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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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与女子职业(2/2)

    再一层,我不必说,你们是称心甘愿出嫁的。至少你们十九是如此。自然十九的男子也愿意娶亲,但是我们于娶亲之外,还得另找一种职业,并无所谓称心不称心。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出嫁是女子最好,最相宜,最称心的职业。

    经济方面解决,我们可以进而讨论第二问题,就是对此婚嫁职业,应该作如何观法。我已说过,谋生与在人世建树二者不同。你们既选了那给男子大吃亏的婚嫁职业,解决了吃饭问题之后,就可以自由研究,何以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我不是指梳篦箕帚烧菜补袜诸事,因为我假定你们都是贤妻,如我假定,大学毕业生都会记账抄账。问题是更深的。可惜许多女人嫁后只知道做生育机器,不另求上进。自然也有许多男子,只管抄账,问心无愧,处之泰然。这才是过于实利主义的人生观,或婚姻观。

    我想女子,尤其是受过教育的女子,除了做妻子外,还应有社会上独立的工作。我想罗素夫人的意思是可取的。她以为女子应廿五岁左右出嫁,隔三四年生一小孩,这样生了三个小孩,到了三十五岁,又来加入社会工作。有了适宜的节育方法及相当的设备,有的女人在生产期间仍可服务社会。罗素夫人指出一点,就是三十五岁养过小孩的女人做教员比闺女好。因为从她做母亲的经验,她更能明白儿童心理而有应付儿童的本领。我向来反对闺女做校长,尤其是女校的校长,因为她们的人生观道德观都不是成熟的。现在最可惜的,就是女教员等出阁,出阁者并不等着出来做教员。她们不见了。

    你们要做文人的女子,到此时来做文人,还不迟。关于女文人,我有一样不满意。她们只会作诗。清朝出了一千余女“诗人”,却出不了一个女史论家或考据家。诗是最难卖钱的。这也是我反对女子卖文为生之一重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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