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星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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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著作版本(2/2)

    ②王咨臣致笔者的信(1976 年11 月14 日发自南昌)

    襄任职期当在1913—1927 年之间,他在分宜得《野议》等书也应在此时期,也就是他在三十七至五十一岁之间。但我们从他在装订此四种书的封面题字的墨迹看来,似乎是1927 年以后(即五十一岁以上)时所写,很象是30 年代时写的字,他得到《野议》等书之后,便藏于南昌凌云巷的蔚挺图书馆。这是他的私人藏书室。《野议》等书中,只有《野议》序及部分正文有墨书圈点,可能出于蔡敬襄之手,说明他曾读过此书(图79)。而其余三种则不见有圈点及眉批,他未曾细读全部四种。

    然而我在《野议》明刊本序后还见有{ep}下列毛笔手书:“书有益有无益者,穷理有得,传之后世”15 个字(图80),字体与蔡敬襄的字完全不同,肯定是另一人所写,此人便是蔡氏以前的藏主。从书法风格来看,象是由六七十岁或七八十岁的老人所写,但此人未有署名,也未在书中钤印。我们从其用词及“得”、“传”、“后”等字运笔风貌来看,可以判定写字者并非学者,只是一般读书人。他并未认识到宋应星这些著作的价值,因而没有妥善地保存好。再细研究其书法风格,则此人所处时代较晚,大概不会早于咸丰(1851—1861),很可能是同治至光绪时人。至于在这以前的收藏者,则不可考。但可以肯定,在蔡敬襄以前收藏《野议》等书的人,都没使这些书发挥社会作用,白白地在世间陈放二百多年。直到1933—1934年,江西省教育厅编著《江西乡贤事略》而撰写《宋应星事略》时,执笔人崔骥、欧阳祖经才借得蔡敬襄所藏《野议》等四种参考。在他们执笔的《宋应星事略》中,广泛地引用了这些著作。1934 年《事略》由省教育厅以铅字出版,作为非卖品流传于世,从此人们才知道宋应星的政治、经济及哲学观点,蔡氏的藏书真正开始发挥社会作用。当他从省厅得到一些铅印本后,他自己也主动散发各地。我们身居北京的人,首先看到的便是《事略》中的《野议》等四种的引文。由蔡先生以蔚挺图书馆名义于30 年代赠给北京图书馆者,共有两份。

    我因而想到,蔡氏很可能是当1933 年省教育厅向他借《野议》等四种时,才匆忙装订在一起并以新纸作封面题写书名。这年他五十七岁,正是写那种书法风格的毛笔字的年头。1952 年他以七十六岁寿龄而卒于南昌,其外孙遵嘱将蔚挺图书馆藏书捐献给当时的江西省人民图书馆,于是《野议》等四种始入馆内善本书库受到妥善保存,后省人民图书馆易名为江西省图书馆。蔡敬襄先生在收集、保存和发挥《野议》等四种明刊本社会效用方面,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不愧是一位爱国老人。在40 至50 年代的二十多年间,《野议》等四种似乎没引起世人更大注意。只是蔡先生本人在致《江西文物》(1941 年1 月创刊)信中指出:“承赠《江西文物》大作,展诵一过,内容甚佳,沟通新旧,陶铸一炉。惟关阐扬明末诸贤学术,颇有遗漏。如奉新之宋应星,丁文江评论其所著《天工开物》一书,虽在三百年前,即其研究物质之思想有利于国计民生,与现代西洋科学之意义相吻合。敝馆藏有宋应星《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四种孤本,是其在崇祯时为分宜县教谕之作品。观其学术精湛,似又在《天工开物》之上,确为江西明末学术界之伟大人物。惜当时丁文江未能获见此种孤本耳。”(见《江西文物》1941 年2 期)。①我们更可惜蔡敬襄本人未能亲自执笔将介绍《野议》等卷的文章在20 年代及早发表出来。当他主动在1941 年向《江西文物》再次推荐这些书之后,却没有人响应。直到六十年代初,才有南昌的黄长椿、王咨臣和笔者等少数人将这些书作为研究对象。至七十年代后有更多的读者知道这些书的存在及其价值,只因原著为明刊孤本不便随时使用,遂有再版之议。

    二、上海人民出版社本。

    在60 年代时,研究《野议》等四种的人,都是直接使用江西图书馆的崇祯年原刻本。这对外省人来说殊多不便,必须亲自去南昌。我因而于1963 年先摄成缩微胶卷,交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收藏,供大家阅览。同时又完成了毛笔手写本,供个人使用。为了让社会上的更广大读者一睹这四种著作的原文,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76 年出版了大32 开一册平装竖排铅印本,以崇祯原刻本为底本,由丘锋等人担任标点。书名标为《明宋应星扶著四种: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除书首有《出版说明》并刊出一些原著书影外,其余内容尽是原著正文,而没有加注。不过《出版说明》中称:“除《天工开物》外,宋应星的其他著作早已散佚。”又说崇祯年间的刻本《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是江西省图书馆在1966—1976 年间“发现”的。这是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所引起的误会,因为书一直珍藏于蔚挺图书馆,而且在30 年代就已介绍于世,50 年代则转江西图书馆,既没有“散佚”,也无须重新“发现”。这个版本总的说断句是正确的,但有个别地方因准备仓促,有断错之处。比如《论气序》中“大圆之内,为方五万里中,凡重译之可至者”,竟断为“大圆之内为方,五万里中凡重译之可至者”等。原著中的脱字,亦未补足,如《野议。催科议》中“大者棘槐,小者[方]面”,却作“大者棘槐,小者面”等。然而这个版本毕竟是中断了340 年之后在本世纪出现的第二个版本。由于它的出版,使更多的读者得以看到宋应星这些著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本仍有其历史作用。

    三、中大本。

    这是《野议》等四种的第三个版本,题为《宋应星思想研究及诗文注释》,1987 年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小32 开横排铅印一册平装本,由杨维增译注。此书分上下二篇,上篇是有关宋应星思想的研究,由十篇单独文章构成,介绍了宋应星在各方面的思想。下篇是《野议》等四种的原文、语体译文及注释。在体例上比1976 年上海人民出版社本有改善,此本最大的贡献是提供了语体译文及注释,便于读者尤其广大青年读者阅读。因为《野议》等书文字及书中所述典章制度,对今天读者说来是不易读懂的,与《天工开物》有所不同。杨维增在一些专家帮助下完成了这项困难的译注工作,这就开了个头。总的说,对原文标点、语译及注释是可以的,但个别地方仍有改进余地。比如,《野议。催科议》中“故此语秘不告之至尊(指崇祯帝)。不知此治乱大关系,皆由此事之蒙蔽”一语,被误断句成:“故此语秘不告之。至尊不知此治乱大关系,皆由此事之蒙蔽。”(117 页)。

    但在此处,1976 年上海人民出版社本的断句是正确的。

    在译文方面,将《谈天》第三章中《春秋》‘日有食之’,大旨为明时治历之源“中后句话错译为”其旨意成了明朝制定历法的渊源“(222 页)。

    查“明时治历”意思是“阐明天时变化、修治历法”。典出于《易经。革卦》:“君子以治历明时”。又《思美诗》第10 首“惊人事业优《尧典》,绝世文章玩《系辞》”句,意思是宋应星心目中贤人的惊人事业超过《尚书。尧典》所载,其绝世文章使《易系辞》相形见绌。但被理解成“经世文章可以从《周易。系辞》中玩味出来”(第240 页),便不妥了,这并非宋应星本义,此处“玩”作轻视解,不是“玩味”。《野议。催科议》中“终日捶楚”应为“终日催促”,但书中未改动这类错字。还有《民财议》中“普天之下,‘民穷财尽’四字,蹙额(绉额)转相告语。”在中大本中误作断句及改字,成为“普天之下,民穷财尽,四宇蹙頞,转相告语。”(103 页)。原著中“四字”是正确的,不可改为“四字”。经过这番断句及改动,已失原著本义。

    在这方面上海人民出版社本标点断句是对的。因此我们看到,以上两版本都各有千秋。但无论如何,首先应当肯定中大本将《野议》等四种作出的译注的努力。希望它再版时更臻于完善。

    四、江西人民出版社本。

    这是《野议》等四种的第四个版本,1988 年10 月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作大32 开一册平装铅印横排本。可以说是最新的版本,书名是《宋应星学术著作四种》,包括《野议》、《论气》、《谈天》和《思怜诗》的原文及注释,由王咨臣及熊飞作注。书首有王咨臣先生写的《宋应星学术著作四种的来历》,接下是正文。每著前都有简短的按语,作提要性介绍。此版本对《野议》等四种原文标点及注释,总的说是较好的,但也不无改进之处。如《思美诗》第3 首“渠在峨眉绝顶行”,意思是贤者能攀登学术顶峰,但却被理解为“风流人物攀登到了峨眉山的顶峰,在顶峰上行进”(第124 页)。事实上宋应星此处是谈学术,而不是谈登山活动,他心目中的英雄是“万卷淹通”、“千言立就”的德才学兼备的学者,而非运动健将。第10 页将苏州释为明代“九边”之一,恐为蓟州之误笔。第83页“釜上之水渴十升”句中,渴当为竭。又《怜愚诗》第14 首谈人口过多时“争教杀运不重来”,不可将“杀运”理解为“战争”(第13 页)而应理解为“厄运”。此本主要是原文及注,篇幅较紧凑,字也大。有古汉语根底的读者,想了解宋应星的思想,以使用此本为适宜,但此本与中山大学出版社本比较,也各有千秋。后者加注的地方更多,且给出语体文翻译,颇便一般读者,尤其青年读者。这两个版本在促进《野议》等四种著作的流传并引起各界重视方面,都各有其作用。

    要想作深入研究者,最好将两个版本结合使用,取各自所长,则收相得益彰之效。如《野议。盐政议》中一段话在江西本中是:“所谓私盐者,乃当官掣过,按淮使者瓜期已满,而尚未之详也。?食盐之人,止有此数,而称过关桥,盐数则倍之。”(40 页),中大本则作:“所谓私盐者,乃当官掣过按,淮使瓜期已过,而尚未之详也。?食盐之人[入],止有此数,而称过关桥,盐数则倍之。”(143 页)。试将上述两本文字比较,我们会发现江西本断句正确,但未发现崇祯原刻本中“人”乃“入”之误。中大本将“按淮使者”中的“按”断在上句中,是错误的,但发现原刻本中“食盐之人”为“食盐之入”之误,则是正确的。因为从下面一句“而称过关桥,盐数则倍之”中,确证明“人”应改作“入”。同时江西本对这段文字只给出两个注,而中大本则给出四个注,且有语译文。这个例子典型他说明,如将两本对读,取各自长处,便可更准确地把握住宋应星思想的本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同一种古籍有的种不同的注释本,是很必要的,不必怕重复。因为每种版本都有其特点及短长,兼而取其长,可得到最好几效果。从1636—1637年到1988 年之间,宋应星的《野议》等已有四种版本,都是在中国出版的。

    迄今还没有外文版,这是因为国外只是在1976 年以后才有机会看到这些著作的铅印本,又因文字艰涩,不易译成外文。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也许会有外文版出现。

    结束本书时,我想以下列献词书赠本书传主:伟哉宋公应星,斯人屈指可数。

    身处晚明乱世,才大学博志笃。

    撰成《天工开物》,总结工农技术。

    环球无可比美,五洲列国称著。

    精湛政经高见,《野议》倾吐肺腑。

    元气五行新论,俱载《论气》一书。

    批判天人感应,《谈天》指斥宋儒。

    展示人生哲学,《思怜》对比陈述。

    启蒙社会思潮,卓越代表人物。

    一代科学巨匠,流芳百世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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