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有点“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味道,一九八三年我上初中,刚开学,每天上学的路上就发现张贴着不少法院的布告,基本上都是枪毙的;还见过一次游街,由戴墨镜、口罩的警察和武警坐着汽车押送那些插着亡命旗的罪犯去刑场。在这种“从严、从重、从快”的大形势下,免不了产生一些冤假错案。太谷线材厂也有一个青年临时工胡××因为“强奸幼女”而被枪毙了,据说是因为看了黄色手抄本走上邪路的,当时二十一岁。几年以后,这个人的罪又被法院给“纠正”了,又说他没有“强奸”,只算是“猥亵”;还有一个国营理发店的三十来岁的寡妇,因与一个男人私通,被当作“流氓罪”判了几年,在看守所里面把她打得死去活来,指头都残废了。我小的时候,她还给我理过发。
几乎与“严打”同步,全国又开始了“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在中学里重点是黄色手抄本、黄色图片、封建迷信用品等。我的一本课本的书皮是用画报包的,上面有意大利影星索非亚·罗兰的照片,也被老师收了去当“黄色照片”给处理了。后来才知道,“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主要是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株大毒草的,而那些“黄色照片”和手抄本,则是顺便拔除的小毛毛虫。可以说,当时我国还远远没有到“法治”的地步,政治运动的余味还没完全褪去,每一次运动都会出现扩大打击面、运动过火等现象,也总有一些人做了不走运的牺牲品。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