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第一(5)
昆虫庶类之善用兵法者,莫过于蚊。其择地也,每弃后而攻前;其乘虚也,必舍垣而窥户。帐前两幅之交接处,皆其据险扼要,伏兵伺我之区也。或于风动帐开之际,或于取器入溺之时,一隙可乘,遂鼓噪而入。法于门户交关之地,上、中、下共设三纽,若妇人之衣扣然。至取溺器时,先以一手绾帐,勿使大开,以一手提之使入,其出亦然。若是,则坚壁固垒,彼虽有奇勇异诈,亦无所施其能矣。至于驱除之法,当使人在帐中,空洞其外,始能出而无阻。世人逐蚊,皆立帐檐之下,使所开之处蔽其大半,是欲其出而闭之门也。犯此弊者十人而九,何其习而不察,亦至此乎?
曷云“床要着裙”?爱精美者,一物不使稍污。常有绮罗作帐,精其始而不能善其终,美其上而不得不污其下者,以贴枕着头之处,在妇人则有膏沐之痕,在男妇亦多脑汗之迹,日积月累,无瑕者玷而可爱者憎矣,故着裙之法不可少。此法与增添顶柱之法相雾里。欲令着裙,先必使之生骨,无力不能胜衣也。即于四竹柱之下,各穴一孔,以三横竹内之,去簟尺许,与枕相平,而后以布作裙,穿于其上,则裙污而帐不污,裙可勤涤,而帐难频洗故也。至于枕簟被褥之设,不过取其夏凉冬暖,请以二语概之,曰:求凉之法,浇水不如透风;致暖之方,增绸不如加布。是予贫士所知者。至于羊羔美酒,亦足御寒,广厦重冰,尽堪避暑,理则固然,未尝亲试。“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此圣贤无欺之学,不敢以细事而忽之也。
【译文】
人生在世的时间,白天和晚上各占一半。白天或是呆在堂屋庭院里,或是呆在舟船车马里,没有一定的地方。但是晚上呆的地方,就只有一张床了。床是和人共处半生的的东西,比结发的妻子,相处的还要长。一个人最应当看重的就是它了。然而现在的人,在买田地建房子方面,可以不惜生命去求取,而对待床,全都只是简单凑合。因为床只有自己看见,而其他人都看不见。如果是这样,那么,妻妾对于人来说也是床,也可以因为只有自己看见而没有其他人看见,就算她们丑陋无比、蓬头垢面也不用管吗?我不是这样。每换一个地方,我一定要先设置好床,再考虑其他的事情。因为对于我来说妻妾是床,床也如妻妾。
我想更新床的样式,却出不起工钱,只好作罢,但是对于床的修饰、安排,却是竭尽心思。就像是穷人娶妻子,没办法让她由村妇变成国色天香的美人,只好让她多梳洗打扮。用什么办法来修饰床呢?一是“床令生花”,二是“帐使有骨”,三是“帐宜加锁”,四是“床要着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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