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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称谓沿袭(6)
    第九篇 称谓沿袭(6)

    “驸马”原是汉武帝时设置的一种官职,全称是“驸马都尉”。起初多由皇室、外戚或王宫大臣的子弟担任。三国时,魏国人何晏与公主结婚,授予驸马都尉一职,其后,渐渐形成跟风;如杜预与晋宣帝司马懿的女儿堂山公主结婚,也拜为驸马都尉。所以魏晋始,皇帝的女婿多加“驸马都尉”一职,简称“驸马”。《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载:“皇女红夫,十五年封馆陶公主,适驸马都尉韩光。”即东汉馆陶公主找的女婿恰巧是个驸马都尉。后来慢慢地把“驸马”作为皇帝女婿的专称。

    “驸马都尉”,即掌管皇帝舆车之“驸”。“驸”指的是三匹马拉皇帝车,除了中间那匹马,左右两边的马称为“驸”。一般随驾之人,即能显示亲贵,又能受人瞻仰,对皇帝也有保护作用,所以渐成历史上的驸马称呼!清朝时,驸马改称“额驸”,含义基本相同。

    子女联姻称亲家:

    亲家最初是皇亲国戚之间的联姻称呼

    古代成婚的年龄,有什么样的规定呢?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5及笄(jī),笄指束发用的簪子,表示成年可结婚;语出《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东汉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意思是,女子到15岁就可把头发束起来,表示可以出嫁了;如果父母不想这么早或未有婚约,可以到20岁再把女儿头发束起。

    古人又说“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为不失时。”《榖梁传》记载:“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意思是男子20岁成年,到30岁便可养儿育女了。一次鲁哀公问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回答:“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意思是“礼”中记男子到30才养儿育女,不是太晚了吗?孔子说,20岁“为父之端”,结婚年龄到30皆可。《汉书?惠帝纪》中有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5倍的赋税。

    古代有联姻的家庭起初并没有明确的称呼,一般书面语叫姻亲,称姻公姻婆。“亲家”之称最早始于唐代。《新唐书?萧嵩传》载:“子衡,尚新昌公主,嵩妻入谒,帝(玄宗)呼为亲家。”意思是萧嵩的儿子萧衡,娶了新昌公主,当他母亲进殿见皇帝的时候,皇帝直呼为亲家。亲家一词始自玄宗之口,所以最初也只流行于皇亲国戚的联姻上;唐玄宗直呼龙婿生母为亲家母,足见其关系的亲密,为诸皇亲国戚所效仿。因此,唐代诗人卢纶作《王驸马花烛诗》云:“人主人臣是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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