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术
分权就是按照一定的制度设计,将权力分配到各个层级,主要领导不统包统揽。
湘军的营制是当时最先进的分权组织结构,蒋方震、蔡锷等对此非常推崇。营是湘军的主体组织,一个营500人,由作战人员与长夫(后勤人员)组成。营官拥有“威权”、利权。威权就是行使政令的权力,拥有对于下级军官与士兵的处罚权;利权,就是后勤权,钱财物由营官统一负责派发。在营官权力配置上,“每营必须择一营官,必划然分出营数,此时即将全数交付与他”;“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营官拥有“生杀予夺”大权。湘军的营是独立的作战体,除了制度设计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军队招募由营官负责,招兵之前,确定营官再由营官去挑选兵勇。这种做法,使士兵对营官充分信任,且有依赖感,其独立作战能力更强。
这一制度设计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完整的独立性,实现了事权高度归一。所谓事权归一,就是所要做的事情和完成该事情所需要的权力的统一。湘军各级指挥官,都有独立指挥、独立决策的权力。这一特点,使各个分立的组织能够结合实际形势作出正确的决策,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调动各级指挥者的积极性;消除了地域广阔、部队分散、交通通讯等不利环境条件可能造成的高层决策失误;各个指挥官能够独立面对形势,作出决策,或者随机应变,实现统帅的决策;也便于整合裁撤,当一营“师老兵疲”,或者出现“哗变”等情况,或者营官因故离开的时候,可以立即裁撤,不会影响整体。对未来形势可能发生的变化的认识,需要建立相应的权力机制。二是具有科学的预测性,做到未雨绸缪。领导者要善于预测事物发展的未来趋势,并相应建立科学的预防机制。曾国藩认为:“(太平军)此后必成流贼,股数甚多,吾须分股与之相逐。”流寇的特点是股数很多,对付的办法就是“分股与之相逐”。平时不分股,临时再分,一方面各股领导者没有指挥经验,难以应对;另一方面,临时分股,未必不出现错误,“临阵始分股逐贼,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矣”。早作打算,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临阵磨枪,手忙脚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