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常常是一个缓慢的进程,总是有一些混乱。在这一进程中,好的政治最终战胜好的原则,这一点并不罕见。
譬如,在1999年12月12日,星期五,克林顿总统签署银行法。该法案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和经纪人公司可以在州水平上更自由地进行竞争,可以相互合并以组成更大的金融联合企业。在以后的10年中,处于困境的银行很有可能会被美林公司或艾德纳公司或蔡斯曼哈顿公司所合并。可能的情况是,一个家庭将在一张月度借贷表上列出其现金存款、投资、人寿保险及其他货币资产等所有情况。而且,这一张借贷表将会通过互联网而不是邮局送到大家手里。
为了实现现在这个新的金融秩序,可能花了好几十年的时间,而且,在其通过之前,在华盛顿的楼板上洒满了鲜血。实际上,自深陷大萧条之时对银行法进行巨大改变以来,这个希望可以对银行法进行重大改动的法案最起码是第十二次被严肃地提出了,但是,这是能送到总统办公桌上的惟一一次。
如果你好好想想这件事,就知道这是一个纪念碑,用于纪念那些在民主体制中维持现状力量的死去。长期以来,大的城市银行和经纪人公司,都在推进变革,而小的国家银行和中小金融联合会自然很愿意生活在被保护的当地市场之中。保险公司,常常与大银行和经纪人公司一样具有很强的实力,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大部分受到了州的管制(而且,它很舒服地愿意接受这种管制),同样也害怕变革。同时,尽管工业革命已经发生了200年了,托马斯·杰斐逊对银行和商业的痛恨,依然还在国会山的大厅里回响。
最终被取代的银行法,就是人们所熟知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它得名于两个主要的国会议员的名字,这个法案同样也是一个混乱过程的产物,但是,这一次,却进展得比较快。实际上,这个法案是在新政开始之初的所谓百日计划中所通过的许多法案中的最后一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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