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棠:岭南撑起一片天(1)
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兵,到粤军总司令,陈济棠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当他掌控广东军政大权,成为雄霸一方的“南天王”时,还未到40岁。他跌宕起伏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在陈济棠时代,广州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文化上,陈济棠主张复古读经。他下台后避居香港,当日本入侵香港时,他坚决不当汉奸,化装成厨子逃回重庆,在国家危亡之际,表现了中国人的气节。
治粤怪事
1931年,陈济棠在广东站稳脚跟后,不断扩充实力,最终独揽广东军政大权,成为“南天王”。
到了1934年,蒋介石在全国推行“新生活运动”,以使国民行为合乎礼义廉耻,适于现代生存,配做现代国民。
陈济棠表面很响应,但实际上另搞一套,他要求全省推行读经,讲三纲五常,推行祭祀孔子、关羽、岳飞活动,目的是要百姓老实听话,文武官吏要像关、岳那样讲忠义,实即忠于自己。这样子,奇事便陆续出来了。
先是第一集团军舰队司令张之英提议禁止夏日男场游泳,并转令广东省会公安局实施。泳场因此用木板隔成两半,以实现分泳。
这样的事由一个舰队司令提出,岂不可怪!原来陈济棠是第一集团军总司令,而张是其老部下,自然心领神会,积极配合了。
跟着,省河督配局局长郑日东,也向政府建议禁止男女挽臂同行,还写了一篇妙文细说理由,文中说:既禁男泳,则亦应禁同行,不应严于水而宽于陆。又说女子袒胸露臂,实为“肉诱”。凡此恶习,有害党国前途,故应禁止云云。
1935年4月,陈济棠以总司令身份向广东省政治研究会提议禁止妇女奇装异服,并列出衣着标准如下:
旗袍最长不得拖至脚踝,最短必须过膝。衣领最高不得超过二寸,最低不得低于五分。袖子最长不得超过手指,最短也要过了肘关节。旗袍开衩不得过高,最高只可过膝盖以上三寸。
穿旗袍时,要穿过膝长的内裤。
穿短衣者,衣长要盖过臀部三寸,衣身不得绷紧贴体,须稍宽松。
裤子不得太短,最短也要过膝盖以下四寸。如穿裙子,裙身也要过膝盖以下四寸。
穿旗袍出户外时,不得赤足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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