿很久了吗?”

    “很久了,路易士老爷。”

    路易士叹了口气,剪着双手在草地上踱来踱去。

    “你这额头上吃的什么家伙呢,亲爱的?”

    “是砝码,路易士老爷。”

    “多重?”

    “他们说有两磅,老爷。”

    “哼,用砝码打你,要看隔多远,使多大力气……200块……哼……昏晕……哼,看来,他们把你卖给我,是一场骗局!”

    路易士先生说着,直气得发抖。

    “上车吧,亲爱的。”他说。

    这次没有把她绑在长椅上。霍普金斯也不知往哪儿溜了。大车又开始摇摇晃晃,海特的头疼得厉害,“昏晕”二字把她自己也吓住了。以前她还从没听说过这两个字,或许这是一种什么大病吧?

    大车晃荡了好久,直到黄昏时分才停下。

    “出来吧,亲爱的。”路易士喊道。

    海特从车上爬下来,看见的是一幢熟悉的大房子——她又被带了回来。

    她在院子里等了很久。屋子里传来激烈的争吵:一个是路易士尖声的叫嚷,一个是汤普森柔和的低音。听不清他们吵些什么。后来,霍普金斯来到海特跟前,正要举拳揍她,可拳头在空中停住了,他把手垂下:

    “滚回去!”他说,“主人退钱了。”

    戴维·金布斯用棍子仔细敲着树根、小路和所有开阔的地方,他和简把耳朵紧贴在地上,可是什么也没听见。

    “火车总是轰隆轰隆响的,”简说,“火车头还呜呜叫,地下铁道不会太深。”

    他们继续深入森林,来到人迹罕至的地方。为防备万一迷路,戴维在树上作着记号:折断某些树枝,并记住某些树丛或特征。

    秋天又到了。在美国,9月的森林真是色彩缤纷:蓝紫、紫红、橙黄、金黄。橡树和槭树像罩上了一层花朵缀成的外衣,光彩焕发。若是在紫红和金黄的树丛中有一片碧绿,那一定是缠绕在树枝上的一大串野葡萄。野葡萄的枝叶垂挂在树上,就像一道凝滞的瀑布,或一条高悬的窗帘。

    森林里幽深阴暗,阵阵秋风吹动金黄的树叶,簌簌作响,仿佛有人在窃窃私语。这风声把简吓得战栗不已。

    “别怕,简,”戴维说,“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我们是在密林最深处。”

    他弯腰拾起一根橡筋条的长线。

    “这是什么?”简问,“是什么野兽身上的吧?”

    戴维嗅了嗅,翻来覆去看了一阵,困惑不解地说:

    “好像是根琴弦。”

    “什么,戴维?这地方哪来的琴弦?恐怕是根草茎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简深信这些密林里从没来过人。这里的林木种类繁杂:槭树、短针松、雪松,样样都有。一些低矮的油绿柏树在空旷的地方独自生长。松鼠拖着长大的火红尾巴在树枝间飞腾跳跃。一些松鼠爬下树干,瞪着闪烁的小眼睛打量林中这两位不速之客。

    “这里松鼠不怕人,”戴维惊奇地说,“人估计离小岛已经不远了。”

    忽然,在高峻的松树下,在阴森的浓荫里,他们出乎意料地发现一个水色碧绿的三角形小湖。湖中水平如镜,既无波涛,也无涟漪,只有落在水面的松针在微微晃动。四周一片死寂,偶尔刮风时,才能听见千枝万叶沙沙作响。这种时候,森林也似乎长吁短叹起来。

    “连铁道的影子也没有。”简抓住戴维的手,小声说道。

    “当初你怎么知道它是一条铁道呢?”戴维困惑地说,“我们只听说是地下的路呀。”

    “莫非地下还能骑马?”

    “谁知道他们骑什么!”戴维懊恼地说,“也许他们都步行吧。不过,这条路是有的。”

    “我们绕过湖去……”

    戴维叹了口气。太阳已经过了当顶。他不想在森林呆到晚上,或误入别的县境。况且,他们也没带食物。

    他们围着小湖绕了一圈。湖的左边长着一丛莎草,脚下的泥土好像在轻轻摇动,树木越来越稀少。

    “这儿是沼泽。”戴维说,他们又转身往回走。

    湖的右边,浓密的灌木形成一堵墙。

    “没有别的路,”戴维说,“怎么办?到那边去!”

    要穿过灌木丛是很艰难的。他们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走出灌木林时已经青一块紫一块遍体伤痕。衣服也刮得破烂不堪。好些地方看来容易行走,然而脚踏上去,却好像处处布满了荆棘。

    戴维更加小心谨慎。他们精疲力竭地喘着粗气,到一块空地上站住了。简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瘫软。

    “要是这儿有车站,就该有条路通到这里。”他说,“可这里尽是密林。”

    戴维一声没吭,他沿空地转了一圈,钻进树丛里,半天也没出来,吓得简大声叫他。

    戴维愁眉不展地钻出来。

    “找到什么了吗?”

    戴维没有回答。简抿起厚厚的嘴唇,低下头伤心地说:

    “戴维,我们今天算白来了。”

    “会找到的。”戴维说,“不过……这要……在森林里钻很久,可我们要是天黑前不赶回去,人家就会放狗来追了。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能找到铁道……”

    “什么办法,戴维?”

    “逃跑,简!”戴维斩钉截铁地说,“逃跑,还要自卫。我在空地的灌木丛中发现一个扣环……”

    “扣环?”

    “不错,是扣环,铁的。上面盖着一些谷粒。扣环连着的不是船上那种舱口,而是一扇木门。我打不开它。四周的草却有人踏过,好像从草上拖过一些什么笨重家伙,是大木桶什么的。”

    “你怎么知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猜测。我找到了这个……”

    戴维张开手掌,他手上捏着一把闪亮的黑色小颗粒。

    “这是什么?”

    “火枪药,就是它!”

    “依你看……那儿就是地下车站的大门吗?”

    “说不准。可是有火药的地方,就该有枪。”

    “哎呀,戴维,说不定这就是以前强盗住过的那座岛子呢!”

    “简,我看这火药不是那时留下的。那儿还撒落着好些玉米面。”

    “没准儿他们现在还住在那里呢。”

    “你是说强盗?死人干吗要玉米面,而且是新磨的。”

    “你没听到过……汽笛声吗?”

    “没有,”戴维肯定地回答,“什么汽笛声也没听见,什么车站也没有。”

    “我们怎么办呢?”

    “回去。”戴维说罢,掉头就走。

    他们仔细寻找做在树上、灌木丛上的记号,走了好久。其实,只有戴维算是迈着步子走路,简却是拖着脚步蹭,而且老用围裙拭眼泪。

    “别咿咿呜呜了!”戴维埋怨道,“我们以后再来找,这次肯定弄错了方向。嗯,我觉得……我觉得我们现在也走错了路。”

    就这么一句话,已足以使简的眼泪夺眶而出了。戴维尽力安慰她,还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可他自己也心乱如麻。

    他曾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过,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人躲进这座森林。躲得那么深,连搜索犬也找不到他们。老本也听说过,森林非常狡猾,它引诱人们走进去,可人们习惯了看得很远,一进森林,远处什么也看不见,所有树木全是一个样。戴维却不知道,多切斯特县的森林已破坏得差不多了,要走出森林并不怎么困难。可是林边却有另一种危险——黑人没有身份证不能远走。任何一个白人都可以把他抓起来。白人要是喝得醉醺醺的,甚至可能向黑人开枪。

    戴维仔细查看灌木丛,他有时觉得这就是来时经过的地方;看看地上,却没有来时留下的脚印。地上铺满落叶;人一走开,风又吹来一片,重新盖上。太阳渐渐西沉,他们觉得饿了。

    忽然,简一把抓住戴维的手:

    “在那儿,”她轻声地说,“空地上……你听……”

    他们屏住呼吸。空地上传来两个人的谈话声:

    “你听听,关于你儿子萨姆,他们是怎么写的:‘先生,兹通知您,承亚当斯等代办关照,大包毛料已妥收无误,并转送去加拿大您所知道的地方。如贵处尚有人欲出售此种商品,则劳预先知照。考虑到当前毛料之销路,我们将不会讨价还价。忠于您的……’签名我认不清楚。”

    “他们把我儿子卖了吗?”这仿佛是书生萨姆战战兢兢的声音。

    “动脑筋想想吧,书呆子!信是邮寄来的,邮局肯定拆看过。北方各州寄来的信件,他们都要检查。这么说,你用不着担心了——你儿子已在加拿大了。记住:这里写的‘一包’、‘一捆’、‘一箱’,都是指的黑奴。‘大包毛料’就是指你的儿子。”

    “真感谢您了,平奇老爷!”书生稍微顿了一下,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他为什么不把信寄给我呢。我也识字啊……”

    “如果一个黑人收到从北方寄来的信,他就被看作是危险分子。而我,迪格比·平奇,也确曾给人送过‘一包毛料’,谁也不会怀疑我。你虽然是个自由人,我还是劝你别给儿子写信。”

    书生喟然长叹一声。

    “难道我真是自由人吗?平奇先生,说句真心话,这自由要真是分文不值!我根本没有自由,这是一场骗局!奴役关系,要么都解除,要么一个也别解除。您是个白人,可真幸运啊!”

    “别再羡慕了,”平奇答道,“我的自由也犹如粪土。我土地少啊!汤普森侈谈什么每个自由人都可以购买黑人。实际上呢,第一,我是个自由的美国农场主,不愿靠别人养活自己;第二,我哪有钱来买进黑人?呸!”

    平奇最后这“呸”的一声显得十分激愤,足以表达出他的全部心境。传来火柴燃烧的吱吱声和一股烟叶味儿,看来他点起了一袋烟。

    “平奇老爷,”萨姆说,声音仍然有些颤抖,“您真是个好人!我要也是白人,一定握您的手!”

    “握吧,”平奇毫不介意地说,“握握我的手吧!”

    简害怕地望了望戴维。

    “戴维,平奇老爷怎么了?让黑人握他的手?”

    “别吱声!”戴维说,“你会明白的。”

    戴维往前跨出一步,来到旷地上。书生吓了一跳,平奇从嘴上取下烟斗。

    “你在这儿干什么?”一阵沉默过后,平奇问道。

    “我和简·贝利在寻找地下铁道。”

    “啊,原来是这样!”平奇平静地说,“那么,简·贝利呢?”

    简走到空地上来,谦恭地垂下两眼。

    “找到了吗?”平奇问。

    “没有,平奇老爷。我们只用棍子试探过树根。”

    “后来,我们在森林中迷路了。”简添上一句。

    “我们的谈话,你们听见了?”

    “我敢发誓,我们不是有意的,萨姆大叔。”简说。

    “我希望你们不要乱讲,”平奇在皮靴上敲着烟斗,说道。

    “我们不会乱讲,”戴维说,“我保证……”

    “简呢?”

    “我发誓!”简高声说。

    平奇点点头。

    “你们这样的人,我了解。”他说,“在这样的情况下,黑人是善于保密的。地下铁道可有一条,不过这是个秘密。现在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到另一条普通的路上去。萨姆,你另走一条路,你在森林里转悠的次数太多了。霍普金斯已经发觉了。把这信立刻撕掉,走吧!”

    戴维和简跟在平奇身后,一声不吭地走了半个小时。戴维终于打破沉默:

    “平奇老爷,”他说,“您不害怕吗?”

    “我要害怕,”平奇回答说,“就让人们诅咒我!我的祖辈漂洋过海来到这儿,可不是没有目的的。”

    6. 北极星

    1844年,海特嫁给了约翰·塔布曼。他们没为结婚费多少工夫:约翰晚上向姑娘求婚,早上同老本谈了一阵,送给他一块新的磨刀石。

    老丽特哭了一会儿,也答应了。约翰白天向霍普金斯提出请求,监工吐一口唾沫,说,谁想娶什么人,他都无所谓;不过,约翰·塔布曼娶了海特,就得把这个“贱女子”好好管起来。约翰·塔布曼在大房子里算是个规矩人。

    第二天晚上,海特抱上她那床用碎布头拼成的新被子,搬到约翰的茅屋里去了。从此以后,白人都管她叫哈丽特·塔布曼。

    约翰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可不一定能把谁“好好管起来”。一有空,他就拿出那把班卓琴,弹啊、唱啊。黑人的空闲时间不多,可是没有一个好日子离得开快乐的约翰。海特结婚以后,的确添了许多操心事。她每晚都得烧饭、洗衣。约翰胡乱弹奏着简陋的乐器,海特一边干活,一边跟随这刺耳的乐声唱歌。

    愉快的约翰不喜欢谈论那些严肃的话题。海特只要同他谈起未来,他就哈哈大笑,拍拍海特的肩膀:

    “海特,明天自然而然要来到的。太阳不是每天都会升起吗!博士喜欢我,我是个好人哪!而你呢,是我的妻子。我们一块唱歌吧!”

    海特只要提到主人的坏处,约翰就用低沉的声音把她压下去:

    “别胡思乱想啦!我们的日子已经不坏!我们有猪肉,有班卓琴,想入非非有什么好处——弄不好会发疯呢!”

    说罢,他闪着洁白的牙齿尽扮鬼脸,很是令人发笑。

    约翰感到心满意足。他的妻子很健壮,很能干,他别无所求了。可海特呢……

    夜深了,约翰已酣然入梦,他在梦中也是满面笑容。这时海特独自走出茅屋,坐在地上,两个拳头支着腮帮子。家家户户屋里的火光都熄灭了。空气中,黑人村里经常弥漫的烟草味、酸面团味、油污的破布头味、太阳晒干的枯草味中,渗进了微咸的海风味和森林中的清新气息。

    太阳每天都要升起……可人不能活着而对明天不抱希望!对于有些人、太阳并没有升起、也升不起来。这些人又该怎么办呢?

    海特深深感到怨恨和委屈。起初,她像所有的女奴一样,挨打受气。她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她“运气不好”啊!后来,她渐渐明白了每件事情中都包含着一种更加可怕的东西,那就是“秩序”;有枪有炮、有权有势的统治,就建立在这“秩序”之上。“渺小的黑人干活,伟大的白人享受”——这就是法律,这真是强盗的法律啊!

    主人的幸福建立在黑人的苦难之上……

    屈辱的感觉在她胸中塞作一团,慢慢地,这无形的东西化作了一块石头。她哈丽特·塔布曼,“自由之邦”的一个女儿,为什么却要牺牲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美好东西,去供养那一小撮残酷无情、夸夸其谈而又胆小如鼠的人呢?

    这种事情,她很难用语言讲清楚。她不会读书写字,好像也就不会想事情。但是,她能想!

    她想起事情来,可比我们读书写字难多了。

    她掌握的词儿不多,考虑事情很迟钝,很困难,就像朦胧的乌云,没有明晰的轮廓。有时她想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但大多无关紧要,毫无意义,便丢开了,又重新搜索枯肠、冥思苦想。她懂得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全凭自己去猜测。她什么都不盲从,事事都要自己去揣摩。

    约翰在睡梦中嘀咕着什么。海特既可怜自己,也可怜这个约翰。约翰虽是个大男人,却什么事也不懂,海特真得把他当个大孩子看待。海特虽是女人,而且身量矮小,头上缠一块花头巾,却得为两个人操心费神!

    满天繁星闪闪发光。南天的星星十分明亮,有的宛如钻石,光彩熠熠,有的却闪烁不定。它们一会儿呈现淡红色,一会儿又变作浅绿色。天上没有奴隶制,也没有贫困,那儿只有一派庄严的寂静和夺目的光辉。天空的光亮穿过黑暗的深渊,正像那颗悄然划过长空的流星。

    逃走吗?对,要逃走。先逃出去,以后再回来!

    礼拜天,海特独个儿来到森林中一个陌生的地方,迷路了。这是一个松鼠的王国。松鼠在树间跳来跳去,正采集过冬的粮食。它们没理睬海特。脚下是一片沙沙作响的黄叶,头上是扎扎有声的槭树和松树。她走到一个三角形的林中小湖边,住了步。

    沉寂中,她听见了森林里那不寻常的提琴声。

    不错,这是提琴。任何野兽都发不出这样的声音——先像是低声饮泣,忽儿化作狂怒的旋律。

    小湖对岸有人在拉琴,海特四下寻找。

    左边,茅草丛生,明显是一片沼泽,也许还有一条流入湖中的小溪。右边长满了密密的蕨草。

    海特躬身跳入右边的草丛。她找寻道路,有时候按父亲教她的标志,有时就得全凭感觉。有些地方走不过去,只好爬过去;有些地方爬也不行,只好绕着走。但她一直追寻着提琴的声音;只要声音微弱了,就立刻改变方向。起初,天空还是一片湛蓝,后来渐渐暗淡下去。可是海特并不害怕,她是森林的“伙伴”,哪怕在深夜里,也能找到道路。即使眼前一片漆黑,她还能凭气味、声音辨认出路来,甚至能摸索着行路。

    林木变得稀疏了。在一块林中旷地上,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站在那里拉琴。海特轻轻走近一看,原来是布道的萨姆·格林。他的脚边有一块破布。海特现在明白了,书生经常腋下夹一个奇怪的棕色布包是要上哪里去。他是带上提琴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小岛去,在那静僻的地方一连拉上几个小时的提琴。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是一名琴师,提琴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他是在跟提琴“谈心”哪!这可以从他奏出的曲调中听出来:这不是一般的流行歌曲,而是他自己编出的很有独创性的乐曲。

    萨姆的行动真怪:他戛然终止了奏琴,挥舞着琴弓,在空地上东奔西跑,口中还念念有词,不时哼哼地低吟几声,然后再动手拉琴。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连好几分钟身子摇来晃去,过后又站起身来,东张西望,仿佛觉得有谁在跟踪他似的。

    海特走到开阔地方,书生禁不住惊叫一声,把提琴紧紧贴在胸前。

    “别害怕,萨姆大叔,”她说,“是我呀,是老本的女儿哈丽特·塔布曼!”

    “你怎么猜出……我在这?”

    “我没猜,萨姆大叔!可不能在森林里拉琴哪!谁都不会相信这是槭树或者松树发出的声音。”

    “哼,黑人还以为这是幽灵在拉琴呢!”书生满腹委屈地反驳道。

    “可白人会相信吗?”

    “白人会到森林里来撕破衣服吗?再说,琴声也很小。”

    “不行,萨姆大叔,声音可响啦。”

    “呸!”书生嚷道,“拉琴又怎么样?莫非也犯罪?”

    “您为什么不愿在村里拉琴呢?”

    “为什么?”书生怒吼起来,“我不愿让人家听见!你丈夫约翰喜欢坐上一大堆人把他围住,他拉琴,别人唱些无聊的歌子。我只喜欢自个儿奏,自个儿听。这地方……我儿子就是从这地方逃跑的。这会儿,说不定他早就冻死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里了。哈丽特·塔布曼,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就从这儿逃跑的吗?”

    “嗯。他在这儿呆了一天一夜,后来就跑掉了。通往北方的铁道,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铁道?在哪儿?”海特问道,声音显得很紧张。

    “我也不知道,人家是这样告诉我的。我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常到这地方来,可一次也没有见过铁道。听说这铁道筑在地下,这也只是人们的传说。我看这儿倒有一条路,可以通往肯特县,然后再通往德拉韦州,最后到达宾夕法尼亚。”

    “这条路从哪儿走呢?”

    “不清楚,我没有走过,这是人家告诉我的。我年纪不轻了,走不了啦。我要独个儿留在这里,我只有这把提琴了。”

    “你把上帝给忘了!”海特讥诮地说。

    “可上帝不理睬我呀!”书生承认道,“我也不想去打扰他了。我把《圣经》查了个遍,就没一篇合用……你有什么事啊,哈丽特·塔布曼?”

    海特沉吟了好一会儿。

    “要是您能给我指点指点路在哪儿,萨姆大叔……”

    萨姆向她靠得更近一些,突然用琴弓指向已经布满繁星的天空。

    “看见吗,北斗星?”

    “看见了。”

    “来,顺斗沿的方向看过去……往右……不是侧面……稍高一点……看见那颗小星星了吗?”

    “看见了。”

    “那就是北极星。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那是颗指引黑人的星星,我知道的就这些。”

    海特凝视着这颗并不显眼的普通星星。老本可从没说起过它。“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而哪里是北方,哪里就有自由!

    午夜时分,海特才悄悄回家。约翰把碎布头花被子直拉齐耳朵,正睡得酣甜。

    7. 直线

    第二天,海特同伐木工一块儿上工时,碰见了迪格比·平奇。他叼着烟斗,坐在双轮车上赶骡。本·罗斯高声向他问好,他却没有答理。

    “眼睛往上长了,”老本把斧子往肩上一扛,说,“发了财还是怎么的。”

    平奇经过海特身边时,打住骡子,耳语似的小声说:

    “假如你需要帮助……”

    海特浑身一颤。她望望平奇,平奇却把缰绳一拍,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他怎么会知道?有谁告诉他呢?

    回答很简单:是布道的萨姆·格林。

    “假如你需要帮助……”平奇住在离巴克镇半英里的农场——如果说那座板棚一样的木板房也叫农场的话。

    也许他故意这么说吧?迪格比·平奇同那位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苏珊太太有过交往,也许在巴克镇那些白人无赖中也有熟人——他们除了酗酒,就等机会赚钱。那些人千方百计把逃亡的奴隶抓回去送交主人,从而得到一美元酒钱。

    “假如你需要帮助……”没人帮助,真是插翅难飞。萨姆·小格林不知得到谁的帮助,才获得了自由。

    应当去碰碰运气呀!

    可是,逃跑、碰运气,对一个女黑人来说,就意味着被狗撕咬、挨皮鞭、用烧得通红的铁印子在肩上烙出一个“逃”字,最终,在棉田或板棚里的麦秸上一命归天。

    要是有枪呢?那就可以自卫。哪怕走投无路,也可以把最后一颗子弹射进自己的身体。可是,哪有枪呢!

    晚上,海特的举止有些失常,坐立不安。约翰感到很奇怪。

    “你怎么老坐不住啊,海特?”他疑心地望着海特,说道。

    “我这不是好好坐着吗?”

    “你把煎锅拿去拿来六次了,你在想什么啊?”

    “约翰,”海特沙哑地说,“我快成自由人了!”

    约翰哈哈大笑:

    “赎身的事,你同主人谈好了?你是在树洞里拣到钱了吧?”

    “不!我是想去北方,到宾夕法尼亚州。”

    “你真是疯了!你怎么去得了?”

    “我能找到一条路。约翰,我们一块儿走吧!”

    约翰扑哧一笑:

    “我说过一百次,我在这儿日子过得满不错,我不是奴隶,是自由人。我没心思同一名逃亡女奴在森林里游逛。牧羊犬能认出白人和黑人,却分不清自由人和奴隶。”

    “好吧,那么我走路,你坐车跟上。”

    “你哪儿也别去!”约翰气愤地说,“你是约翰·塔布曼的妻子,你得跟着你丈夫!”

    “假如我一定要走呢?”

    约翰狠狠地拨了一下琴弦,那小小的乐器像白铁罐头盒一样“当”地响了一声。

    “不许走!”

    “约翰……”

    “我要向主人告发。我要对他说:哈丽特·塔布曼想悄悄溜掉!我天亮就去!”

    约翰拿上班卓琴,回茅屋去了。他们结婚后第一次一声不吭地吃晚饭。吃罢饭,约翰倒头便睡。

    海特一边用眼角瞅着丈夫,一边洗着碗碟。约翰睡了一小会儿,又睁大眼睛,用胳膊支起身子,看清楚妻子还在屋里后,才倒下去,把被子拉来盖住耳朵。过了几分钟,他已经鼾声大作。海特知道现在雷也打不醒他了。

    时候还嫌早些,黑人们都在门槛边吃晚饭。大房子里刚挤完牛奶。海特往四周打量了一阵。

    她很想见见自己的亲人——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但她终于决定不去打扰父母。她妹妹玛丽在大房子的厨房里干活,海特向大房子走去。她从没感到像今天晚上这样孤独。她得托一个人,请他转告父母和约翰……

    是啊,正是由于约翰的关系,她决心离开这个村子。约翰说过了,“明天早上就去告发”。诚然,约翰的心情一天早晨也可以变化四次,可要是他真的对汤普森讲了呢……

    汤普森博士头戴宽边草帽,连须胡子随风飘拂,得得地骑着马走在通往大房子的栗树林上。他发现有个人影悄悄从路边溜过,不禁本能地按住了衣袋里的手枪。前不久,这位聪明的博士也练开了使用这种“小家伙”。

    海特这个“田里的劳力”是无权进入老爷的厨房的,她只好折回来,唱道:

    神圣的大马车啊,就要来接我了,我只好抛下你们。

    在那遥远的地方,安宁正把我等待,我只好抛下你们。

    弟兄们啊,我们将相聚在遥远的北方,相聚在清晨,相聚在大河彼岸,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我只好抛下你们。

    这支歌,海特唱过不止一次,可从没唱得像今天这么庄重。汤普森猛地打住马,回转身来。他停住步,不是因为海特沙哑的声音很美,也不是因为歌子的曲调很动听,而是在歌声中震响着一种召唤,一种危险的信号!

    “这些该死的黑猴,唱得还满动情呢!”他咬牙切齿地说,愣神地站在那儿,直到歌声在远处消逝。

    海特用头巾包好一块玉米饼,两块咸鲱鱼,轻轻卷起一床旧棉被,再用绳子全捆起来,拿根棍子套着扛在肩上。这时约翰睡得正香。

    海特看了看他,低声说:

    “再见了,约翰·塔布曼!”说罢,出了茅屋。

    夜色苍茫,正是该出新月的时候。跟平常一样,村里万籁俱寂,只有路边的松树在清风中飒飒作响。

    在朦胧中,她最后一次望了望黑人简陋茅屋那歪歪斜斜的轮廓。她今后要能回来,也不再是汤普森的女仆;她已犯了王法,只能隐身林莽,作个自由自在的豪杰了。她的自由,将从今天夜里开始,不过,也很难说这是不是她的死期正步步逼近。

    她在空旷的道路上蹑手蹑脚地走了两英里。她没有向北走,而是往平奇的农场那边走。她提心吊胆,竖着耳朵,睁大眼睛。一有风吹草动,她就赶紧停步,先寻觅一个能藏身的地方,以防备在公路上碰见什么人。不过,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平奇的木板房里,有个窗户还亮着灯光。海特举起手来,打算敲敲门——这即将来临的一瞬,对海特来说可真是生死攸关哪!

    她敲了门。从屋里传来一阵沉重的靴声,是平奇的声音在问:

    “谁?”

    “我需要帮助。”海特说。

    沉默了一分钟,门开了。平奇举着蜡烛,把这个逃亡女奴打量了一番,问道:

    “你要喝水?”

    “不,”海特回答,“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带干粮了吗?”

    海特指指她的小包裹。

    “天亮前你还能不能走上十英里?”

    “能!”

    “那就不要留在这里。这里太近了。到森林里去,到你遇见萨姆·格林的地方去!”

    “哎,他对你这么说过吗,平奇先生?”

    “说过,不过他对地下铁道一无所知。林间空地里有一条黑人逃亡的路,你可以根据刻在北面树皮上的十字记号认出来。黑暗中你要是摸不出十字记号,就尽量找苔藓,它总是长在树干的北侧。”

    “苔藓我知道,平奇老爷!”

    “你能认出北极星吗?”

    “能。”

    “你尽量这么走:让北极星总是在你前面,一刻也不离开它!今夜天气很晴朗。遇上开阔地,要先想想走哪边容易被人发觉,你该往哪里躲……”

    “我明白了,平奇老爷!”

    “只要听见狗叫,就尽量到有水的地方去;林中刚下过雨,还有些大水洼。你从水洼里涉过去,狗一时就找不到踪迹。我们这个县,小河、池沼、溪涧也不少,必要时,潜入水中,一直没到喉咙。”

    “明白了……”

    “你身上的特征太多。”平奇若有所思地说下去,“脑门上有块伤疤,脊背上满是鞭痕,你的身影也从老远就能辨认出来。行包别挂在棍子上,逃亡的黑奴都是这模样。我给你一条皮带。把头巾扎在头上,遮住伤疤。你坐一会儿,歇歇气。我马上给你一张便条。”

    平奇进里屋去了,海特非常兴奋地在长椅上坐下。她觉得自己一口气不是能走上10英里,简直可以走30英里!这是起初在她心中涌起的热潮,这热潮不久就化作了一阵寒战:许多逃奴都希望一下子跑得离种植园远远的,结果搞得精疲力竭,白天在田野上再也拖不动身子,很快就被抓起来了。

    平奇拿出一大堆东西:两只帆布袋,一根皮带,一只水壶,以及一个小心卷起来的纸筒。

    “把这个纸筒藏好。天亮之前,一定得渡过却普坦克河;不能从桥上过去,要涉水过去。河的对岸,正对森林的地方,有一幢房子。你去敲门,说你是从多切斯特的平奇那里来的,人家就会给你开门。那时,你就把这字条儿拿出来。”

    “那是什么地方呢,平奇?”

    “那就是地下铁道的车站,那房子的主人就是站长。”

    “可您,是什么人呢,平奇老爷?”

    “地下铁道的代理人。”

    海特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原来这就是地下铁道哇!它其实就筑在地面上啊!什么“铁”也没有,有的只是“旅客们”的钢铁意志,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代理人”的浩然胆魄!

    “你在这儿耽搁得太久了。”平奇焦急不安地说,“白天的时光一钱不值,夜里可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哪!我要是你,早喝水了。”

    “有水壶呢!”

    “里面装的是威士忌,用来防备万一的。”

    海特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

    “平奇老爷,”她说,“你还忘了给我一样东西。”

    “什么?”

    “火枪。”

    平奇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不用。带上枪惹眼,连小孩也会注意你。”

    “刀子呢?”

    “你带上刀子,我不放心。”平奇说,“你太自信,你的武器应该是两条腿,而不是刀子!要是没人追上来,你应该走一条直线。”

    海特弄不清什么是“直线”,但她不想再问。分别时,平奇把手伸给她。于是,她平生第一次握了白人的手,觉得很不自然。

    “真谢谢您!”她说。

    她动身了。她刚跨出院子,农场窗户里的灯光就熄灭了。

    凌晨四点半钟,天空刚露出熹微的晨光,她已来到却普坦克河岸一座农场的门前。她肩上扛着两只口袋,浑身上下水,冷得瑟缩发抖。一条狗向她懒洋洋地汪汪叫着。海特敲了敲门,门开了。

    站在海特面前的,是一个高大肥胖的女人,戴一顶白色包发帽,拿一把扫帚。海特也没说话,便递上平奇老爷给她的字条。那女人看了一遍,平静地说:

    “朋友,请进!快把衣服烤干,动手干活吧。”

    这个农场与平奇的房子迥然不同。这是一幢两层楼房,用油漆漆得亮亮堂堂。外室铺一条粗呢长地毯,厨房搁架上陈放着各种盘子,上面绘着很有趣的图画。一座古式英国铜摆钟滴答作响,声音又清脆又平稳,整个屋子都听得见。海特从宽敞的窗户里望出去,看得见天边金色的朝霞。

    她吃了点东西,喝了咖啡,然后胖女人交给她一把扫帚,叫她打扫院子。

    “哈丽特,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女主人吩咐道,“记住你是弗格森新雇来的女工。我们一家,男女老幼都姓弗格森。晚上,你再照‘直线’走下去。”

    “太太,我冒昧问一句,”海特恭恭敬敬地说,“到底什么是直线呢?”

    “那是指通往德拉韦州的路。放心吧!明儿早上你就可以到达马里兰州的边界了。”

    “德拉韦州也有奴隶制吗?”

    “不错,不过,过了威尔明顿就到宾夕法尼亚州了。如果你过得了威尔明顿的大桥,你就自由了。现在威胁你的只有一件事:汤普森和斯图尔特先生的巡逻队会追捕你。”

    “您认识他们?”

    “我们弗格森家族的人,向来无所不知。”

    “我想冒昧地再请教一句,”海特更加恭敬地说,“你们也是白人,干吗要帮助我们黑人呢?”

    那位很胖的妇女严肃地看着海特:

    “我们也在这块土地上劳动,我们也仇恨那些寄生虫。”

    “寄生虫是谁?”

    “那些种植园主啊,我的朋友。他们都游手好闲,他们从他们那些强盗祖先手里继承了土地,让别人为他们耕种,就像欧洲的地主。”

    “可你们得冒生命危险哪!”

    “亲爱的,”女主人淡然答道,“你以为弗格森家有胆小鬼吗?”

    可敬的太太再没说什么。中午,她来到河岸上,手搭凉棚站了十来分钟,然后回到院子里,对海特说:

    “喂,朋友,到屋子里去,看看储藏室里的孩子们是不是在偷蜂蜜。”

    海特跑进储藏室,孩子们没动过蜂蜜。她把各种储藏物细细察看了一番:水果罐子、装满胡桃和土豆的口袋、麦芽糖桶、白菜桶、盛玉米汤和浓西得尔酒的罐子、装面粉、豆角、鼠尾草、胡萝卜和瑞典萝卜的口袋。弗格森一家的日子可真富裕呀!

    院子里响起一阵马蹄声。海特纵身跳到储藏室门边,插上门闩。唉,为什么平奇不给她一支枪呢!再没有比在白菜桶边坐以待毙的命运更糟的了。他们也许连储藏室也要搜查。不过,弗格森也许会允许他们搜查自己的家……但说不定他们也像过去杰西·布罗达斯小姐一样,同情黑人只是一时“良心”的觉醒。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有人敲储藏室的门。海特听见弗格森太太声音平和地说:

    “可以出来了,他们走了。”

    “他们是谁呀,太太?”

    “四个从巴克镇骑马过来的人。”

    “他们问过我吗?”

    “当然。不过我已经把他们支到别的地方去了。”

    海特局促不安地站着。坐着等待可不是她的脾气。

    “现在我可以走吗,弗格森太太?”

    “不行,朋友。那些老爷要是没迷路,会搜遍整个野外。你靠两条腿是过不了重重关卡的。你要坐车走。”

    傍晚,弗格森太太带海特到院子里,太太的丈夫一声不响,用鞭子指着一辆篷车,叫她上去。海特向他们再次道了谢。

    “上帝保佑你。”胖太太说,“可惜你是逃奴,要是自由人,我一定雇你在这儿作工。你扫地有条不紊,洗碗碟也干净利落,朋友。”

    海特得到一番称道之后,从“车站”出发了。

    篷车走了很久。海特在车上睡着了。她醒来时,看见天还没亮。笨重的大车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轰隆轰隆地行驶。她心中又浮起一阵不安:万一又把她送回汤普森的种植园呢?也许不会,什么事都经过了……难道平奇会把她送到一个靠不住的地方?

    篷车仍旧在却普坦克河岸边停下,弗格森先生沿河走了一段路,拍拍手掌。一条小船从河对岸划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粗麻布外衣的少年从船上跳下。

    “早上好,李!”弗格森说。

    “早上好,先生!”

    “有一袋燕麦,不太重。”

    “好极了,先生!”

    “你把它送到德国人那儿去,问问他们有没有新闻,晚上你再来吧!”又对海特说:“再见了,朋友!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哈丽特?你不识字?……真遗憾。”

    “我能学会的,弗格森老爷。”海特为了不使他失望,说道。

    “那得花不少时间。有关你逃跑的布告,很快会印出来,贴满整个德拉韦州。朋友,在女人中间,你的身材太显眼了,人家会认出你来。而且,我发现你的脾气也太急躁……我们说些什么呀……快划船吧,李!”

    李的性格十分孤僻。溯流而上的旅程足足一个小时,可李却只嘟哝了一句,说却普坦克河现在变浅了,要是春天,可以向上游划得更远。他把海特领到岸上一座带凉台的房子边。这房子的设备非常完善。

    “这儿住的是鳏夫弗赫特里和他的四个女儿。他自称是德国人,其实是瑞士人……请跟我来。”

    海特从后门走进这幢房子。这样的后门,简直可以当作马里兰州任何一个农场的前门。李将她带到一位身材魁梧、长一脸枣红色胡子的主人跟前。主人正在擦枪。

    “弗赫特里先生,威尔明顿那边情况怎样?”李问。

    “不妙啊,”主人摇晃着胡子,说,“到处都是巡逻兵。还颁布了一条有关逃奴的法令。”

    “怎么说?”

    “每个逃奴都必须送归原主,否则就得罚款。”

    “一纸空文。”李说。

    “年轻人,”弗赫特里用警告的口吻说,“要注意,这条法令现在在各州都已执行,捕奴人要在整个美国采取行动,直至加拿大。”

    “捕奴人到了北方,到了波士顿或布法罗,日子不会好过。”李反驳说。

    “我也认为他们情况不妙,”主人郑重地说,“不过法令终归是法令,警察也有义务协助捕奴人,法院、县长、市政官员都有这种义务,甚至连部队的军官也不例外。啊,都有这种义务!制度终归是制度啊!”

    “收货吗,弗赫特里先生?”

    “收!”产人把枪放到一边,很认真地说,“制度终归是制度,可是,在德国,我为自由战斗过,反对过军人和警察,这才是更重要的制度。——这位太太叫什么?……哈丽特?欢迎你,哈丽特太太!”

    弗赫特里先生讲话慢条斯理,喉音很重。他的食指总是向上指着,显得煞有介事,海特觉得有些奇怪。弗赫特里的四个女儿,也酷似她们的父亲;说起话来好像嘴里含着一块滚烫的土豆,食指也是向上指着。不过使海特最为惊奇的是主人的奶牛,它们一头头梳洗得干净发亮,有时把脖子上挂着的铜铃摇得丁当直响。弗赫特里家不仅有摆钟,还有好些书,都用牛犊皮或猪皮作封面。每张床头,都挂着一块小布巾,上面写着“晚安”二字。

    “这座新房子,你喜欢吗?”主人问。

    “喜欢,老爷。不过,请原谅,老爷,我最喜欢牲畜棚。您家的牲畜棚不单可以关奶牛,富人住进去,也不会嫌弃。”

    “那可真野蛮,”弗赫特里说,“人,应当住在卧室里。”

    哈丽特在这座房子里呆了四天。主人到威尔明顿去了一趟,回来时显得忧心忡忡。

    “完全想象得到,”他说,“追捕南方各州逃奴的猎手全聚集到这个县来了。嗨,那些人真是面目可憎哪!浑身酒气,恶臭熏天。可以肯定,他们是在这一带捞外快……正如人们所说,这是些馋嘴老鹰……”

    “老爷,我看,你是想说‘鹞鹰’吧?”

    “对,对,谢谢你,哈丽特太太!‘鹞鹰’,正是鹞鹰……现在只好去找纽卡斯尔的乔·菲利普斯,虽然这不是走直线……嗯,对……不过应当去……鹞鹰已经出现在我家附近了。”

    “乔·菲利普斯是谁?”

    “啊,一个最可靠的人……很聪明……又机灵……可惜加勒特本人不能到这儿来。不过他也不会离开威尔明顿,这儿人们都能认出他来。”

    “加勒特是谁,老爷?”

    “太太,请别称我‘老爷’,好像我是人贩子似的。要是不会叫我的名字,就称‘先生’好了。托马斯·加勒特是个大伟人,是个教友会徒,不过这并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他是枢纽站站长,能够把成百上千的奴隶从霸主的枷锁中解救出来。五年前,他受到了审判,他的全部财产都拿到市场上拍卖了。县长曾对他说:‘托马斯,我看这种悲剧不至重演了吧?’加勒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朋友,尽管我一文不名,但无论你在哪里碰到吃不上饭的逃奴,请通通送到我这里来。’我真愿他当上总统,可霸主们死也不会答应的,死也不会。”

    当天,弗赫特里就把海特藏进篷车,送往纽卡斯尔。傍晚,马车摇摇晃晃驶进城边的一座小院落,出来迎接他们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他就是自由人,木匠乔·菲利普斯。整个院子里,到处挂满粗绳,堆着木板。按照德拉韦州的法律,菲利普斯无权制作舳舨和大艇入水,只能造些部件;船体总装的活得由白人师傅干。

    “难哪!弗赫特里先生,”菲利普斯说,“真难!不过……我们试试看。这里还没贴出哈丽特·塔布曼逃亡的布告,不过,捕奴人消息很灵通。我们试试吧!”

    海特告别了弗赫特里。

    “关键是别泄气,太太,”临别,他举着食指对海特说,“谁有作自由人的打算,他就已经有这个权利了。”

    “我能得到自由,”海特回答说,“要不我就死去。我有死的权利。”

    弗赫特里握握海特的手,用手巾擦擦眼角,摇摇头,上车回去了。

    确实,乔·菲利普斯是个很机灵的人。他把海特藏在板棚里。有好几次,海特一听见院子里有人声,就赶紧溜进土豆窖。南方各州的自由黑人总是遭人怀疑,海特的处境也就不大安全,那些巡逻队连板棚也会搜个遍。

    “有了!”海特来到的第三天,菲利普斯喊道,“威尔明顿正在修桥……我们试试看!”

    海特不明白修桥与她逃跑有什么关系,但她没有吱声。对那些为了她而不惜丧失财产甚至生命的人,她是十分信任的。……重又坐上篷车,重又开始了在黑暗中颠簸。凌晨,菲利普斯的马车停在一座小树林里了……

    木匠没有马上着手实行他的计划,他只是在桥边来来回回地走了几趟。桥上,白人正在铺设新的桥板,黑人在搬石头、凿石料。过了约摸两小时,菲利普斯叫来一个黑人,大概是个工长,在栅栏背后同他叽叽咕咕谈了一阵,然后才高兴地回到篷车前。

    “迪克说,如果他能把桥上的白人发动起来,那么,早饭前一切都可以弄好。”

    中午时分,来到大车前的不是黑人,而是一个白人石匠。他穿着围裙,头戴一顶式样很奇怪的高制帽,帽子一直推到后脑勺。

    “这是装碎石的小车,”海特听见有人说话,“这是要用的东西。老板吃午饭总要喝酒,要在小酒馆里呆到下午四点钟。”

    “伙计们都同意吗?”

    “我的人可以担保。”石匠回答。

    “我们试试吧!”菲利普斯高兴地说。

    又过了半小时,他向篷车里张望了一眼,悄声喊道:

    “海特!”

    海特从麻袋布下面爬出来,看见三个白人推着一辆大独轮车,带着铁铲。

    “海特,”菲利普斯说,“你躺在小车里,我们在你身上盖满碎石。这很重,也不舒服,不过你得忍耐,直到威尔明顿。你很坚强,忍耐二十分钟吧。他们会把你运到托马斯·加勒特家里去,行吗?”

    “我吃得消。”海特说罢,爬进了小车。

    大家给她盖上一块麻袋布,再小心地往上堆碎石,干了好大一阵。碎石堆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刨得平平的。他们吩咐海特“要像死人一样躺着不动”,菲利普斯走到远处看了一番,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了,于是大家把小车推走。

    海特能够呼吸,可是,由于呼吸得太厉害,碎石就在她背上滑动起来。她听见一个压低的声音命令道:“别动,要像一具死尸!”重量主要压在腿上,她觉得压在身上的简直不是碎石,而是一块石板。她的腿仿佛被压坏了,最后完全失去了感觉。脑袋嗡嗡直叫,眼里直冒黑圈。她觉得是一座大山紧紧压在她身上,连气也出不了。小车在坎坷不平的路上颠来簸去。从条石马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海特顿时清醒过来。这声音使她瑟缩发抖。

    一个男人用高亢、愉快的声音问道:

    “伙计们,发现桥下有黑人吗?”

    “没有,没发现,”一个工人拖长声音回答道,“我们正忙着呢,都同自家的黑人呆在桥上。”

    “抓住一个黑鬼,赏金十块,留神些吧!”

    “我们用别的法儿挣钱,先生!”那工人应道。

    人们报之以轰然大笑。

    “靠苦干吗?能挣上几个钱呢?一天挣半块,滴酒也不敢沾!”

    “要是没兴致,也可以不干活。”

    “杰夫,算了,别跟他们拌嘴,这些爱尔兰佬简直不叫人。”一名巡逻兵劝解说,“他们只配卖力气,直到累死——天性如此。”

    “谁瞧不起爱尔兰人,可以下马来尝尝爱尔兰拳头的滋味!”

    “呸!土包子!”巡逻兵骂了一句,走开了。

    海特没能听完这场对话,她又昏过去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这是一个窗明几净的房间,一个女人坐在她身边,她戴一顶雪白的大包发帽。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个儿高得出奇,穿一件宽大的常礼服,戴一顶宽边帽。

    “是昏晕了。”他说。

    女人摸摸海特的额头,同意地向高个儿点点头。

    “她醒来了,托马斯。”

    “谢天谢地!不相识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哈丽特·塔布曼,”海特虚弱地说,“从马里兰来。”

    高个儿皱皱眉头。

    “塔布曼?我的朋友弗赫特里谈起过你。没料到你来得这么快。我叫托马斯·加勒特,在这儿,你会感到如同回到了家里。”

    “我家里糟得很。”海特说。

    这就是枢纽站站长,伟大的加勒特!

    在想象中,海特以为他是一个身上长着翅膀、头上戴着光环的天使,原来竟是一个衣着朴素、相貌平常的普通人。

    “朋友,等你恢复了健康,”他说,“我就用篷车送你到费拉德尔菲亚去。这里离宾夕法尼亚州只有十英里了。”

    “费拉德尔菲亚”、“宾夕法尼亚”……这些长长的字眼她听起来真是如同仙乐一般。她用胳膊肘支起身体,微笑了。

    “别急,”托马斯·加勒特说,“你常常闹昏晕吗?”

    “有时闹,加勒特老爷。”

    “叫我‘托马斯朋友’好了。一大堆碎石压着你,你真够坚强的。我看今晚你就可以顺利通过最后一段路程,到达火车站。”

    “还藏在碎石下?”

    “不,朋友,这次是坐普通的篷车。捕奴人不大愿意走这条路,他们在这里不受欢迎。”

    坐篷车海特已经习惯了。夜里,她轻松地钻进车内。篷车不是从枢纽站院子出发的,是从另一个院子。一个陌生的车夫,手执长鞭坐在驾车的座位上。马喂得很好,长得膘肥体壮。车夫穿着整齐,衣领雪白,戴一顶崭新的帽子,与南方的车夫完全不同。

    “这就是扬基①了,”海特想,“是真正的扬基了……”

    ① 美国内战时期对北方人的称呼,后成为美国人的统称。

    海特在车中安然睡去。篷车停下的时候,她醒来了。车外一片宁静。不一会儿,车夫的头伸进来:

    “起来吧,朋友,”他用庄重的声音说,“看看吧,宾夕法尼亚!”

    天色已经大亮。篷车正停在一座小丘上,展现在海特眼前的,是宽阔的德拉韦河低地,一片黄褐色的田野和翠绿色的草地。远处,一座座小巧精美的房舍星罗棋布,一尊尊玲珑纤细的教堂尖在屹立。雄鸡高鸣,一声声清晰可闻。河面上帆影幢幢,像一只只巨大的蝴蝶翅膀在瓦蓝的雾霭中缓缓漂移。东面山头披上晨雾,太阳给山脊涂上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1763年,土地测量者查尔斯·梅森和杰里迈亚·迪克森把他们的测量标杆定在北纬39度43分26秒,动手划定宾夕法尼亚州、德拉韦州和马里兰州的边界线。他们干了四年,把测量链拖过森林、山岗和沼地,在森林中劈出伐木线,立上界碑。这两名平凡的土地测量者的劳动,在美国并没有引起人们特别的注意,然而,这三州的分界线“梅森与迪克森线”,后来却作为自由与奴隶制之间的界线,载入了联邦的史册:它的北方是自由之邦,南方是奴隶制世界。南方人开始用迪克森的名字把南方各州称作“迪克森国”。时至今日,人们仍然把坏透顶的南方反动派叫做“迪克森派”。

    在10月里一个寒冷的早晨,哈丽特·塔布曼越过了这条分界线。后来她说道: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又把手摸了一阵,想看看我是否还是原来的那个人。而我已经成为一个自由人了。四周霞光万道,太阳透过树枝闪射着金光,我觉得简直上了天堂!”

    她回转身,再看看走过的路。南方天边,却笼罩着茫茫大雾,那儿有老丽特、老本和她的村子。此刻,村子里正响着霍普金斯的喇叭,催促人们上工。那儿还留着戴维·金布斯、简·贝利和采牡蛎的比尔;那儿还有加勒特、平奇、弗格森、弗赫特里和菲利普斯。他们全是勇敢忘我的人!他们身居各地,却又像链条一样彼此相连,正干着一件伟大而秘密的事业。

    风从西北方吹来。这是一股沁人心脾、令人神爽的凉风。海特转过脸去,贪婪地呼吸着。这凉风仿佛可以起死回生,这明净清爽的秋潮使她心中充满了希望。

    这是一股自由之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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