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涛骇浪(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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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太平轮(14)
    【中】太平轮(14)

    2月5日,国民政府从南京迁到广州。

    2月7日出版的《台湾新生报》总结了三个原因:首先是太平轮抄小路,走错了航线;然后是太平轮装载了600吨钢材严重超载;最后是两船相撞时船员正在喝酒。

    2月10日出版的《轮机月刊》还发表评论,毫不客气地指出:“太平轮连桅杆上的信号灯也未燃点,以至成直角(与建元轮)互撞。一句话,真是太疏忽了。轮船航行时,驾驶台上应有指挥人员(指太平轮),如果他们还在执行职务,无论如何,总不致迎面来了一艘灯火通明的船都看不到。”

    2月12日,《中华日报》报道,中联公司对太平轮遇难家属善后会提出的6条要求,答复了3条:登报道歉;家属每人1000万元(金圆券),以利工作;交出账簿。

    针对社会上的各种议论和质疑,国民政府也不能无动于衷,交通部责成上海市航政局派出专家,进行了一番调查,得出了三条结论:一是失事原因为碰撞所致;二是责任问题因双方驾驶员均死于海难,一时无法就技术上进行查究;三是善后事宜由太平轮船东——中联公司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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