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航空母舰的诞生与发展(11)
1921年11月12日,各国代表在华盛顿集合。美国国务卿查尔斯 埃文斯 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宣布开会,并且提出一个颇有戏剧性的建议,他说美国准备放弃一共30艘大型军舰,包括正在建造的“无畏”级战舰和几艘陈旧的军舰。听到这些话,英国和日本的代表为美国发言人热烈鼓掌表示赞成。国务卿休斯继续发言,当他说英国和日本应该同样放弃军舰时,英国和日本的代表就不那么热情高涨了。休斯提议裁军后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制海权比率应该维持在5∶5∶3。法国和意大利的比率更小,为1.75。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进攻舰队船只要比防守舰队的船只多1—2艘,因此建议的比率将会削减军费并且有助于维持和平。休斯提出的有关大型军舰的建议简单修改后得到了各国代表的赞同,他们一致认为:太平洋的某些地方不应该加强军事力量。英国代表拒绝接受对巡洋舰的任何限制,除非只有限制巡洋舰的最大尺寸和最多武器装备;法国代表则拒绝接受对潜艇的任何限制。
各国代表和技术委员会制订了提议的细节,令与会代表都满意(代表满意了,但是各国的海军部不一定满意)。1922年2月6日,各国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 各国可以保留大型军舰的数量为:美国和英国各15艘,日本9艘。大型军舰被定义为:超过1万吨,并且配备直径大于8英寸(203.2mm)大炮的军舰。为了达到这个数量,美国同意放弃1916年日德兰海战之前的15艘战列舰和正在建造的11艘大型军舰;英国愿意拆除日德兰海战之前的20艘舰船和正在建造的4艘船;日本同意放弃10艘陈旧舰船和6艘正在修建的舰船,并且放弃再造8艘军舰的计划。
《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为签约各国规定了建造航空母舰的标准排水量:美国:13.5万吨;英国:13.5万吨;日本:8.1万吨;法国:6万吨;意大利: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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