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意外,她跟劳伦斯教授聊起锻炼公开演讲的能力,劳伦斯教授刚好参加过主持人俱乐部,她在挑选俱乐部的时候,觉得早上的时光是自己最能保证的时间,来了之后就遇到了热情的你们,让自己的生活开启了新篇章。
“这一切都让我感恩,生活里遇到你(们),是天赐的缘分。我相信,在我以后的生活里,还有更多的意外等待着发生。”
她删删减减,终于觉得自己能在五分钟左右读完。
她把这篇演讲稿发给了阿蒙,让他帮忙看看用词需不需修正。
她没想那么多,毕竟两个人交流语言的学习已经让她习惯了,有英语方面的需要找阿蒙,虽然手册里说可以找一个会员当指导,她还不了解,不知道哪个人适合,而且她刚好收到阿蒙的电子邮件,回信时顺手就把自己的演讲稿发过去了。
更何况这个跟工作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不用担心会给阿蒙惹来麻烦。
收到曹蔓电子邮件的阿蒙读了她的演讲稿之后心里有点泛酸。
她的自我介绍没提自己一句话!
她的出现绝对是自己生活里最大的惊喜,而在曹蔓的眼里,自己啥也不算,真是让人心中泛酸。
他抑制住把自己也加进去的冲动,很认真地给曹蔓修改演讲稿。
他听曹蔓说过,华国英语课比较强调英文写作,而且注重用词和语法,所以曹蔓的演讲稿里没有什么可挑剔的,用词准确,语气流畅,也没有语法错误。
只不过阿蒙觉得整体行文有点儿像曹蔓在写论文,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照她所说,处处是惊喜,那么行文应该充满了喜悦之气,但曹蔓写出来的演讲稿让人读着有足够的惊没有足够的喜。
其实这只是他的误解。英文与华文里很多词都是有多重意思的,所以在选词和理解上由于文化背景和母语的不同会出现偏差。
米国人一提起“surprise”,第一感觉就是“惊喜”,而不是“意料之外”,“意料之外”英文里一般用“accident”来表示,而华人看见这个词,立马与“车祸”等祸事联系在一起,不是好事情,没有好结果,当然不能用来当中性词。
所以曹蔓在选择词汇的时候,就选择了surprise来表述自己的感觉,她强调了这个词的“惊”,并没想到要突出表现其“喜”意,但阿蒙在读的时候,自动加入了喜意。
所以对曹蔓没把他算成是一喜,他心中就不由得涌起苦涩。
没有就没有吧,继续努力,以后一定要让自己成为曹蔓生活里无处不在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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