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玛利亚女校起初轻视国文,国文教师自知在这外国人办的教会学校里,外语当然是高人一等的,而国文只不过是敷衍应付而已,能省则省,能简则简。这种情况造成学生英语会说得极流畅,而真正的母语反而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后来学校当局意识到这一点,有所改观。国文部聘请了一位新的主任,而正是这个新到的国文教师,成为张爱玲文学生涯的最早伯乐。这位名叫汪宏声的先生到任后,为学校购置大量的书报杂志,改进国文教学。汪先生上作文的第一天,在黑板上写了两个题目,让学生任选做一篇文章,可以随意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有什么说什么,怎样想就怎样说,有感而发,文章的体裁也不受限制。一篇是《学艺叙》,就学习钢琴或唱歌的过程写感想与见闻。另一篇是《幕前人语》写看电影戏剧的评论。这不像以前那种论立志、谈知心等准八股策论般的死板题目了,学生们感到新鲜而又惊奇,她们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作文,不知如何下手。下课铃响后,交上一本本作文,汪先生一篇篇看过,大失所望,语言不通欠顺,词不达意,有的简直是二三百字的一篇废话而已,突然看到一篇题作《看云》的写景文章,是唯一一篇超出了老师命题范围的作文,汪先生不由一楞,往下看起,虽然有一些错字别字,但文章卷舒自然、神情潇洒、词藻瑰丽,是一篇极优美的写景散文。
再看了名字是“张爱玲”。
由于刚刚上课还不到两星期,点名簿上的姓名十有还与本人模样对不上号,也不知道张爱玲是胖是瘦是俊是俏,等到下次发还作文时,汪先生依次叫名,学生挨个上台领卷。当叫到“张爱玲”时,只见最后一排最末一个座位上慢慢站起一个瘦削单薄的少女,穿着式样过时、色泽陈旧的宽袖衣服,头发也不像多数姑娘那样烫得飘逸,而是一副很土气的装扮,简直像一个灰姑娘。她上讲台上领作文时,也是无精打彩的样子,表情有些呆滞,汪先生让她站在讲台边,当着全班学生的面竭力赞美她的文章,并充满感情地向全班学生朗读了一遍,一边念,一边评,给同学们作为范文讲解,说:“全班只有爱玲的作文才称得上是写文章。”同学们报以欣羡的目光,然而爱玲仍是那样的神情,木然的、心不在焉,好像有重重心事似的。
汪先生由此对张爱玲有了极深的印象,张爱玲的所有作文都非常好,足以成为全校学生的模范作文。在这所学校里不仅学生,就是那些已毕业留校的青年教师,许多连一张中文便条也写不通,而爱玲早在初一时就已经发表了小说散文,因此张爱玲的文名在学校里流传很广,教师们在休息室里也常常谈到她。汪先生特别留意关于她的一切,渐渐地知道了她家庭里的不幸遭遇的打击,使她成为一个十分沉默,不爱说话,不交朋友,不参加活动,懒散无热情,萎靡不振的姑娘。张爱玲并不因为她的文章好受到老师鼓励同学传阅而勤勉,她一如既往,懒得写,她是出名的欠交课卷的学生,教师催问,她总是无精打采地说:“哦,我忘了!”她说的时候两手一摊,一副可怜的样子,教师也拿她没办法,一个好学生,一个不幸的学生,因为不幸才成这样,就不忍责备她了。她的懒交课卷,一半是因为她的心事重重无心上课,另一半则是她过人的天资与聪明,老师讲的她都知道,完全可以不听不做。
她个子高高的,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不听课,但上课时手里的铅笔则不停地在纸上画着,仿佛她很用心地在记笔记似的,实际上她是随意在纸上画图画,或为老师画速写,老师也不和她计较,没有理由和她计较,因为她的考试总是全班最好的,在教师批阅的试卷上,她的成绩不是“a”就是“甲”,还说什么呢?这种情形,简直和比她大一轮的大才子钱钟书一样。
和钱钟书一样,她同样是自理能力很差。学校里,她的卧室是最零乱的一间。圣校的学生宿舍都有一个放鞋子的柜,学校规定,不穿的鞋子必须放进柜里,禁止随便地塞在床底。她们的学监是一个青浦姑娘——皮肤黝黑的“黑里悄”,爱玲她们管她叫“阿灰”——往往来宿舍检查,发现有不放在鞋柜里的鞋子,便拿来放在卧室门前的走廊上“示众”。这些女孩子见了往往觉得是丢人,引以为耻,而爱玲的那双早已过时没有高跟的旧皮鞋常常被放在门口展览,她也不在乎,至多说一声:“啊哟!我忘了放到柜里啦。”
所以张爱玲在学校里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喔,我又忘了。”只要有人遇见圣玛利亚女校的学生问关于张爱玲在学校里的生活,别人准会脱口而出:“喔,我忘了。”
不管怎样,张爱玲是学校里一颗明星,她的作文引起了其他同学写作的热情。汪宏声先生很满意她,组织学生成立课外活动社“国光会”,并出版小型刊物《国光》,最理想的编辑应该是张爱玲,汪先生一心要她来编辑,但爱玲只答应投稿。创刊号上她写了一篇农村题材的小说《牛》和三篇书评后,就迟迟不肯动笔。有一次,她又欠教了作文,汪先生催着她要。她说:“我——,”还不等她说下去,汪先生接口便道:“——忘了。”爱玲歉意地笑了笑。过了不久,她把作文交来了,题名《霸王别姬》,但交的只是文章的上篇,下篇她预备留着下期应付差事呢。汪先生不依,又催她交来了,放在《国光》的第九期上作为“压卷之作”。汪先生对这篇小说推崇得简直无以复加,在上课时对学生说:“爱玲的《霸王别姬》与郭沫若先生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一声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努力为之,将来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把一个中学生的作品与大文豪郭沫若的作品相提并论,这话的份量是不言而喻的。果然《霸王别姬》一发表,令全校的师生为之吃惊。引起了轰动。(11)
这篇小说不单单是艺术技巧上的成熟运用,更重要的是张爱玲别有会心的见解,她表达了两千年以来,包括郭沫若《楚霸王之死》都没有说出的新意。它类似于三十年代的古装话剧,而赋予虞姬以新的性格个性。项羽是“江东叛军的领袖”,虞姬是霸王身后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她不像《史记》里那样悲悲泣位的柔弱女子,她有清醒的头脑,有对未来冷静的看法,即使霸王果然冲出重围统一天下,成为一国之君,自己即使做了贵妃或皇后,前途也未必就大乐观。现在霸王是她的太阳,她是霸王的月亮,反射着他的光。
“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撑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装,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溢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生命的冠冕。”
项王在一场酷烈的战斗之后,现在疲倦地睡着了,虞姬披上斗篷,手擎烛台出来巡夜,她一边走一边想,当她听到四面楚歌声时,她也不忍心把项王叫醒。“她高举着蜡烛站在项王的榻前。他睡得很熟,身体微微蜷着,手塞在枕头底下,紧紧抓着一把金缕小刀。他是那种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茎灰白色的,并且光阴的利刃已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纹,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他的粗眉毛微微皱着,鼻子带着倔强的神气,高贵的嘴唇略微下垂,仿佛是为了发命令而生的。”她想让项王在梦里永远留住他的理想他的英雄盖世的威力,但歌声却把他惊醒了,他陷入了绝境,要做最后一次搏杀:“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怕分了项王的心,影响到整个军心与力量,她不肯:“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你的神威,充分地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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