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 犹忆当时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隔岸烟火(2)
    隔岸烟火(2)

    徐志摩的表妹夫陈从周,在《徐志摩年谱》中这样写道:“从周再案,是年林徽因在英,与志摩有论婚嫁之意,林谓必先与夫人张幼仪离婚后始可,故志摩出是举(指离婚)……后以小误会,两人(指徐、林)暂告不欢。”尽管徐志摩和张幼仪是包办婚姻,但彼时的张幼仪已怀有身孕,不管徐志摩言辞怎样冠冕堂皇,都说不过去。远在国内的梁启超闻知此事,大为惊诧,他写信给徐志摩,劝他打消离婚念头: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荡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亦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耳。

    梁启超以朋友的身份,设身处地地从徐志摩的立场出发,为其考虑。但他的这番肺腑之言,终是未能打动心意已决的徐志摩,他给恩师梁启超回信说: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此,夫岂得至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