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名臣中有所谓“三大狠人”,他们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在一般人的印象里,他们正直刚毅、铁面无私。因此,对这三人,民间甚至还有“三大阎王”的说法。用“阎王”来形容这三人,都有敬而远之的意思。总的来说,寇准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严肃正统、不苟言笑的。
读古史笔记,才发现寇准并不是那般完美得令人敬而远之,他的私生活也有奢华狂乱的一面。《涑水纪闻》记载寇准年少时不修小节,“颇爱飞鹰走狗”。*恨铁不成钢,一怒之下,用秤锤砸中他的脚而流血,从此这个“问题少年”改邪归正,开始刻苦读书。十九岁就中了进士,三十三岁就当上了副宰相。
少年的习性一般很难改变,欧阳修在《归田录》里说寇准在邓州做知府的时候,经常大摆宴席,尤其喜欢夜宴,往往通宵达旦地饮酒作乐,全用蜡烛。一千多年前能源紧张,蜡烛也算得上一种奢侈品,即使是有钱人家也舍不得用,而寇准的家中,不仅是马棚,还有厕所,里面都是整夜灯烛通明,每次宴会结束,在厕所里可以见到成堆的烛泪。
寇准奢华的另一个表现,是他喜欢歌舞,特别喜欢一种叫做“柘枝”的大型舞蹈。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谈到寇准很喜欢柘枝舞,凡宴请宾客,一定要跳这种舞,而且一跳就是一整天。时人称他为“柘枝颠”,“颠”即“癫狂、走火入魔”之意。
寇准看得兴起时,会打赏舞女,“一曲红绡不知数”的阔绰出手自然是常常有的。在一次宴会时,寇准赠了歌妓五匹绫绢。他的小妾茜桃大概出身贫苦,牢记“劳动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写了两首诗劝他,其中一首是:一曲清歌一束绫,美人犹自意嫌轻。不知织女寒窗下,几度抛梭织得成!但寇准好像不听劝,回答道:将相功名终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棱。人间万事何须问,且向樽前听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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