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首诗,就得先把余珍珠女士的论文略作说明。她是哈佛大学的研究生,这次论文的题目是《红楼梦的多元观点与情感》,大旨是说,雪芹并不像一般小说家那样,对他笔下的人物各自先定下一个“成见”,然后从这个单一的角度来向读者“灌输”那个作家自己固定了的死调门儿,从开篇一唱到底,给你的是一个早就定型了的令人“一望到底”的死印象,——而雪芹写人绝不是这样的手法,他从多元的观点,多个的角度,多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个人物,读者得到的是一种极丰富、极复杂(因而也就极深刻的)活生生的印象。雪芹让你从这些当中构成你自己对这一人物的认识、理解和评价,而雪芹是不自“表态”的。例如写宝玉,他是让一系列的别人,爱他的、恨他的、笑他的、赞他的、慕他的、讥他的……种种人的口中心中目中,去写这个宝玉,而不是作者自己向读者竭力表白这是好人坏人、红脸白脸。又如写贾政怒打宝玉,在这个大风波大场面中,雪芹把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入木三分,不管是贾政,是贾母,还是王夫人,李纨,以至钗、黛、凤……无不各尽其情——在那复杂而紧张的关系里面,各有各的心情处境,因此也各有各的悲欢喜怒,书中人物的声泪俱下,使读者也不禁随之而感绪如潮,以至流泪,——当此之际,首先是深深打动了你的心腑,为书中每个人而感叹,却绝不是先去想什么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坏蛋……。
以上是我本着余女士的见解和例证,自作“发挥”,皆非她的原来文字。——我认为她能把雪芹艺术上的这一重大特色揭示与人,是她的极大的贡献,是四五十篇论文中的最重要的论文之一,因此我作了特别发言,给以高度评价,聆者动容。唐德刚教授的诗句,即是缘此而作。
再举一篇。威斯康辛大学的郑再发教授,亦赋七绝一章,其辞云:
送红学研讨会诸先生
一涉红楼假亦真,凭君说梦认前津。
原来宝镜诸多面,槛外人吟槛内人。
这也是在红学上极有关系的一首好诗。且看篇末所附自注说:
周汝昌先生称红学有内外,不可偏废。周策纵先生引申其意,以为外行之见,亦红学之一部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大会开到第五天上,主题已由各个单篇论文的评论进而转到总的研讨,即对数十年来红学的过去加以回顾,对它的未来试作展望。我作了发言,略谓艺业道术,往往有内外之分,如武术有“内家拳”、“外家拳”,医学有内科外科,连《庄子》等古书也分内篇外篇……。循此以立名,则红学亦有“内学”与“外学”:内学是对《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的研究、分析、鉴赏、评论……;而所谓外学,则是对作品产生的历史时代背景,文学史上的源流演变,作者的家世生平,版本的分合同异等等所作的考证研究,此两者看似分门别户,实则殊途同归;外而忘内,则泛滥无归,内而昧外,则识解欠确。所以切忌轻重之分,门户之见;必须唇齿相依,合衷共济,外详而内始明,内确而外愈切。
我的这一席话,并非无故而发,是有其针对性的,明瞭海内外红学大势的就能深得其味。多蒙耶鲁大学著名教授兼红学家余英时先生首先起立响应,他不但对他以往的主张作了解释,并且风趣地表明:红学内外,实为相辅相成,每一个红学家,都应当做到“内圣外王”的境界。
以余先生的响应为首,全场出现了热烈的气氛,这天整个上午的讨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一主题而进行的。我认为这次讨论之特别重要,对今后的红学方向将会发生的深刻影响,都是史册必然当载的,而郑先生的诗句之作,先给此次会议作了历史纪录,其重要性也将随着时间的进展而日益显现,“原来宝镜诸多面”,是诗人的深切感受,也道出了《红楼梦》的异常巨丽环奇。
艺术的天地广阔无垠,在大会上作的诗,多种多样,最有趣的是,还出现了很多篇为雪芹的残篇遗韵而补作的“全璧”诗。我屈指一计算,就有周策纵先生的两篇,陈永明先生的一篇,唐德刚先生的三篇,如果再加上我以墨笔写成字幅而带给大会展览的那九首,就一共有了十五首——都是七律!就中“唾壶崩剥”一首原系拙作,而唐德刚先生在他的诗题中竟说“用弃园唾壶崩剥韵”,乃误以为是策纵兄之戏笔。此篇本已有人误认为雪芹“原作”,闹出了一场笑话,而今唐先生又这样一题,“五百年后”的考证家必定大伤脑筋,又是一件聚讼纷纭的“公案”了。思之令人忍俊不禁。
《红楼梦》是一篇艺术奇迹,国际红学会也是一篇艺术奇迹,我为此语作证,即举大会主席周策纵教授的“红楼梦外一支《血泪书》——为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作”。这是一支散曲,所谓“外”,是戏言《石头记》原书本有《红楼梦曲十二支》,所以是其外的又一支曲。你看他是怎样写的?
字字鲜红血泪潮,把十年生命都消磨了。毕竟有几度青春年少,怎禁得尽拼换这风情月债,魄荡又魂销。桃红柳绿妖娆,风流人物痴还俏,一个个话来嘴舌不轻饶,眉梢眼角争啼笑,刻画出腐心利欲,迫人权势鬼嚎啕。只落得个荒唐梦幻,红楼白雪路迢迢。尽叫人从头细味把金樽倒,好一似大观园重访了几千遭,想一想悲欢离合,炎凉世态,便古往今来也只共一朝。回头看红学轰轰烈烈,更只是千言万语盾和矛,无穷无尽的笔墨官司总打不消。没奈何,且拍案狂歌当哭,呼朋引类尽牢骚,岂道是召一次国际擂台趁热闹,实为了文章美丽,学术崇高。还应叫那全世界的苍生惊晓,一道儿来品赏其中妙。
我读至末句,不禁为之拍案叫绝,我们中华民族的这部《红楼梦》,实在值得“还应叫那全世界的苍生惊晓,一道儿来品赏其中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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