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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1)
    第十三章(1)

    1988年,27岁的奥巴马已经在芝加哥生活了4年。

    肯尼亚寻根之旅让他收获满满,带着对父亲的记忆,他自信地走向人生的下一站——举世闻名的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hts- civil liberties lahn robinson)的黑人女律师,奥巴马就分配在她手下工作。

    早在奥巴马来事务所之前,周围人就盛传有个年轻有为的哈佛高才要来实习,对这个实习生很是期待。米歇尔也是名校出身,见大家对奥巴马如此追捧不免心中生疑。在她的印象中,在学校里积极“投身”学生活动的学生大多是混学位的家伙,或者是些八面玲珑、削尖了脑袋想往上爬的人,总之在学业方面乏善可陈。米歇尔对奥巴马没有太多好感,但奥巴马却对这位气质不俗的女上司一见倾心,没过多久竟然提出要跟米歇尔约会。米歇尔当然不愿意,她觉得和下属约会是一件很没有职业素质的事情,一定会被周围的人嘲笑。而且,整个事务所只有她和奥巴马是黑人,其他人巴不得看见他们俩走在一起——“除了他们俩,还能有谁?”

    奥巴马倒是对这样的环境感觉无所谓,早在夏威夷普纳胡读书的时候,他就曾因与同年级里唯一的黑人女孩嬉戏而遭到过同学们的嘲弄。可是时过境迁,此时的奥巴马已不复是当年那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年,他曾和各种肤色的女孩交往过,如今的他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意中人。他选中了米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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