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没有钱这种东西,只有服从或者背叛,为的也仅仅是一口吃的。
成为母亲之后的雌性会教给孩子们生存的技能,然后各安天命。
疾病,灾祸都是只能自己承担,即便作为母亲,兄弟姐妹或者同伴大多时候也只能这么看着,等着,然后转身离开,这就是所谓的物竞天择。
但是人类就不一样了,人类发明了一个叫钱的玩意,这个玩意可以不能吃却能换来吃的。
不能穿却能让人穿上最好的衣服,他跟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却能让最陌生的人也能变的热情友善。很多情况下即便遇到危险也能让他人愿意伸出援手去帮助你。甚至可以获得类似于狼群中头狼的地位。
钱让事情变得简单,但钱也让人变的复杂。我们都需要钱,我们都需要活着。
没有钱是不行的,当然了,如果我就是没钱用动粗的逼迫他也不是不行,但是这样不好,不仅仅是我看到这个大夫家里也有孩子和老人,真要动起手来难免死伤,我不想伤人更不想杀人。
所以我只能去搞钱,搞足够的钱,搞更多的钱来。我不想让这个家伙死。不仅仅他是一条命!最让我感到触动的是让我想起了当年。
这种夜晚去富人家偷或者抢是不明智的,此时正是饭口,一家子人忙活的时候,少爷老爷们此时到处走动也是正常,进他们家偷东西无疑风险太大,那现在偷东西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去酒馆!还是去酒馆。
酒馆永远不缺酒客,更永远不缺醉鬼,当然了,醉鬼一般来说是没什么钱的,有钱的人一般来说不会在这种地方买醉,即便是他们真要买醉也不会带很多钱,不过已经足够了。
我换了一家酒馆,并不是很明亮的烛火在弥漫着酒臭味和各种说不上来的味道之中努力地发着光。酒馆里人还是不少的,我推门进去之后首先观察了一圈所在的人。
这很重要。
在下手之前要确定一点,就是人的分布和状态,那里的人什么状态,什么装扮,是否有钱,可能有多少钱,如果走过去用什么方法制造接触机会,他们的钱包大概在什么地方。这种事情是不能让你找张纸列出来一个个寻思研究的,一瞬间就能判断出这一堆堆,一伙伙的人该去找谁下手。
偷东西是个技术活,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胆大心细手脚麻利这是必备素质。而偷东西很多时候真的跟变戏法似的。
而当我走进酒馆里的时候我的眼睛在打量周围大多数人的反应,被人关注是绝对不行的!一但被人关注或者叫盯上下手是很容易出事的,所以要想当贼必备的一点就是不起眼,普通到扔进人堆里会让你感觉他就是过路人或者人家一起的,你都有点记不起他们的样子和特征。
我现在应该比较符合这个特征,脸已经不好看了,不英俊了,也不水灵了,摸着光褶子。但是这个气质……确实得隐藏。
当我穿过大厅里的人群径直走向吧台的时候我就已经大概寻找好了目标,而装作漫不经意的路过时已经将他们身上钱大概的位置给摸清了。等我走到吧台附近后并没有靠近吧台而是坐在了一张桌子边上,身边几个人正在聊天。
我坐下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周围人对我的态度,是否对我有关注,等我确定没问题之后我立即在酒吧服务生还没来到这里之前假装去吧台然后绕回去。
当然了,吧台附近的人能顺手的我也是不会放过的。
吸引注意力是最好的办法,假装认错或者不经意的碰撞都是必要的行为。而这招屡试不爽,尤其是假装认错表演的一定要真实,不管是动作,神态,表情,语气都要恰到好处,试探对方的时候一定不能惹出麻烦,感觉不妙就换人。
从酒馆出来的时候我身上只有两个钱包。隔着袋子捏了捏里面,根据钱币的大小和厚薄还有重量我感觉给詹姆斯买药是绝对够了。
等我回去的时候詹姆斯身边有一个桶,桶里有水。发现詹姆斯意识还有点清醒之后我敲开了大夫家的门。
我不想找事,于是将钱奉上之后得到了我想要的药物和东西。
将詹姆斯拖到街边一户人家外面,借着他家窗户里透出来的微弱的光我给他清理了一下伤口,然后敷药包扎,最后将大夫现加工的药给他喂了下去,最后我背着他往码头走去。
每一个城市或者城镇里都有流浪汉,城市越大流浪汉越多。这里的码头是流浪汉聚集的地方,这群饥寒交迫的人能沦落至此各有各的故事,但是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手脚有残疾的。
我将他放在那之后他却伸手一下拉住了我,“谢谢你。”他的嘴肿了,说话有点嘟囔不清。
我点了点头,“发生了什么?”我问他。
他轻轻摇了摇头。
“你被酒馆里的人抢了?”
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沮丧,但却还是摇了摇头。
“说话,我要你说话。”我有点着急了。
“没关系,我还死不了。”他几乎张不开嘴。
“那是因为我用钱买来了药膏和草药,还有绷带和清水,是它们让你现在不至于伤口污染到明天会发烧然后到后天会发炎大后天你就死翘翘了。”我说:“你欠我的。”
他终于点了点头。
“但是现在我要你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
“是我跟人发生了口角。”他努力说了这句。
“然后你就被人揍了?”
他眨了眨眼。
“是谁找的事?”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