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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称谓沿袭(7)
    第九篇 称谓沿袭(7)

    随着历史的发展,“先生”一词就更进一步地泛指了。除了特指老人、教师外,说书、相面、算卦、看风水等行业的人也被统称为先生,大概这些从事此类职业的人都老成且喜欢咬文嚼字、故弄玄虚吧。自近代辛亥革命后,先生作为称呼又渐流行,交际场中,彼此见面,对成年的人,都一律称呼为“先生”“老先生”。后来,女士也称自己的“丈夫”为先生,言语中文雅而又带有尊崇的意思,可以体现出对丈夫的尊重和敬爱!

    小姐称谓:

    由宫女到宋时青楼女子再到如今“三陪女”

    解放前的上海滩,总会有一群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卖站立马路两旁,献媚拉客,当时还并没被称为“小姐”,而是被称为“野鸡”。“小姐”依然是一种尊贵的称呼。鲁迅先生在上世纪30年代的杂文里曾经提到:“在中国,有些事情是可以做但不能说的,比如‘野鸡在拉客人,’你就不能说;要说,只能说‘阿姐勒浪做生意。’”

    “小姐”的称呼,起初是宋代王宫中对地位低下的宫婢、姬妾、艺人等的称谓。其可考之处,最早出现在宋代钱惟演的《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一句,韩小姐就是当时的宫女。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小姐被解释为“对年轻女子的尊称,特别是旧时仆人对主人女儿的称呼”。大概到了元代,“小姐”才逐渐成为大家贵族未婚女子的称谓。如《西厢记》中“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至明清两代,“小姐”一词成为贵族大家未婚女子的尊称、敬称。渐渐也被民间沿用。

    有人认为唐朝的“歌妓”即为“小姐”的前身,到宋朝时成为共称,表示青楼女子。在南宋洪迈撰的《夷坚志》中:“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这里“林小姐”指一个艺人。苏东坡诗《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已活用“小姐”,此处已不是歌伎而是“妓人”,可见当时社会人士以“小姐”形容卖笑者已十分普遍。所以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言之凿凿,谓“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

    到了近现代,引进外国的礼节后,我国便把年轻女子都称为“小姐”,男士则称为“先生”。一般未结婚和单身的女人都被称为“小姐”,其余则称为“夫人”。在较早的《现代汉语词典》里面,“小姐”条目的解释便是“对未出嫁的女子的尊称,多用于外交方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段时间内,“小姐”与“少爷”都被涂抹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所谓“资产阶级小姐”的说辞,既有艳羡又有轻蔑。改革开放初期,“小姐”称呼又得以恢复解放前的“尊贵”,在日常生活和商务往来中,这种称呼是非常新鲜时尚而又文雅礼貌的。随着服务业不断兴起,又多用作年轻女服务员的代称。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在市场需求下应运而生的桑拿、浴足、按摩、会所、三陪等大量充有内容的服务场所雨后重生,在各个城市中疯狂滋长,而其从业人员多为女性。于是“小姐”一词再一次沦为“”的同义词,成了卖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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