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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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儿子的信(34)
    致儿子的信(34)

    梅雷迪思一走,我立即去找那两位朋友。向两人各借贷了他们所愿提供数额的一半,我不愿在两人之间进行取舍,因为这样做不免显得有些不仁义。我偿清了印刷铺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宣布解除合伙关系。我想这大概是1729年前后的事情。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呼声,要求州政府增加纸币的投入。当时宾夕法尼亚的纸币流通额只有15000镑,而且还在陆续减少。可是富裕阶层反对增添纸币,他们担心这样会使纸币贬值,像在新英格兰曾经发生过的那样,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我们在俱乐部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我赞成增加纸币,坚持认为1723年首次发行的小批量纸币对公共利益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致使本地的商业贸易和居民数量都有明显增加,现在可以见到的证据就是老房子都有人居住,许多新房子正在拔地而起。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嘴里啃着面包卷首次在费城街上闲逛的时候,看见在胡桃街到前街这一段街道上的大多数房屋门上都贴着招租广告,板栗街和其他街道上的许多房屋也是如此,这种情形使我想到此地的居民正在不断地离开这个城市。

    我们之间的辩论促使我深入思考这个问题,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结果是我就此问题写了一本小册子,题为《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并匿名印刷出版。这本书受到有钱人的敌视,因为它为增加纸币的呼声推波助澜,但是却受平民百姓的欢迎。那些富人们偏偏又找不到人来反驳我在小册子中的意见,于是,议会的大多数议员接受了我的观点。我在这件事情上所起的作用受到议会中朋友们的重视,他们认为我大有功劳,应该给予回报。于是把纸币的印刷业务承包给我。这着实帮了我的大忙,因为这是一笔很赚钱的生意。这是我善于舞文弄墨所获得的又一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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