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流:家族企业现代化嬗变(13)
为了“新希望”顺利上市,刘永好开始大规模的宣传,“新希望”顿时名声雀起。由于当时兄弟们分家的事并没有向公众公布,而“新希望”的宣传却在有意无意中给公众留下一些模糊概念,让人容易误认为“新希望”是希望集团的“发展与超越”,有的甚至以为希望集团改名了,而且大家也容易把“新希望”与希望集团的资产与盈利状况混为一体。三位兄长认为这样做不太妥当。
对于上市问题,刘永好的三位兄长原本就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当时正值金融风暴时期,上市时机不太好,希望老四要慎重,多估量一下上市带来的负面效应。但老四刘永好仍坚持已见,三位兄长不好再阻拦。不过,他们提出,在“新希望”与希望集团的对比性宣传上,一定要严格区分,不要让人误认为是希望集团上市。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1997年11月4日希望集团刊登在《经济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一则不足300字的公告:“根据希望集团董事会的决议,希望集团下面只设大陆、东方、华西、南方四个二级实业公司,分别由刘永言、刘永行、陈育新、刘永好负责。并同时决定,自1997年6月3日起,由刘永行董事长出任集团的法人代表,代表希望集团对内对外活动;由陈育新总经理主持集团的日常工作;刘永好不再担任集团的法人代表。”公告明确指出,新希望集团只是希望集团下属南方公司的一个分支结构。也是由于这则公告,才让两年前刘氏四兄弟分家之事由隐藏不露到天下皆知。
短短的300字,却引起了新闻界的普遍关注,大家充满了强烈的好奇与各种猜测:这个中国大陆最富有的家族企业到底发生了什么?刘永行兄弟之间是不是彻底翻脸反目、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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