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彰显国家利益核心(1)
晚清的中国,是一艘在狂风巨浪中艰难前行的破船。驾驶着这艘破船的爱新觉罗氏已感觉力不从心。拔地而起的王朝新贵曾国藩等,成为这艘船的水手。如何保护着这艘船不被掀天的巨浪打翻,并且能够慢慢地行进,最终走向风平浪静的海面,是曾国藩等一班得利水手的终极追求,也是当时最大的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处理外交事务的基本准则。任何一个国家,在与其他国家进行外事交往活动上,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利益。一切为了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决定一切。但是当我们回到曾国藩时代,会发现那时要讲国家利益是一件非常不易之事。孱弱的国家没有话语权,列强说是就是,说不就不,要骂就骂,要打就打,弱国没有还手之力。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曾国藩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把国家最大利益摆在首位,重视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内政自主,力争百姓利益,这是难能可贵的。
坚持国家主权
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第一、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看到了中国的软弱可欺,他们依靠自己的坚船利炮,时刻想着侵犯中国的主权。曾国藩坚持儒家忠公体国的思想原则,坚持维护国家主权,不受外国势力左右,体现了一个国家高级领导者忧国忧民之心。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曾国藩针对英法侵略者侵害中国主权的卑鄙行径,发出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愤慨之声。他主动向朝廷请战,请求朝廷同意自己带兵北上捍卫京师,表现了他对侵略者的愤慨与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1861年,湘军攻下安庆后,英法等国立即要求清政府将安庆、大通、芜湖等作为通商口岸,曾国藩以有损国家利益为由予以反对,并且写信给湖广总督官文,做通他的工作,一同建议朝廷不开这三个口岸。
处理阿斯本事件集中体现了曾国藩对国家主权的维护。中国政府向英国预购军舰是一件普通的国际商贸事件,但是购船成功后,却演变成一桩极其严重的外交事件。这是清政府始料不及的。咸丰末年,奕?认为,镇压太平军需要购买军舰,以控制长江、形成对太平军的绝对战斗力,因此向朝廷建议“购买外洋船炮,以利军行而维大局”。在奕?看来,清政府购船的条件是成立的。(一)对英国抱有幻想。之前,咸丰曾经向英国购买过船只,到1860年想要用于战事时,英国政府则不同意中国使用。对这件事,咸丰一直耿耿于怀。奕?认为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英法俄等国之间存在矛盾,特别是《天津条约》签订以后,中国与英国的关系好转,因此“历史不会重演”。(二)价格合理,十艘轮船以及枪炮人员等各方面开支总计只156万两银子,经费不是很贵,可以承担。(三)安排船上工作人员可以用中国人,不完全用英国人。条件虽然很好但是咸丰在世时并没有批准,直到同治元年,这件事才定下来。然而,轮船订购下来后,英国政府立即变卦,所有船上人员一概用英国人,不准中国人上船,中国人只能派长龙舢板和他们驻扎在一起。很显然,英国政府想控制中国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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