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祖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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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
    汤显祖的《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是我国古代戏曲理论的重要文献。

    它说:"大司马死二十余年矣"。这是指兵部尚书谭纶,邻县宜黄人,万历五年去世。《庙记》当作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汤显祖弃官后,三十四年(1606)之前。

    汤显祖的书信《与宜伶罗章二》说:"章二等安否,近来生理何如???《庙记》可觅好手镌之"。这封信作于《庙记》之后。罗章二当是宜黄县某戏班子的管事兼演员。他被宜黄县同行所推举,洽请汤显租撰写这一篇《庙记》。汤显祖不像沈璟一样,和志同道合的文人曲家结成吴江派。所谓玉茗堂派仅仅存在于某些戏曲史研究者的主观想像之中。在文人曲家中,汤显祖是巍然独立而无与伦比的。张风翼、屠隆、梅鼎祚以及不少晚辈曲家如余翘、郑之文曾和他交往,互相切磋,或者受到他的教益,但是并未形成流派。原因之一可能是当时文艺界盛行的宗派作风使他反感,不愿意沾染上门户之见的恶习。令人敬佩的是汤显祖不在文人中间,而在艺人中间找到同志,引为知己。《与宜伶罗章二》信中所流露的他对艺人生活和经济收入的关切,叮嘱他们演出《壮丹亭》要用原本,索取报酬和酒食招待不要过分。可以想见他是当地戏曲界上于名艺人的精神支柱,《庙记》则将成为当地戏曲界所奉行的指导性文件。他为他们教曲(《七夕醉答君东二首》:"自招擅痕教小伶"),辅导演出,有时也差遣他们专程到外地为他的友人演出(《遣宜伶汝宁为前宛平令李袭美郎中寿》《九日遣宜伶赴甘参知永新》),甚至他自己也可能袍笏登场(《作紫襴戏衣二首》)。不是"家乐",而是亲自和演员交朋友,进行直接联系。这和他把艺人通信编入诗文集正式出版一样,在士大夫中间是少见的事。

    据《孤本元明杂剧》《二郎神锁齐天大圣》第一折,清源妙道二郎真君赵煜,从小跟随师父李班隐于青城山,隋炀帝时,受封为嘉州太守。他骑一匹独角兽,带有神犬,善使金弹和三尖两刃刀。他斩杀为害冷源二河的健蛟之后,又降伏梅山七怪,①很明显,清源师的形象由灌口都江堰的创始者李冰的儿子二郎和《西游记》、《封神榜》的二郎神杨戬拼合而成。沈璟《红蕖记》第十八出有差异极小的同样记载。但两者都没有提到他和戏曲有什么关系。以清源师作为戏神应出于民间的南戏传统,它的起因和年代不详。《庙① 《四库珍本》署名柳宗元的《龙城录》有《赵显斩蛟》条。赵煜、李班,此书作赵显、李珏。昱兄名冕,二郎或由此得名。书中没有请原妙道二郎的称呼,没有神大、金弹、三尖两刃刀等。也没有冷源二河及梅山七怪。斩蛟时,任嘉州太守,年二十六岁。后来庙食灌江口。可能这是有关清源师的最早记载。记》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作者把这位名不见经传的神灵和儒释道三教的大圣人相提并论。它说:"诸生诵法孔子,所在有祠;佛老氏弟子各有其祠。清源师号为得道,弟子盈天下,不减二氏,而无祠者。岂非非乐之徒,以其道为戏相诟病耶。"这里说的"非乐之徒"显然不是指墨家,而是指维护封建礼教、对戏曲不屑一顾的正人君子之流。

    《庙记》的一大贡献在于从哲学和社会思想的高度提出反封建的理论基础。文章论及戏曲的社会功能,有相当多的语句和儒家经典《礼记·乐记》十分相近。认真看来却又似是而非,实质上两者完全对立,《乐记》认为礼和乐两者不可分割。它将一切广义的音乐歌舞都置于礼的制约之下。甚至提出"乐者,德之华也","德音之为乐"等命题。它一再强调如下一些说法:"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制乐";"人性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它的哲学观点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存天理,灭人欲。所有不合于礼,被认为有悻天理的音乐舞蹈,一律被斥为"新乐"、"溺音"、郑卫之音、乱世或亡国之音。《庙记》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提出"人生而有情"的主情说纲领。它借重王学的基本命题,把它移用于戏曲。王守仁说:"有善有恶者气之动",后三字薛侃所记作"意之动"。①两者差别极微。王守仁小心谨慎地在封建教条"存天理,灭人欲"后面加上一条但书:人欲不可一概而论,它有善恶之分。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天理并非绝对的善,它也会向对立面转化。他说:"天理者,天然自有之理也。才欲安排如何,便是人欲。"汤显祖的老师罗汝芳对天理和人欲的相互关系曾作出更明确的阐述。他说:"万物皆是吾身,则嗜欲岂出天机外那??若其初,志气在心性上透彻安顿,则天机以发嗜欲,嗜欲莫非天机也。若志气少差,未免躯壳着脚,虽强从嗜欲以认天机,而天机莫非嗜欲矣。"《庙记》在格守师训的同时,把它应用到舞台艺术上,进而将抽象的情全部加以肯定,这就是《庙记》第一句所阐明的。

    《庙记》说:"生天生地生鬼生神,极人物之万途,攒古今之千变??恍然如见千秋之人,发梦中之事"。这几句话使人想起同时代的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在《哈姆雷德》第三幕第二场借主角之口所表达的想法:"从戏剧产生之始以至今日,它过去和现在的目标,可以说都是为现实高悬明镜,反映道德的真际而鄙弃它的假象,为时代的演变和风尚描画出它的形貌和动止。"汤显祖说戏曲是大千世界的忠实再现。从古代现在以至梦幻,从神灵英杰到凡夫俗子,怪怪奇奇,应该无所不包。无论忠奸贵贱、美丑善恶,一切人生万象都要在忠于现实的艺术明镜中得到反映。在现实社会中情有善恶之分,在戏曲舞台上却不妨一视同仁地给以细致准确的艺术表现。善恶不是由剧作家的主观意愿直接向观众表白,而是让观众从艺术形象所反映的现实本身作出自己的判断。舞台上的人物既可以有善有恶,也可以有比较复杂的善恶参半或引起争议的人物,他们又善又恶,或者可憎可鄙而不妨令人悲悯或同情。汤显祖《紫钗记》的李十郎、《南柯记》的淳于棼和《邯郸记》的卢生都不是非善即恶,非恶即善的简单化人物,同时却又带有明显的倾向性。① 以上引丈见《明儒学案》卷十。以下不标出处的语条,见同书。

    将情和艺术,而不是将理和道德思想倾向,置于优先地位,是为了有利于人物的个性化和形象化,而不是置理和道德思想倾向于不顾。善和恶的区分不是先入为主的抽象式的灌输,不在于演出之初,而是随着剧情发展而逐渐云消雾散,大白于观众之前,它是整个舞台表演艺术所形成的自然结果。因此无论美丑善恶都应该同样得到艺术家的精心处理。就这一点而论,社会上人有善恶之分,从舞台艺术的角度来看却可以是无差别的。《庙记》揭示表导演舞台艺术的宗旨是"人情之大窦","名教之至乐"。不是以礼制约感情,而是肯定,让它得到正当的宣泄。"名教"为宾,"至乐"为主。《庙记》标榜戏曲可以"使天下之人无故而喜,无故而悲"。它可以使聋、哑、盲、跛者恢复残缺的生理器官的功能。它甚至说:"然则斯道也??老者以此终,少者以此长。外户可以不闭,嗜欲可以少营。人有此声,家有此道,疾疫不作,天下和平。"大同世界可以通过戏曲演出而达到。没有人把戏曲的作用说得这样神奇,然而正人君子不能指斥这些活是异端邪说。它源于《乐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乐记》合礼乐为一,夸大乐的功能,意在宣扬礼即封建主义的优越性。汤显祖则对它作了批判的改造,阉割礼而独尊主情的戏曲。《庙记》说:"可以合君臣之节,可以浃父子之恩,可以增长幼之睦,可以动夫妇之欢,可以发宾友之仪,可以释怨毒之结,可以已愁惯之疾,可以浑庸鄙之好。"它和《乐记》的微妙区别在于《乐记》要求乐受礼的制约,纳入封建主义的轨道,《庙记》则以为戏曲本身具有自己的特点,它的教育作用受艺术本身的规律所制约。汤显祖并不因主情而否定戏曲的社会功能。社会功能应是以它的艺术娱乐人、感动人而自然达到的效果。戏曲的教育作用和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所起的教育作用不同。汤显祖强调戏曲通过它的艺术手段,由娱乐人、感动人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庙记》表面上好像宣扬戏曲万能,实质上这些话只是对轻视戏曲的社会偏见的反激。

    《庙记》提出戏曲表导演艺术的思想理论基础大体说来说是如此。

    从来的曲话作者和研究者都着重指出杂剧和传奇的区别,仿佛两者各不相干。而批评鉴赏又都着眼于格律和声韵。即就戏曲文学的艺术形式而论,格律和声韵也只是问题的局部,不是它的整体。作为舞台艺术的戏曲特征几乎都被汤显祖的同时代作家所忽视,极少有关的论述流传到今天。《庙记》说:"初止爨弄参鹘,后稍为未泥三姑旦等杂剧传奇。长者折至半百,短者折才四耳。"它把杂剧和传奇作为统一的戏曲舞台艺术加以考察,而对别人已经予以足够重视的格律和声韵则一个字也没有提到。这不是说他反对格律,不顾声韵。这些都是戏曲的基本要求和基础知识。他要着重研究的不是这些,而是人所忽视的杂剧和传奇所共同的表导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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