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士大夫的屁股和脸面
有人告诉我,廷杖,即当庭剥下朝臣的裤子打,是自明朝开始的。说明出身草莽的朱家皇帝,不怎么把士大夫当回事。元代的皇帝,也不把汉人士大夫当回事,但脱裤子打过于费事,直接就扔到鹰房割了喂老鹰。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但朱家的皇帝,就是既要杀,又要辱,在杀之前,先辱个够再说。不仅辱你之身,连你的家人一并辱了。靖难之役,朱棣上台,建文帝的那些个忠臣的女眷,都拉到教坊做营妓,每天给几十个汉子。
所谓廷杖,大抵是当朝顶撞或者惹恼了皇帝,马上施加的惩罚。如果是在其他场合,固然也会逮捕下狱,但不一定拉到午门外挨棍子。这样的惩罚,的确不合礼法,有点像农家大人惩罚孩子,不听话,拉出去就揍。想必农家孩子朱元璋,把小时候受的罪,不由分说,捣鼓到了朝堂之上。不过,既然到了朝堂之上,这玩意就开始有了讲究,有了仪式和排场。人拉出去之后,双腕被绳子捆上,然后请旨,打多少。随即人被拖往午门外,过一道门,大门随即关上,越来越森严,越来越恐怖。到受刑处,百名校尉持棍林立,将受刑人裤子剥掉,按定。司礼监宣旨,喝打,众校尉齐喝。每打一棍,则喝一声,众人和之,声震于天。五棍换一人,打完了,用一块大布把人兜起,扔在地上。这种时候,受刑人不死也昏过去了。如果司礼监的太监有意出坏,喝令着实打,或者用心打,那么受刑人必死无疑。
廷杖很恐怖,挨一顿棍子,皮开肉绽,腿断骨折,轻则卧床数月,重则一命归西。但对于受刑者而言,最不堪的,还是剥了裤子当众挨打。人要脸树要皮,在那个年月,士大夫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平时露出胳膊尚且不可,何况露?露出挨打,这个羞辱,绝非一般人可以忍受的。一朝受辱,一生一世都是难堪。对于面子比命还贵的文化环境里的人来说,的确杀可以,辱却难受。草根出身的朱家皇帝,很难理解士大夫的这种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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