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临睡前,我想,我要在明日清晨起来就读一首诗。不单要读,我还要工工整整地抄下来。我要一个礼拜读一首诗。这不是很大的野心。每个秋天,我都有这种清扫内心和重新建构的冲动。学校的布告栏上,有时也会贴着诗。是学生会的女孩子们搜集的。有一个秋天的午后,阳光像锡纸一样薄。我站在布告栏前,仔细地读一首诗。是讲一个女孩子怎样爱慕一个并不存在的人。我把诗句抄写下来,用手机,我发给我一直仰慕的画家。他如今很少画画了,他改写书。书比画要好,大家都说。他已经五十岁了。我是从他身上来体会一些文学男青年的喜欢我——之前我觉得荒诞来着。我觉得我很喜欢他,我一直想象,我能去见他,带着我的书,一本足以让我骄傲的书,还有一捧随随便便的花。仰慕已经消失了,很快。就像那些文学男青年对我的爱。
上周我曾经在一个上午读了一首好诗。是于坚的《尚义街三十六号》。诗真的是写得好。我忍不住把诗读给我的男人听。在朗读和解释的时候,诗句不断被误解,也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在读的时候,我看见摄影机,看见机位,也看到了运动。我是在网络上找到的。诗句没有分段,我尝试给这么好的诗分段。就像我给好的电影素材剪辑一样。在段与段之间,行与行之间,时间流过。时间没有被省略,而是在流淌过。我小心地猜测时间的顺序。其实那些也并不重要。
我一年会读多少首诗?这么多年来,我能记得多少首诗?其实并不太多。我跟自己说,我要一个礼拜读一首诗。好像一个小学生在漫长的暑假前,自己豪情万丈地派作业一样。太难了。如今我心里有多少首诗?有十首吗。
我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女人。你们知道。我想把那些脆弱、易感、过分的敏感,我想把那些朋友们小心翼翼地躲开我的暴躁,那些自我毁灭的野火,我想把那个总是在午夜里痛哭的女人抹掉。我喜欢用食物来填塞我的生活。我想让自己平实、坚韧、快乐而幸福,我想让自己不让任何人操心。在六年以前,我深爱的女老师给我一张蓝绿色的卡片,卡片上的图画我已经忘掉。她写着:祝你快乐。这很重要。这么多年了,我没有收到更好的祝福了。
我喜欢站在水池前,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刷我的鞋子,他的鞋。我洗我们的衣服。我光着脚,穿着拖鞋,裤子挽到膝盖。我用刷子大力地刷我们的鞋子。我如今每天都洗澡,你们知道。我用不同香味的沐浴乳。我每周做两次面膜。洗澡水是四十三度的。我洗脸之后依次往脸上涂抹:水、眼霜、乳液、面霜。我往身上涂油。我给手和脚抹不同的乳液。在两年以前,我没有所谓的睡衣,我经常不洗脸,我从来不知道收拾我的头发。我甚至没有男人和床。那时候,我喝水的杯子里一定会有百合花。我现在有了床和男人,我甚至有了电视、碟机、音箱、衣橱,我有了冰箱和空调。我不再买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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