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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3)(2/2)
    不久之后,奥巴马的好朋友基思升入了社区大学读书,他自己却反倒留了一级,与父亲的联系也慢慢中断,唯一没有中断的是“借球消愁”。他学会了抽烟,时不时还用管制药物来麻痹自己愤怒而绝望的神经,在堕落的路上越走越远。他觉得这才是自己应有的命运,即像白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将失败的污泥涂满自己已然黑色的皮肤。以前每当朋友有难他都会勇敢地站出来为他们的权益据理相争,可如今,即便有朋友被车撞死或者因为染指毒品而被收监,他也懒得去搭理了。也许某一天自己也会像这样覆灭,关心这么多又有何意义?

    安结束社会调查后回到夏威夷,发觉儿子在学习方面变得很懈怠。一天,母子俩因为这事儿争执起来。奥巴马说不想再继续读书了,要读就半工半读混个文凭。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孩子竟然是她的儿子!为了奥巴马能有出息,她曾倾注了那么多心血,处心积虑地为他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让他以自己的父亲为楷模,可到头来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她当然不知道儿子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什么,也不想知道,反正她绝不同意奥巴马的决定。奥巴马反驳说:“外公也没有上过大学,不活得好好的么?”这个问题让安心情复杂。

    由于没什么文化,外公在家里的地位有些尴尬。虽年事已高,但还在为工作的事情犯愁,这也成为了他和麦德林之间矛盾的最大根源。提及为家庭所做的贡献,外公远不及老伴儿和安,一说到他,安的脸上就挂不住。斯坦利属于那种家庭型的男人,他把对自己的期望转移到妻子和孩子身上。他不仅没进过大学,当年还曾因为安年龄太小而执意把女儿留在了自己身边。对此,胸怀抱负的安当然不肯顺从,刚一懂事就想方设法摆脱父亲的管教,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竟然甘愿重走外公的老路。

    安的回答简单明了:“不行。”说罢就摔门而出。和母亲的这次对话让奥巴马很难受,但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奥巴马每天还是坚持去上学,终于挨到了高中毕业。由于从小基础打得不错,高中后期的这段荒废并没有太影响奥巴马的学业,毕业前他收到了洛杉矶(los angeles)西方学院1(occidental college)的录取通知书(之所以申请去洛杉矶的西方学院,主要是因为感情的缘故,奥巴马喜欢的一个女生就住在那个城市)。

    临行之前,奥巴马抽空去和弗兰克拜别,这位老人对于黑人接受大学教育有独到的见解。在他眼里,黑人接受高等教育就意味着放弃斗争,就意味着屈服于白人社会为黑人打制的枷锁之下。弗兰克还告诫奥巴马说,在大学里面黑人学生个个都被驯得像条狗。奥巴马问弗兰克到底自己应该如何取舍,得到的答案是“保持清醒”。弗兰克认为深造对于奥巴马来说还是一个必须的选择,但是他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如果大学生活过得太过安逸就必须时刻做出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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