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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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良心不痛吗
    “严州府总额户口人丁十一万一千五百零七丁口,田额一万零三百五十七顷四十四亩。加上地山塘湖桑柘木等,

    以上地丁并外赋共计征银十六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两三分三,,共征米五千二百七十三石八斗。

    “今年闰六月,地丁加闰,征银两千八百四十九两八钱,征米二百九十四石八斗····”

    严州府衙内。

    朱以海在堂上听着首辅宋之普报出的一项项数据,这是一众大臣们加班加夜赶点整理出来的最新地银和丁银的数字。

    基本上是以万历四十六年的册籍为依据,加上万历年间严州府的各项差役折银数字。

    摊丁入亩,地丁银总共是十七万二千五百六十九两九钱银,米五千五百六十八石六斗。

    田每亩征赋折银是一钱二银,地每亩是征三分银多。

    万历征税,不仅种粮的田要纳税,那些种茶叶种树的地,甚至山、塘、湖等也是要纳税的,只是税率较低。

    洪武初定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亩八升五合五勺,芦地每亩五合三勺四抄,草塌地,每亩三合一勺,没官田,每亩一斗二升。

    到了此时,改折银征收。

    严州一亩田科银一钱二左右,另还征部份本色米。

    米银折算,大概还是按白米每石折银一两,外加二钱脚耗。

    一亩科银一钱二,实际就相当于是征了一斗米加二升脚钱。比洪武朝已经是两三倍了,当然,如果把天启崇祯朝等加征的算起来,实际还得再加几倍。不过明初的役,同样累民。

    当然,现在浙江粮价都二两一石了,所以按这个比,实际只征了半斗。

    朱以海也知道万历四十六年毕竟过去几十年了,以前的数据来征现在的粮,肯定还是不太精准的,但若用天启或崇祯朝的就更不准确了。

    田赋和丁银都已经折算清楚,现在只需要把这所有的粮折再摊到这些田地之中就行,按统计,严州不仅统计了田,还有地、山、塘、湖、屯田等。

    田是一万顷多点,百多万亩,丁银两万多两,而丁口是十一万一千多,折算一丁的丁银不到两钱银子。这两万多两银子摊到一百多万亩田中,一百亩地摊不到二两银,也就是一亩不到两分。

    所以若是这么算下来,摊丁入亩后,折银是一亩地一钱四分银子多点。

    若是征本色,则一亩地征粮一斗,两二斗脚耗钱,再摊丁银二分银,一个地主有一百亩田,则纳粮十二石,加二两银子。

    如果再加一成火耗,则是十三石二斗粮,二两二钱银。

    “诸卿,孤以为如今用兵不断,所以田赋当征本色粮为主,田十亩以上地主当纳本色粮,把粮交到乡里,由官收官解。至于田十亩以下户,可折银,今年就按一石米二两银折算。”

    “摊入田亩的丁银,则直接征银。”

    如今粮价都是石米二三两,如今还按以前石米折银一两来征银,那就相当于要少收一半的税赋,对于现在急缺钱的他们来说,这要是雪上加霜,便只能征本色粮了。

    宋之普顶着黑眼圈,他以前就做过户部郎中,所以对这些钱粮事务倒也熟练,“时间匆忙,用的还是万历年间的册籍数字,里面肯定有许多不准确地方,比如实际田亩数更高,丁口也肯定比万历年多······”

    朱以海摆了摆手,“那些都是小问题,先弄起一个大概框架施行,以后再拾遗补缺慢慢修补便是。”

    一个严州府,才十来万石粮,加两万两银子,这确实有些少了。朱以海相信,若是把田亩全部重丈量一遍,把户口全面普查,肯定要多出两三成,甚至四五成都有可能。

    “征本色粮的话,得注意不能累民,各地百姓统一只交到乡上便好,另外每石粮里既然已经加了两成脚耗,又额外收了一成火耗,那么该征多少就多少,不能再额外加征什么耗费、平余了。我知道原来户部有个陋规,每一千两加征二十五两银,这笔银子就成了户部小金库,户部官吏私分。”

    “这事以后不许再发生,孤已经把火耗归公,拿出来给给官吏养廉加薪了。”

    “另外征上来的钱粮,要按之前孤定下的起运和留存额分配,地方上留存的银子多了,那官吏适当的提高点俸禄薪水,差役的工食银也按实际情况相应的涨一些,要让大家能养家糊口,而不是饿着肚子当差,甚至倒贴。

    你让一个人饿着肚子守粮仓,他岂能不想办法从库中盗粮如果我们给守仓库的足够的薪水,他还要盗,那我们要惩治他也才明正言顺。”

    朱以海加大给地方留余,让财政上相对宽松些,也是大明这些年来的政策,搞的地方穷,官吏穷,于是他们只能向百姓加征、派役,百姓负担不断加重,权势大户却不太受影响,加剧了两级分化,恶性循环。

    严州也算是人口较多了,丁口十多万,光是这府城就有商号一百四十三家,府城人口过万了。

    但只能征这么点银子,朱以海还是非常不满意的,必须得重新整理工商等税了。

    厘金也必须得征,所得收益全部用来养军打仗。

    厘金、工商税等都不是直接对百姓征税,是向那些工商业征收的税,虽然说最终可能商家也会把这税的成本,加到商品价格中,转嫁到百姓头上,但起码比起丁银、田赋这样的税要好的多。

    这就好比盐税,他本质上是一种人头税,因为人人要吃盐,必不可少,所以征了盐税,等于是人头税。但如果你征对田地、房屋买卖征收契税,那么对许多没田地房屋买卖的普通百姓来说,这税就征不到他们头上。

    所以从统治者的角度来说,虽然人头税征收最简单,看似最公平,但其实对于朝廷来说,人头税最不合理,征收成本也最高。

    “严州军屯、官田清理后,如何处置?交给御营勇士镇屯田吗?”

    朱以海摇头,军队是用来打仗的,不是用来屯田的,起码现阶段他不可能再搞军屯,这里又不是边关,这里地少人多,所以直接把这些田拿来佃租给百姓耕种,然后收租就行了。

    “统一交给御营粮台负责招佃出租。”朱以海还是留了一手,没把这些田交给地方官府,交给粮台负责,所得除按律一样完税纳赋后,剩余的就直接进粮台,用于军费开支。

    勇士镇驻严州,五千战兵,一千八辅兵,辅兵一个月都要三两银子,战兵分三等,一等兵一个月四两五,二等的四两二,三等的三两九,暂且半饷,也不是只给一半,而是把一半要押一些时间,逢年逢节或是开拔出征的时候集中发放,算是激励,也算是避免士兵逃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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