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投入工作(2)
另外,作为一名雇员,理所应当地努力为雇主工作,帮助自己所在的企业超越其他竞争者,这是趋势所在。无论是企业还是商店,都应该有竞争的经营理念,雇员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竞争中去,以身作则,并团结一起工作的同事,互相鼓励和帮助,时刻为自己的雇主着想,全力为企业创造最高的利益。
世界上那些千古不朽的伟业,都不是由某一专业或领域的专门人士完成的,而且也不在日常工作职业的范围之内。丹尼尔·韦伯斯特是美国公认的偶像,也是备受世界各国人民尊重和爱戴的演说家。在达特茅斯学院进行的一次演讲,使他一举成名。可是有谁知道,他在很晚才开始接受教育,演讲时的他已经有35岁了,却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律师,客户少得可怜。在他被邀请到达特茅斯学院时,穷得连件外套都买不起。他能得到邀请,仅仅因为他曾经是这个学校的毕业生;当时负责整个案子的资深辩护律师无法出席,才不得不由丹尼尔作为“替补”。他穿着寒酸,但人们给他律师费的时候,他却拒绝了:“这个案子我不要任何报酬,当作为母校效劳,是因为我心系母校,并深深地热爱她,所以一分钱也别给我,哪怕我在这个案子上出了钱也不用报销,我是不会要的。”
随后,在位于达特茅斯学院的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里,他作了一次发自肺腑的伟大演讲,精彩的程度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听众沉默着,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就连平日公正严肃的法官也感动得流下热泪。那次演讲赢了个满堂红,让他久负盛誉,甚至他后来所犯的错误都被这份名誉掩盖。几年以后,丹尼尔·韦伯斯特离开了人世,人们异常悲痛,对他深深怀念。丹尼尔·韦伯斯特永恒的丰碑,在于他没有为他的伟大之举索要任何回报。在美国上议院给马萨诸塞州做辩护律师时,他依然秉承着这种精神,那就是忘记自我、抛弃自私。丹尼尔·韦伯斯特之所以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演说家,就是因为除了他所代表的事业,他能完全进入忘我境界,忘掉一切。
回想一下,当时处于生活窘境的他如果想到了金钱,抱着金钱的目的为达特茅斯学院工作,那么他就会成为失败者,就像千千万万这么做的普通人一样。
在我还尚年轻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一位庄严且有着贵族气质的绅士,他就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萨姆纳。在他大学毕业之后,人们一度对他轻浮奢华的举止冷嘲热讽。他确实做过,而且态度极端,不可一世;他总是穿着艳丽而俗不可耐的衣服,穿梭于那些和他门当户对的富裕家庭。在英格兰时,经常有人介绍他认识那里的地主和夫人们,为此他感到很是骄傲。后来回到美国,觉得美国人跟原始人一样,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甚至觉得他们没有资格与他这样高贵的人来往。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