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的要求用人,曾国藩的第三个主要做法是以官择人。以官择人,就是根据职务的特点选择符合要求的人去担任,而不是为了安排人而安排人。这一用人的方法体现了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曾国藩用人非常注重这一方法,他创建湘军之时,首先做的事情就是找到合适的带勇之人,再由他们去选勇。“至于行军之道,择将为先。”先择将,就是根据将领的特点、要求去选择合适的人,而不是随便找一个人来担任,或者讲关系、人情安排某人,或者为了解决富余人员的职务问题而安排。曾国藩认为:
吏治,有常者也,可先立法而后求人;兵事,无常者也,当先求人而后立法。
所谓先立法后求人,就是先确定某一职务的工作职责、用人的要求,再去找合适这一职务的人才;所谓先求人后立法,就是先找到合适的人再去确定这个职位的责任、要求。两者异曲同工,都是以官择人,而非为人择官。罗泽南战死后,曾国藩一直为这支湘军的领导者担心,后来李续宜终于担当起了责任,他才松了口气,李续宜病逝后,这支湘军的统领问题又让他牵挂,难以定夺。他曾经一度思考要金国琛负责,但是犹豫不决,担心他不能胜任。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时,自己亲自管理。鲍超因病离开后,他所领导的军队,一度缺乏领导者,在由宋国永还是娄云庆来统领的问题上,曾国藩费了一番脑筋。最后,他将鲍军解散,由他们两人分别招募,而不是简单地从中安排他们接替,充分体现了曾国藩以官择人的慎重性与看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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