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乐意与这些大企业的ceo们做一个换位思考。如果他们是跟我一样的消费者,我相信他们也会端起碗筷骂娘,正如我要处在他们的高位,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这种厚脸皮策略一样。美国社会评论家杰里?曼德早就尖刻地指出,“就像装配线上的工人必须要调整自己的节奏以适应机器的速度一样,公司的执行官和经理们不可避免地也要使他们的行为最终与公司的赢利目标相一致,无论他们自己有什么样的道德和伦理标准,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就不会取得成功。”
洛克菲勒这样干过,盖茨也这样干过,安然、世通、帕马拉特等的老板更是这样干到底的。我相信,即使他们确非有意为之,但一定有一个逻辑是他们认同的:只要问题没有被暴露,那就不成为问题。既然看不到问题,就没有必要主动解决。
正如自私是人类的天性一样,企业的天性就是赚取利润。事实上,企业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范畴的产物。托马斯潘恩在《常识》里面说:政府即使在最佳状态下,也是一个不得已的祸害。企业大概也是如此。
如今每个企业都在标榜自己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就好像周正毅当年也努力证明自己是个大慈善家。没错,捐建一两所希望小学当然是社会责任,并购一个濒临破产的地方小奶厂可能也是社会责任,但守法经营,生产无毒无害的产品更是社会责任。
我们要对大企业的贪婪抱着本能的警惕。它们如同政府一样,也可能滥用手中的权力。如果那些大企业利用了我们的信任,让“免检”称号变成了一块遮羞的贞节牌坊,它们理当为此付出代价。
让我们拿烟草业为例。每个烟草公司都会老老实实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但它们同时也会想出100种以上的招数来让烟民忘记这一点。怎么办?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们相信,对烟草业提起诉讼,进而获得巨额赔偿是在全球控烟的最佳手段。正是成百上千亿美元的诉讼赔偿让菲利浦莫理斯这样的烟草巨头意识到,改卖饼干可能更有利可图。
事实告诉我们,绝不要相信光凭企业自己可以建立一个完美的行为自律体系,没有外部持续的强大压力,它们运作的正常“程序”就不允许它们往那边走。
我们常说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市场存在优胜劣汰机制。但别忘了这种良性运作的市场是建立在有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监督机制的基石上。政府、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媒体应当各负其责。如果我们真想要保护消费者、环境、小股东、劳工利益,就需要建立类似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和sa8000绿色认证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法令,让企业意识到它们的身边到处都有“法律的红线”。
有人建议把国家质检局的编制再扩大十倍,坦白地说,我担心滥用公权的人也因此扩大。人性是有弱点的,相比之下,我更相信细致完备的法规和毫不留情的事后追惩。现在连政府高官都有问责制度了,难道这些企业高管们不应该引咎辞职并承担法律责任?难道他们不该吐出全部非法所得并向消费者支付高额赔偿吗?
即使有一天它们真的因此而破产倒闭,我也不会感到丝毫怜悯,恰恰相反,必须让那些侥幸生存下来的企业知道,它们身后逼人的寒意来自何方。
本文写于2005年,正是雀巢牛奶“碘超标”和光明“回收奶”事件爆发的时候。5年过去了,中国奶业的道德水准并没有实质性的提升。三鹿虽然倒下了,但中国消费品的信任危机已经蔓延到了更多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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