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非常没,非常罪(3)
真是好听。
突兀地美,又凄艳又美,简直是想讨我的欢心一样,我抬头看眼前人,都已经三十几岁,当年,也曾如新绿的那样青过呀。灯是红边,有白亮亮的灯反映在里,红粉佳人灯影照,这是在几世呢?
李碧华说最喜欢的花是烟花,最喜欢的颜色是,这么绝妙的回答也许只有把文字玩弄于股掌之下方才答得出。烟花总是这样美,记得小时读柳蠕词,只觉得惊了心的,真个与别人不同,却原来大多是写给烟花柳巷里。那烟花三月的扬州,有这个一个才气纷飞的少年郎,真是万红里一点绿,绿得要滴出水来。
我想李碧华喜欢烟花是因为它短。
短暂的东西总是好的,哪怕是痛。因为短,来不及痛就消失了。我去医院里做血常规,一个指甲一样的钝器,尖头无比锋利。还没有来得及叫,血已经冒出来,不像抽血,看得血一滴滴如小小红蛇游进管子里,好象永远没有完,自己都觉得恐怖起来。
美丽的东西短暂更好,一辈子念着一个人,只是年轻时的惊鸿一瞥,永远是那一瞥,就够了。真等到年老了吗?老去的胭脂在脸上塌着,脸是蜡色的。额前的散发发了灰白,一条银钱在头上蜿蜒着。眼睛里放出的是瑟缩与卑微,没来由的老和邋遢,又局促地让人感觉无聊。
忽然有一个人叫她——阿姨。
或者更有甚是祖母。
真是老了。
我有女友嫌张爱玲七十五才死掉,太晚了。她遗憾地说,真是太晚了,应该不超过四十岁;女人四十岁最美,那时就够了。
所以,喜欢烟花是多么的心酸,因为现世是这样的庸俗。我们要活,为名为利为虚荣心。让别人夸奖自己的年轻,同学会上最得意,有房有车有美人,就这样庸俗地老了,二十多到了三十多,一天天过下去。
地久天长地老天荒其实最简单,最不简单的是如何抵挡岁月尘烟。把所有的爱与冲动化成百转柔肠,不让它流出来,不让它招摇,一个人吞下去,什么爱情,我不信了。就这样变老。
有刹那烟花就够了。
到底有过。
有的人到死也没有,以为生活就是这如花美眷小桥流水,不疼,不伤,不知道烟花绽放的那一瞬可以为之生为之死为之倾国倾城。
——如果你也记得,这一瞬,多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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