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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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那些日子,已经远去了(13)(2/2)

    若有一天,我变得面目全非,我便把心里的纸燃了,焚了这心,暧心暧肺。

    远处看到有村庄,村庄里掌了灯,空气中有了潮湿,原来是下雨了。

    是细细的那种雨,我伸出手去,感觉到羞涩的潮意。这初夏的雨,是带着承诺来的,一个春天的压抑,是想哭就哭的时候了。

    我进了车里,听到雨打到车顶上,好象在跳舞,有分外的美感。打开手机,看到好多条短信,有他的,说煮了红枣莲子羹,还在炉子上小火温着;有朋友的,让我去新开张的火锅店吃麻辣烫;还有一个新友的,她发给我几个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我知道我应该回去了,人走丢的时候不能太长,走丢不是可耻的,偶尔的迷茫是快乐的,是性感的,甚至,带着几分孩童的天真。我把车开出来,在黝黑的路上行进,渐渐地,我看到了城市的灯光。

    温暖,一下子冲进我的心里,刹那间,我的眼泪就滑落了下来。

    而这个走丢的黄昏,这个梨园的夜晚,是一张与光阴有染的铜版画,会完整地保留下来,直到——光阴老去的那一天。

    野蛮的鱼

    女作家里,我喜欢两个人。

    一个是杜拉斯,一个是伍尔芙。杜拉斯好象一片阴影潮湿的苔藓,但是,十分诱人。即使老了,依然有小她三十八岁的安德烈·扬陪在身边。伍尔芙如一枚坚硬的钱币,总是这样坚硬,眼中闪着动人的光芒。

    杜拉斯说,我可以一次有五十个男人,我下一辈子不当作家,就当。伍尔芙则要一个安静的屋子,伍尔芙是双性恋者,组织的小圈子分外迷人,很多人想进入,但不得其门。更多的时候,这两个女作家,更像两条野蛮的鱼,在江湖上分外惊艳。

    我记得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三毛,我近乎疯狂的喜欢着,后来有一天我发现,三毛是在演戏,一直演,演她自己,她按照自己设定的角色上演着浪漫或者悲情的。不,嘶可爱,很多时候,她的文字或者做人,都有作秀的成分。后来我听到她的声音,有点似鬼声,妖媚得不像真人,我更坚定这种想法。于是,彻底不再看三毛,三毛只属于十六七岁。大了再读,就显矫情。

    但杜拉斯不一样。

    她如此敏感如此坚硬,有一根粗大的超强神经,她野蛮地侵略了我。她在《广岛之恋》这个剧本中说,我渴望,渴望堕落。我记得那个女人说这话时的纯洁眼神,我还记得那黑白电影里那男人与女人一起洗澡,细沙一样的水珠在他们身上下来;但绝望一样在,时光一滴滴过去,他和她的相逢,就要结束了。

    一些女作家说,我活着就是为了写作。这句话多么让人生讨厌,或者变一种说法,我是为了写作而活。写作的女人最可怕,如果她真的这么想,就会把一切玩于股掌之上,它会显得过分不真实,矫情,显摆。更真实的东西应该是爱情或者生活,真正的写作一定是在人性之上,超越了灵魂,而不是附风雅,不要把写作当成宗教和圣经,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这两个女作家做到了这一点。

    我记得很多年前我看到过一个女作家写她和男人的交往,甚至很多细节都很细腻,我一直忍着。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一段男女之情沦为一个女作家的写作素材,男人会不寒而粟。

    不要为写作而写作,而要坚持自己,哪怕是条野蛮的鱼,哪怕被腐蚀侵略掠夺。

    个性太强的人不容易幸福,如果张爱玲当年原谅了胡兰成,也不至于孤独终老,忧伤绝望。她更是一条野蛮的鱼,在自己的旷田野里蛮。虽然是最另类的行为艺术,但是,她却承担了太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看米兰·昆德拉《布拉格之恋》时,我想起一句话,我们的生活里来的残废之物,有好的,也有坏的,在幽暗的河水里慢慢下沉,直到消失在深处。也许我们一直在慢慢下沉,沉到最黑的黑夜里,才能做一条鱼。

    我们渴望做一条鱼,在绮年流影里,找到自己的河流或者大海,但大多时候,我们始终在岸上,一直渴望到死。

    所以,当看到女人成为野蛮的鱼时,其实我们大多时候只是一个喝彩者,为她们的文字或者爱情。那些文字,尖锐而疼痛;那些爱情,带着空灵和深。他们不是凡人中的柴米夫妻,而是一直行走在边缘上,我们望其项背。

    伍尔芙自杀的时候,我不知天是不是黑了,可是我知道,一条鱼永远沉到了海底。她,终于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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