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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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非常没,非常罪(3)(2/2)

    爱情最是吃力的一场所马拉松,艳遇不是,艳遇是榷跳。从起步到有结果,三分钟就行了。所以,有些人爱了一生,爱的只是蛹,没有成蝶。就像没有看到烟花,只在晴天白日听到炮仗响,也真是响——芒硝味道,很刺鼻。如此而已。

    烟花只是那样风花雪月一场戏,自己演给自己看。现实的安稳抵不过一碗面,寻常百姓不是锦衣玉食,也不讲爱呀情呀,一张床韧饭,一生生就这样过下去。倘若张爱玲不寻个究竟,其实也是可以过得下去了,管它小周还是范姨太,但她到底不行。她宁可烟花一瞬,也要个真。

    在胜芳的刹那,我居然恍惚,这是一千年前的盛唐吗?有萨满女子说我是唐朝的戏子。那时元宵灯会正盛,我也在这正月十五晚上出来游市吗?遇到自己心仪的男子,他穿了白色长衫,那样清秀飘逸,但只一眼就走散了。再来的第二年,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透?

    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别走散了。

    这句话多好,别走散了。

    但终于会走散,只剩下伊人。到底,人只是单数。来时去时,无人陪伴。

    我看着月亮,大,圆,湿,白,一层雾气上升上来,果然是烟花白的夜晚,我拂了下额前散发,摸到脸上有湿气。

    ——什么时候,我居然哭了?

    蓝

    蓝是迷人的,有一种妖气在里面。我初次被蓝迷住,是看一个女子,穿宝蓝的旗袍。邻居一个男人领回来的坏女人,修长的两条腿,有些略显长的腰,脸色有微微的苍白,烫大波浪的头发,妖妖地走过来。那蓝好象被太阳照得有点烫了金,分外不真实。

    我彻底被这种颜色迷倒。后来看康丁斯基论颜色,才知道蓝是多么诱惑的颜色。和红比起来,其实它更妖;和黄比起来,它显得多神秘;和黑比起来,它又是俏丽的。如果一个女人穿蓝穿对了,就是倾城之色啊。

    之前我愚昧无知地喜欢着红,好象红才足够耀眼,才是第一,才是最夺人目,才是肯定与骄傲。可是,我看到她穿蓝之后,才惊觉,蓝,如果和女人相辅相成了,那才叫惊艳。

    所以,我迷恋上蓝,深蓝,浅蓝,藏蓝。我记得那种藏蓝是我彻底迷恋的,我不停地买蓝色的裙子,藏蓝的。居然再配上白色宽大的衬衣,连我自己都觉得飘逸而空灵,难免带着自恋的成分,可是,非常妥当。妥当到以为完美。

    我记得梵高的夜空是蓝色的,记得那带着魔的颜色,带着绝望与迷乱。我知道自己贪恋着这种蓝,有窒息的难过和伤感,好象那蓝色是可以闻的,可以听的,可以让人落泪的。我知道,梵高的自杀是必然的,这蓝,可以要他的命。正像爱情,可以要人的命,因为,蓝和爱情是相通的,里面有孤寂的成分。

    我还喜欢蓝调的音乐,是小众的,小资的。有一意孤行的美,我可以是那个醉卧地毯的女子,抽一支烟,听一些无关风月的蓝调音乐。就这样,散漫着心,堕落着,带几分迷茫,带几分粉红。陌上花开了,陌上花败了,谁还记得谁?可是,一定记得这蓝,她穿宝蓝裙子,上面有流苏。你一想起,便是这个镜头,惊艳之下才去爱的,因为蓝,便锁定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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