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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孙荣法定继承案的调解(2/2)

    孙江、孙海均表示没有意见。

    孙兵进一步发问:“谁主张要案涉房产?”

    阿蛮回道:“不主张。”

    孙江回道:“如果判决分割涉案房产的话,我主张房产的所有权。”

    孙海回道:“我不要。都留给娘治病。”

    孙兵总结道:“鉴于各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争议,本庭建议调解结案。目前本庭提出两套调解方案,供你们参考:一是,搁置争议,案涉房产保持现有状况不动,由孙江出三万元为其母治疗。这实际上也是孙江答辩时提出的意见。另一种方案是,案涉房产归孙江所有,孙江向齐大红支付叁拾1万贰仟伍百元,支付孙荣、孙海各陆万贰仟伍百元。你们各人有什么意见?”

    阿蛮问:“孙荣,你是什么意见?”

    孙荣答道:“如果按第一种方案,我方要求孙江出八万元,我妈齐大红手术费、护理费初步估算得六万元,另外出二万元给孙海娶媳妇用。海子目前的情况你们都看到了,现在好容易有一个哑巴姑娘看上了她。这个哑巴姑娘的母亲要一万元彩礼,另外结婚的费用还得一万元。如果我们放弃了,海子这辈子就有可能打光棍了。大弟,你能眼睁睁的看着你的亲弟弟一辈子打光棍吗?”

    孙江叹了口气:“唉!我也知道小弟孙海不容易。但是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大姐,你如果同意第一种方案,我最多只能出七万元,七万元行不行?”

    孙海道:“只要有人出钱给娘治病,我都没意见。”

    孙兵问:“孙江,那你什么时候拿出这笔钱来呢?”

    孙江回道:“一个月内。”

    孙兵最后问原告:“孙江在一个月内出七万元,齐大红二次手术费、护理费算五万元,剩下的二万元给孙海,你看行不行?”

    孙荣答道:“行。都是自家兄弟姐妹,弄僵了也不好。”

    孙兵又问孙海:“你是否同意本庭刚才的建议?”

    孙海答道:“同意,我没意见。我那二万元给娘治病用。我不娶媳妇了。”

    孙兵总结道:“现在各方意见一致,本庭已主持调解成功!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庭审程序。现在小苗,你按我刚才建议以及各方当事人形成的统一意见制作调解书。闭庭!”

    苗梅说:“请各位当事人就地休息,等候半小时,我们制作完调解书当庭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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