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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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前线平静无事》序(2/2)

    这才是战争的真相,是英雄的本色。

    因为自从科学昌明,古今“英雄”所见,要略略不同了。在机关枪野炮未发明以前,我也相信有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英雄,也相信有赤手空拳履锋冒刃的勇将。所谓“勇”者,为的是膂力过人,可以从万夫锋刃中杀奔出来安稳无事地走过去,并不是说在机关枪扫射的范围内拍拍胸膛,与铁面无情的子弹碰高下。这便是古今战争,因受科学影响的一点不同了。remarque给我们看的不是英雄,只是与你我相同的丘八,恐怖,恐怖,永远在恐怖及神经错乱如醉如狂的状态中自卫与杀人,而且杀人就是所以自卫,自卫不得不杀人。remarque在序上说:

    这本书,不是一种控诉,也不是一种供认,尤其不是一种奇侠故事,因为死并不是一件奇侠故事,在于生命危在旦夕的人。这本书不过能简单的讲关于虽然或者尚未中弹,却已受战争戕贼毁伤的一代人的故事。

    remarque好像是说,他不懂什么尚战与非战主义,他也没有什么浪漫与古典的色彩,不过他所写的却是人类史上真真实实的一页史实。remarque对他初次刺死的尸身说:“朋友呵,今天轮到你,明天轮到我。但是如果我险里逃生出来,我要反抗这蹂躏我们俩的东西;从你,夺去生命——而从我呢——也是夺去生命。朋友呵,我答允你,这种事不许再实现了。”

    尚战非战的议论太长了,非我们所能讨论。不过有一层,有些东西,任凭如何,了结他们的几条狗命,也未尝不可。但是从前为了某姓刘的某姓宋的历代帝王万世子孙之业,现在为了某某汽油大王,某某资本大家,去杀你对面素不相识的,同有妻子的,只有制服不同的一个人,却是怎样一回事呢?中国人素来“酷爱和平”并不好战。此中是何道理,现且不去计较(听说因为中国人是写实主义者,恐怕也有几分是处),我想就乐得趁这酷爱和平的本性,博个美名,去做世界大同宣传者吧?横竖战争上是不会有什么贡献的。那末,这本书的销路,在中国应该不至于十分坏吧?

    一九二九,九,廿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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