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闭庭!”孙兵宣判后敲响了法槌。
当天下午三点,云滨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主要涉及五项内容。
一是依据上级统一安排,云滨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滨江星河律师事务所。用省级行政区划名字命名律师事务所更具科学性。因为城市有大有小,容易引起人们对律师事务所级别的误解。
二是依据上级指示精神,星河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伙所。原所合伙人暂由李庆、何志、李阿蛮三人组成。也就是首先确定原合伙人范围。
三是讨论顾得军、丁山二位律师申请由星汉所转入星河所的问题。
“我个人意见,在转制的关键时刻不能加入新的律师。而且我们对顾丁二位律师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李庆道。
“现在各个律师事务所都在招兵买马,为什么我们要排斥异己呢?星汉所好不容易批准他们两位同志转所申请。我搞不清李庆同志,你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你到底达到一个什么目的?我想听听李阿蛮同志的意见。”何志道。
“我同意李庆同志的意见。顾丁二位同志进入我所作为普通聘用律师,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他们二位进来想加入合伙。这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了。”阿蛮道。
“将来这个所是越做越大,还是越做越小?我和丁山选择你们所是为了壮大你们所的力量,你们要考虑清楚,否则的话,我们可以到其他所去工作,这没什么了不起。”顾得军很不满的说。
“李阿蛮同志说的话就更加离谱了。我们即便在原来的星汉所参加改制,也应该是合伙人,到了你门所反而变成了一个普通律师,你想一想,这可能吗?”丁山更是不依不挠。
“但你和顾得军同志在星汉所并没有确认为合伙人。”李庆也没有好脸色地回道。
“李庆同志,你是什么意思啊?难道还要朱正浩主任前来作证吗?我们如果不转所出来的话,留在原所肯定是合伙人。”丁山怒道。
最后经过多轮讨论,在何志的坚持下,顾得军和丁山二位律师进入了星河所,并且进入了星河所合伙人的队伍。这样一来,星河所的合伙人就由五位专职律师组成了。
四是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星河所的新的领导班子。
因为新加入的合伙人顾得军,丁山均选举何志为主任,而李庆只有阿蛮一票。故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变更为何志。这也是何志想要的结果。
由何志同志提议经选举产生两名副主任即李庆和李阿蛮。
五是新进的两位合伙人所占股份的问题。最后由何志主任提议:原三位合伙人各占30%的股份,新进的两位同志每人暂定5%的股份。尽管丁山和顾得军对此颇有微词,但是因为李庆和阿蛮两位原合伙人的坚持,二人也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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