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男人女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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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寡妇赋》(2/2)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

    这些都只能说是爱情的引子或尾声。还是《寡妇赋》中语言有情,写寡妇思亡夫的心理有致,又多用汉语习惯的叠音连绵词,是赋体的诗。在说过情景和心怀“一夕而九升”之后,接着说:

    愿假梦以通灵兮,目炯炯而不寝。夜漫漫以悠悠兮,寒凄凄以凛凛。气喷薄而乘胸兮,涕交横而流枕。

    仰皇穹兮叹息。私自怜兮何极。省微身兮孤羽。顾稚子兮未识。如涉川兮无梁。若凌虚兮失翼。上瞻兮遗像,下临兮泉壤。窈冥兮潜翳。心存兮目想。

    此文在《文选》中,易见,不必多引。值得注意的有几点:一是全篇只见寡妇思夫,不见序中说的悼念朋友。二是说来说去都是外景外形,描述加词藻,倾诉衷情只说想法,用的是烘托法。三是再三说有孩子不能死,更不能改嫁。虽然“甘捐生而自引”,想自杀殉夫,又“鞠稚子于怀抱兮,羌低徊而不忍”。所以“独指景(影)而心誓兮,虽形存而志殒。”结尾更着重说:“要吾君兮同穴,之死矢兮靡佗。”由此看来,着重的是要求寡妇守节,“从一而终”。用本人口气,表外人意旨,写得再美好,也不是《雅歌》式的爱情,只是家庭社会关系中的夫妻情义,义更重于情。这决不是将爱情来源归于神,上帝。

    从另一方面看,中国式爱情即“相思”。在文学中的表现是写情景多,说心态少,说身体更少。最早的,说不定还是最好的,多少年被人引用无数次的,说身体的,是《诗经》中那几句: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硕人》)

    可是这首诗中只这一段写美人,和全诗不相干。对照《雅歌》: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新妇,你的嘴唇滴蜜,好像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鸽子眼,用奶洗净,安得合式。他的两腮如香花畦,如香草台。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没药汁。他的两手好像金管,镶嵌水苍玉。他的身体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围镶嵌蓝宝石。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美座上。

    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作成的。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麦子,周围有百合花。……你的两乳……你的颈项……你的眼目……你的鼻子……你的头……你头上的发……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你的口如上好的酒。

    我是墙,我的两乳像其上的楼。

    诗中还有一些戏剧性的台词。诗中的男女是活生生的有身体有灵魂的人。这类作品在古代印度同样很多。从《雅歌》的汉语白话译文可以在想像中还原到简洁的希伯来文古语,必是同印度梵文和中国古文一样。可注意的是这类作品都细致描述,又都可以作宗教解说。中国也有描述人神相通男女相悦的,但不是以人表神,而是以神表人。例如曹植的《洛神赋》: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穠纤得中。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这类描写的来源是宋玉的《神女赋》:

    貌丰盈以庄妹兮,苞温润之玉颜。眸子炯其精朗兮,多美而可观。眉联娟似蛾扬兮,朱唇灼其若丹。

    双方一比,区别显然。《雅歌》是朴素的,说王宫而身是平民。《赋》是修饰的,说贵族是贵族,连“神女”都“愿荐枕席”。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中的名句也显出不是山林。“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更有意思的是《洛神赋》还说,“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我狐疑。”对神竟然不信任。自己对神也不过是“悦其淑美”,“心振荡而不怡”。所想的无非是如“高唐神女”的“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比起《雅歌》中的全身心投入,相差远矣。两者都不像是现代人认为的对神的崇拜。

    关键是,中国赋中的神是假的。对真神不许这样。《封神榜》中纣王就这样得罪了神而亡国。不过这小说离宋玉、曹植已一两千年了。希伯来人说的神是真的,真正衷心信仰的。由此,把对人的爱情等同于对神的信仰,藉神性表人情,或说是由人性见神性,所以爱情神圣。到基督教中更讲“三位一体”。中国既没有这样对神的“信仰”,又没有这样对人的“爱情”,合不起来。双方的神根本不同。双方都说神是“主”,是“主宰”。也说要有“爱”。但中国的“爱”必须与“忠”相结合,是“忠爱”,“爱戴”,人神不相等,决不可以结合为一,不能“化入”。外国的都可以,甚至有的教派认为是追求的目标。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中都有作这样解说和主张的教派。所以语言形式和内容都是情诗的《雅歌》能公然留在《圣经》中,不像中国《诗经》中许多诗入“风”而不入“雅”、“颂”。印度教的“虔信派”、伊斯兰教的“苏菲”派,更是用宗教哲学解说这种身心一致的与神结合。所以许多情诗,极表恩爱的情诗,可以成为神圣的。这些现在被称为神秘主义或密宗,实际是以不可言说表示不可思议的人神一体。中国人中恐怕极少有人能理解、信服以至体验。中国人对“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不以为然的,认为必须划清界限,人神有别。“爱情”同样。在我们心目中只有“好色”,只有“欲”,只有“发泄”,或说“施虐”、“受虐”。古希腊人的宗教和上述几种宗教不同,但还能以“美”为神,以“爱”为神。这在中国是没有的。月老的红丝决不是爱神的弓箭。中国人对那些人神合一的宗教说法往往认为是骗术和谎言,一定要归结并还原到自己所熟悉的“好色”和“欲”去。若接受过来也必然加工改造,好像修炼禅定化为口头禅机。外国的“爱情”,至少在文学艺术中,不论欧亚古今都和宗教的感情有关。中国译成“恋爱至上”(love

    is best)的“爱”本是基督耶稣在《福音》中说的对人对神的爱,一变为“恋爱”就中国化了。当然,外国人中,外国社会中,不缺少和中国人中国社会中一样的成分,正如外国也有骗子和傻瓜一样。不过还是不骗不傻的人多,不分中外。文学中也同样。和自己不一样的,至少在文学作品中,中国人接受不了。若不纳入自己理解和习惯的范围或格式就理解不了,更不必说相信了。如果相信,也是不理解的相信,等于按照自己方式理解过的相信。“禁欲”和“纵欲”相通,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印度的毁灭之神又是舞蹈之神,既是苦行之神,又以“林加”(男根)为像,中国人决不会信,看也不要看,讲也不能讲。

    中国式的“爱情”还离不开占有,即“得”。不是占有别人便是让别人占有。“求之不得”便“辗转反侧”。若是“得”了呢?会怎么样?是人神合一吗?不是。中国人是人升天为神,或者神下凡为人。神人合一,而且身体精神一道,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想像的,不能实现的,讲不通道理的,不合乎道德的,因此也不相信在许多外国古今的多数人中,以至于中国古今的少数人中,这会是真实的。和宗教感情一致的爱情更是不可理解的,不能信以为真的。情人间若平等订契约也只能是买卖契约,卖身契。对爱情也得讲“忠”,即“忠实”,要求别人对自己“忠”,守一不二。甚至妓女对嫖客或嫖客对妓女也这样要求,不以为怪,反以为常。这恐怕和中国没有一神教的单一神有关。诸神并存,所以不信人能专一,便强迫人专一,无处不用“忠”要求,可见“物稀为贵”。“忠”就是要求从属,作为当然之理。

    难道中国人没有宗教感情吗?也没有爱情吗?有。但是只和外国的同类而不是同样。

    同类,因为人类的感情总是共同的,相通的,但表现的形式和方面不会一样,尤其是名称,可以有各种符号。中国式的爱情和中国式的宗教一样,不是单一的,所以强迫要求单一,以惟一为上,“天无二日”。标榜的不一定做得到。做到的又忌讳不肯说,要说也换个名堂,改个字眼。外国的,信仰一神的不必说,多神的如印度,承认诸神并存,但信仰的着重一个,成为派。例如对大自在天妻子的崇拜,承认神夫,但拜神妻。所拜的神是不能更换的。“一”是当然之理,是事实如此,所以不必要求“忠”于“一”。爱情也同样。中国则不然。神不但并存,而且可以更换。既尊玉皇,也拜如来,拜谁时谁就是惟一的,转身可变,如孙悟空,不管拜谁,心里只有他“老孙”自己。爱情也不一样。如贾宝玉,几乎见一个爱一个,又不是全都要。“我只取一瓢饮。”这一瓢水是从哪里来的,哪里的水,不一定,反正只要“一”瓢。这是“忠”,也是“实”,又只是男人自身的,不是男人要求女人的。是不是女人也像男人一样,只要是“一”瓢,不管是哪里的水呢?不行,男人不许可。有男人为主的婚姻约束。

    中国的爱情在文学中大量是“相思”,要求的结果是“求”之而“得”,即占有,表现为婚姻,规定男女间的所有权。爱情是人对人,婚姻是人对社会,好比信神和加入教派组织并不等同。在这方面,男女情况不同,是婚姻家庭的结构决定的。

    假如我是女人,会怎么样?

    爱情软件能脱离婚姻硬件的约束吗?能不感染病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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