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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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和谈第三阶段:破局(7)
    第六章 和谈第三阶段:破局(7)

    当天,代表团就收到了何应钦的复电,电文中转达了南京政府和谈指导委员会作出的五项决议。除表示战争责任问题可依据代表团所谈原则处理外,明确要求对解放军“渡江问题应严加拒绝”,即使签约,双方军队也应各驻原防。

    代表团成员们都很清楚,解放军渡江不可避免,故对南京试图划江而治的企图深感绝望。最后,张治中请章士钊出面设法向通融,要求考虑在和平条约签订后能够暂缓渡江。

    同一天,刘仲容回到北平,说明李宗仁求和的态度不变,但拒绝渡江的态度,何应钦的电报实际上也正是李宗仁同意的。同样,白崇禧到南京后,虽仍反蒋,但也不主张与局部和平,更反对投降式的解决办法。

    得知李、白态度如此暧昧,长江涨水期已到,决定不再与南京代表团继续周旋。

    4月13日,方面拿出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作为正式谈判的基础,交国民党代表团研究。给周恩来的信中,对谈判程序作了不容更改的规定:正式谈判时间为13日到17日,“4月17日必须决定问题,18日以后,不论谈判成败,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他们派回南京的人,14日上午去,15日下午必须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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