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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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公主
    在父亲看来,她是公主。但在波士顿的舅父舅母眼里,她只是可怜的小姑娘杜莉·艾克特。

    柯林·艾克特有点疯。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世家,自称是王亲国戚,有苏格兰王室的血统。可是他那些美国亲戚却说,他在这事情上有些不正常。他和苏格兰某位国王有血缘关系那些话,他们早听厌了。这事情荒谬透顶。他们知道的唯一事实,就是他不姓斯图亚特①。

    ① 苏格兰王族,1371—1714期间在位。

    他凛凛一躯,堂堂一表。一双蓝眼睛大大的,但看人视物总像心不在焉似的。一头黑发软软的,齐刷刷地盖在低平的额头上。另外,他的嗓音悦耳动听,平时总是低沉的,十分谦恭。可有时也像铜钟一样洪亮,有力。这样,你便了解了他的全部吸引力。他那副神气,活像一个凯尔特老英雄。似乎他应该穿一条浅灰格子呢的褶叠短裙,扎一只皮袋,裸露出两只膝头。他的嗓音是从远古低沉的英雄诗人奥西恩那儿传来的。

    至于其他方面,他算得上家境殷富,但并不豪阔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们50年前漫无目标地努力过一阵子,但始终没有混出什么结果,做出什么成绩,也始终没有成为什么栋梁之材。但是,在不止一个国家的上流社会里,他们却深受欢迎,为人们所熟悉。

    他年近四旬才结婚,娶的是一位有钱的美国姑娘:新英格兰来的普莱柯特小姐。汉娜·普莱柯特22岁那年,被这个头发尚青,眼睛又大又蓝,目光有点茫然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之前,也有许多女人对他着迷。可是柯林·艾克特一直含含糊糊,没有与任何女人定下性的关系。

    艾克特夫人在丈夫的懵然与魅力中生活了三年。之后,便受不了了。那就像和一个迷人的幽灵一块生活。他对大多数事情懵然无知,甚至像鬼魂一样毫无记性。他总是彬彬有礼,殷勤亲切,嗓子总是那么低沉悦耳,但总是那么迷迷糊糊,心不在焉。总之,他有点不正常,如俗语所说:“脑子不开窍”。

    一年以后,妻子生下个女孩。他成了父亲。可是这并没有让他变得清醒一点儿。对她来说,他的外表,他的动听的声音,没过几个月就变得有些可怕了。那声音简直像回声。像一个活人的回声!他的肌肤摸上去,也不像真人的肌肤。

    或许,这是因为他有点疯的原故。婴儿出生那天晚上,她认定丈夫必是疯子无疑。

    “哦,我的小公主到底来了!”他用凯尔特人嘹亮悦耳的嗓音说,就像在唱一首快乐的赞美诗,声音诚挚,激荡动人。

    婴孩娇小瘦弱,惊诧地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两口子给孩子取名叫玛丽·昂利埃特。妻子管小女孩叫我的道莉。丈夫管她叫我的公主。

    朝他发气是徒劳无益的。他那双湛蓝湛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出孩子似的纯洁无邪的神气,让你得不到什么效果。

    汉娜·普莱柯特身体一直羸弱。她并不奢望如何长寿。婴儿刚刚两岁,她就丢下丈夫女儿,撒手人寰。

    普莱柯特的娘家人无形中对柯林·艾克特十分怨恨,说他过于自私。因此,把她在佛罗伦萨安葬一个月后,他们就要求做父亲的把女儿交给他们抚养。他断然拒绝了,不过态度彬彬有礼,声音嘹亮悦耳。于是他们扣下了属于汉娜的那份收入。不过在他看来,妻子的娘家人根本不属于他的社会,也不是实在的人,只是些偶然的联系,是不得不回答的留声机。他们的话,他作了回答。至于他们的实际存在,他并未意识到。

    他们本打算设法证明他不适合做孩子的监护人,可那样会惹起轩然大波,闹得满城风雨,所以干脆来个简单处理,不再过问了事。不过对孩子,他们还是经常写信,在圣诞节和母亲的忌日也寄点钱作为礼物。

    在公主看来,她的波士顿亲戚不过是徒有其名。她与父亲一同生活。父亲的收入平平,却经常外出旅行,当然用度还是十分节俭。不过父亲从不到美国去。因为旅行,孩子老换保姆。在意大利,是一个农妇;在印度,是一个女佣;在德国则是一个村姑。

    父女俩形影不离。父亲不是一个隐士。不论到哪儿,总看得见他探亲访友,出门吃饭或吃茶点,有时还出去吃晚饭,身边总带着女儿。大家管她叫艾克特公主,仿佛这是她受礼后取下的教名。

    她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姑娘,生着一头微带黄褐色的金发,一双大眼睛湛蓝湛蓝,微微鼓突,带着又坦诚又乖巧的眼神。她显得十分老成,其实并不懂事,有时很有理智,有时又十分幼稚。

    这是做父亲的过错。

    “对于外面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小公主都不要理睬。”他再三告诫她,“他们做什么,说什么,其实自己都不清楚。他们只是说长道短,互相伤害,结果害人害己,到头来大哭一场。我的小公主,千万别理睬。那完全与你无关。每个人面上是一个样,内心又是一个样,变成了不顾一切的恶魔。把他们说的、做的、感觉到的全剥掉,像厨子剥洋葱那样,剥到里面就是一个绿色的魔鬼。这个魔鬼从来是我行我素的。对于外面的事情,那些长短议论,夫妻恩爱儿女情义,还有种种烦恼,种种工作,全不在意。这个魔鬼就是男人女人的真正自我。它对任何人都不在意。它从不在意任何事物。不过,话说回来,那魔鬼里,也有高尚一点的,卑鄙一点的。那女怪里,也有可恶庸俗的,也有优秀杰出的。只不过没有高贵的如仙女一般的女魔。只有你是个例外,我的小公主。你是昔日王族的最后一个子嗣,最后一个苗裔,我的公主。没有其他的人了。你和我是硕果仅存的了。我一死,就剩下你一个人了。这就是你对世上芸芸众生不要过于注意的缘故。因为他们的魔鬼全都粗鄙不堪,没落下流。他们都不是王族。在我之后,只有你是王族。你要永远记住。并且千万不要忘记,这是个头等秘密。你若告诉了别人,别人就会想法杀你,因为他们嫉妒你这位公主。这是我们的头等秘密,亲爱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都属于最高贵古老的血统。我们各自谨守秘密吧。亲爱的,你得对所有的人有礼貌,因为贵族王族必须如此。可是你不要忘了,你是唯一的公主。世上的人都比你卑下,比你粗俗。你待他们有礼,和和气气。不过记着你是公主,他们是平民。决不要去想到他们。仿佛他们与你平起平坐,是一个等级。他们才不是哩。你随时会发现,他们根本没有王族的气派,这种气派,只有你有……”公主年纪尚幼就被启了蒙——第一课,绝对缄口不言,除父亲外,不与任何人亲近;第二课,要彬彬有礼,为人质朴,仁慈。所以她年纪虽小,个性却早早定了型,和水晶一样,纯洁,清晰,不可渗透。“那孩子!”接待过她的女主人总这么说她,“那么高雅,那么懂事,真是个大家闺秀,可怜的小姑娘!”

    她身材挺直,灵活矫健,但体格瘦小,走在身材魁梧,仪表堂堂,有点疯癫的父亲身边,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她的衣着十分朴素,不是蓝色就是浅灰色,领子很小,滚着老式的米兰针绣花边,或者织工精细的亚麻布。一双小手十分纤瘦,在钢琴上弹出的声音,细弱悠扬,像古琴的声音。出门去外面,她喜欢披斗篷,而不喜欢穿大衣;头上总是戴一顶18世纪式样的小帽子。她的皮肤是那种洁净的苹果花的颜色。

    她那样子就像是画上绘出来的。但是直到临死,谁都没有真切地瞧过她几眼。她父亲始终把她框在那奇特的画里,不让她走出来。

    外祖父母和穆黛姨妈来探望她两次,一次在巴黎,一次在罗马,两次都被她迷惑了,觉得很不安,很气恼。她那么一个清纯小女孩,那么优雅,又那么老成,那么自信,又那么驯顺,内心里却是那么冷漠,这些使她的美国亲人大为不快。

    不过她确实迷住了外祖父。他看着她走了神。这个纯洁无瑕的小姑娘,他打心底里喜欢上了。过了好多个月,外祖母还常常看见他独自坐着发愣,思念这个宝贝外孙女,渴望再见到她。直到临终,他都热切地希望再见她一眼,希望她到他们身边,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

    “谢谢您,外公。您太好了。不过我和爸爸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您瞧,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单独的天地里。”

    父亲让她见见世面,也就是见识见识外面。还让她读书。

    她十几岁时,读了左拉和莫泊桑的作品,便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目光看待巴黎。稍后,她又读了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觉得惑然。其他作家的作品,她凭着敏锐的理解力,全读得懂,如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谈》,又如《尼伯龙根之歌》。说来奇怪,不可思议,她根本没有激情,完全以一种冷漠的目光看待一切。她有点像弱智儿,不像正常人。

    这也使她产生莫名其妙的反感。她独自一人时,常常遭到别人的粗暴对待,尤其是巴黎罗马两地的出租车伕和铁路搬运工。他们似乎突然一下对她厌恶起来。他们从她的傲慢神态看出,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她却大剌剌地无动于衷。她那么自信,她那花信年华却是那么冷漠,单调。她可以望着一个健壮好色的罗马出租车伕,好像他是一个可笑的怪物。她在左拉的作品里知道了他的一切。她总是以好意照顾的神态吩咐他到什么地方去,仿佛只有她这个孱弱的美人才是人,而他这个粗壮的家伙只是半人半兽的怪物,只配在开满荷花的烂泥塘里打滚。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气,常使车伕发怒,因为那地道的地中海人对自己的雄性之美非常自豪,而且他认为,阳刚之气是唯一的美。于是他转过一张可怕的脸,对她怒目而视,以蛮横粗鲁的方式恐吓他。在他看来,她并无傲慢轻侮的资格,因为她是那样弱小可怜。

    这样的遭遇使她胆寒,使她知道不从外部得到支持不行。她的精神力量对这些下层人民不起作用。他们具有极大的力量。她从他们的怒火里看到了极大的憎恶。但她并未惊慌失措。她从从容容地付了钱,转身走了。

    然而,这些时候终归是危险的。她学会了防备这种时候。她是公主,是北方来的天仙,弄不明白粗蛮的人在憎恶她时,为什么会发出那种火山爆发似的雄性的愤怒。对她父亲,他们就没有发过。她早就认为,他们憎恨她,是因为她母亲是新英格兰人。她不能按那罗马蛮子的眼光把自己看成发育不良的人,看成装模作样,倨傲不群,不结果子的花。那罗马出租车伕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希望把这朵花碾落成泥。这朵花那毫无性感的娇美,以及那凌架于人的气派,使他一见之下大觉反感,顿时变得蛮横起来。

    19岁那年,外祖父去世了,给她留下大笔遗产,托给一些十分负责的人保管。她可以从这些人手里得到这笔财产,但有个条件,就是她每年必须在美国居住六个月。

    她对父亲说:“他们为什么要限定这些条件呢?我才不会每年去美国禁闭六个月哩。叫他们把钱给自己留着吧。”

    “我的小公主,我们得明智点儿。我们已经够穷了,又免不了受人家粗暴对待。人家对我无礼,我忍受不了,我恨人家这样!我恨!”说着,他的眼睛冒火,“对我无礼的人,我要把他们杀掉。但我们是流亡在外,浪迹天涯的人,什么能力也没有,真要变得一文不名,就更无力量了。那样我就活不成了。不行,我的公主,这钱我们要了。这一来,他们就不敢对我们无礼了。这钱我们要了,像穿衣服一样,把我们保护起来,不受他们侵犯。”

    这样就开始了一个新时期。父女俩在大湖岸边,在加利福尼亚或在美国西南部度夏。父亲多少算得上诗人,女儿也多少算得上画家。他吟诗弄句,歌咏湖水,或者红杉树,她则绘出一些美丽的图画。他是个身强体壮的人,爱好户外活动,常带着女儿外出,不是驾一条独木舟,在湖上荡桨,就是点一堆篝火,在野外过夜。弱小的公主胆子很大,跟着父亲一起,骑马走过崎岖山道,直到疲乏不堪,简直瘫软在小马上。但她从不服输。夜里,父亲给她裹上毯子,放在杉树枝铺成的床上。她躺在上面,仰望星空,一声不吭,努力压住一身的疲累。

    斗转星移,时光流逝。她先是成了25岁的姑娘,后来又成了30岁的大姑娘。不过她一直是那个贞洁的,高雅的公主,守身如玉,像老太婆一样冷漠,老成。于是有人对她说:

    “你想没想过,万一父亲不在了,你怎么办呢?”她冷静,超然地望着说话人,回答说:“没有。我从没有想过。”

    她在伦敦有一所漂亮的住所,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也有座小房子。每一处都有一个忠实的女管家。如果愿意,她可以两边轮着住。她还有一些有趣的文艺界朋友。除此之外,她还需要什么呢?

    年复一年,时光悄悄过去。可她像天仙一样,仍然是老样子,相貌没有半点改变。33岁的年纪,看上去不过23岁。

    但是她父亲日渐衰老,人也变得愈发古怪。现在,他发痴发癫的时候,轮到她来做监护人了。最后三年,他是在康涅狄格州的房子里度过的。亲友们跟他没什么来往。他常常一阵阵狂躁暴戾,叫小公主十分难受。她极为厌恶暴烈行为,心里痛苦万分。她找了个能干女人来给疯疯癫癫的老爹做看护。这女人小她几岁,受过良好教育,没有把老头儿疯癫的事对外张扬。佳明斯小姐对公主一片忠心,对那个相貌俊伟,彬彬有礼的白发老头怀有一种奇怪的爱怜。老头子狂躁发作时,自己根本不知道。

    公主38岁那年,父亲舍她而去。她依然故我,还是那样瘦小,活像一朵气质高贵的花朵,只是没有芳香而已。她一头褐发,剪得短短的,蓬蓬松松地衬托着她那苹果花一般的脸盘。她五官端秀,鼻子高挺,上半身像一个高贵的佛罗伦萨人。声音与行止都很娴静,像一丛在荫处开放的鲜花。蓝眼睛里,射出的是犹疑不定的目光,随着岁月消逝,阅历增长,又带上了一点讥讽的神情。她这个公主,嘲弄般地望着外面没有王子的世界。

    父亲死后,她大大松了一口气。但同时,周围的一切,仿佛幡然大变了。先前,她生活在温室里,生活在她父亲癫狂的氛围中,突然,温室一夜间拆掉了。她落到了世俗冰冷而广阔的室外。

    怎么办呢?她似乎面对着一片空虚。不过,她还有佳明斯小姐。这位小姐与公主一起分享秘密,分担她对父亲的感情。其实,公主已感到,这几年她对癫狂父亲的感情,如今以一种古怪的方式,转到夏洛蒂·佳明斯身上去了。她已成了盛接对死人感情的容器。而公主本人这个容器却是空的。世界这个巨大仓库中的一个空容器。

    怎么办?她觉得,既然不能干净消失,像一瓶松了盖子的酒精,挥发一空,就得做点事儿。从前她从未感觉到有这种义务。从不觉得自己该做什么事儿。因为那是凡夫俗子操心的事儿。

    现在,父亲不在了,她发现自己沦落到了凡夫俗子的边缘,也承担了他们必须做点事情的义务。这真叫人觉得耻辱。她觉得自己变庸俗了。同时,她发觉自己看男人的眼光也变得锐利起来,那是关心终身大事的目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对男人忽然产生了兴趣,或者说被他们吸引了。不,她并不对男人特别感兴趣,也不对他们特别入迷。可是终身大事毕竟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多少使她有些动心。她认为婚姻——光从抽象的意义上讲,是她该做的事情。这意味着她将有一个她所了解男人。但那男人似乎只是她思想上的产物,是个虚有之物,并不是个实体。

    她父亲是夏天过世的,就在她满38岁生日那个月。料理完后事,该做的事情显然是出门旅行,和佳明斯小姐一同出游。这两个女人虽然很亲密,不过出于本能,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此相互间永远是艾克特小姐和佳明斯小姐。佳明斯是费城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很是明智谨慎,不过很少出门。她比公主只小四岁,却总觉得比她小了许多,她对公主毕恭毕敬,一片热忱,因为在她看来,公主是没有年龄,没有时间性的。每次打开公主的小柜,看到那些精致的小鞋,她总不由得心头一阵激动,一种亲切而崇敬的激动。

    佳明斯小姐也是处女。不过棕色的眼睛里常有一种疑惑的神情。她的皮肤白皙,相貌周正,可是眉目间却总有一丝迷惘的神色。而公主则自有一种文艺复兴时期的典雅气派。佳明斯小姐声音也低沉,说话像是耳语,这是在柯林·艾克特房间里呆久了的必然后果。不过她的声音有些喑哑。

    公主本不想到欧洲去,更倾向于去西部。父亲去世了,她更想去西部了。她想往西走,一直走下去,大概要沿着大英帝国这片疆土的边界走到底,走到太平洋沿岸,在大群逐浪戏水的游泳者中结束旅程。

    不,不到太平洋沿岸走。她会到那里之前打住。西南部没有那一带俗气。她打算到新墨西哥州去。

    将近八月底,当大群度假的人返回东部时,她和佳明斯小姐来到了赛洛柯多牧场。牧场在一边荒地上,畔着一条溪流,离大山脚下约有四英里,离印地安人居住的圣克利斯图瓦村只有一英里。这牧场是接待富人的地方。公主和佳明斯小姐每天付30块钱,租用苹果树丛掩映的一所小别墅,还有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师。不过,每天晚上,她和佳明斯总去大宾馆里吃饭,因为她还在想着自己的终身大事。

    来这里度假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就是没有穷人。他们都很殷富。不少人还很浪漫,有些人可爱,有些人俗气,有些是电影圈子里的人,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虽然庸俗,却不乏引人之处。还有许多犹太人。公主不喜欢他们,尽管与他们聊天往往最有意思。公主通常和犹太人一起聊天,与艺术家一起作画,和大学里的小青年一起骑马。总之,她玩得开心极了。不过,她却总有一种不对劲的感觉,好像鱼离开了水,鸟错投了林。婚姻于她仍然只是个抽象概念。她并没有把它与眼前的青年男子中的任何一个,哪怕是最出色的联系起来。

    公主看起来只有25岁。鲜润的嘴唇,处子的娴静和白嫩的肌肤,使她只显出这个年纪。不过她透出的老练眼神,常叫人感到一丝困惑。碰到非填年龄不可的场合,她总填个28,且把2字写得很潦草,不过,看上去绝不像3字。

    男人们暗示要与她结婚,尤其是大学那帮小伙子。他们隐隐向她表露此意。不过他们在公主那种讥弄的眼神下败下阵来。公主觉得他们滑稽可笑,还有点放肆。

    让她唯一感兴趣的是一名导游,一个名叫罗麦洛的男人:杜明戈·罗麦洛。十年以前,他把这块牧场卖给维尔吉森家,得了两千块钱,离开了此地。后来却又回到故土。因为他是老罗麦洛的儿子。老罗麦洛那个西班牙家族本来拥有圣克里斯图瓦周围好几英里的土地。但随着白人大批到来,饲养大群羊只的失败,以及在这大山脚下荒漠上人人避免不了的那种要命的惰性,到了老罗麦洛这一代,这个家族终于完结了。子孙沦落为作田耕地的农夫。

    这个家族的继承人杜明戈把两千块钱花完以后,便替白人干起了活儿。他年约30,身高体大,寡言少语,一张大嘴抿得紧紧的,一双黑眼睛看人时,几乎带着愠怒的神气。从后面看,他俊伟壮实,颈根黧黑,样子很好,生气勃勃。可从正面看,他一张黑脸,又长又大,显得几分凶恶,带着那一带墨西哥人所特有的阴沉、漠然的表情。那些人全都健壮结实,整日嬉笑逗趣,仿佛他们从来体格健壮,性情快活,没有适合的地方供他们消散那充沛的精力。他们的脸相慢慢变得迟钝麻木,似乎失去了生存的理由,活着的意义,不是等着死亡降临,就是等着生出希望,唤起激情。有些人的黑眼睛里,有种幽秘古怪的神色,阴郁可怕,是那种临终悔罪的人的眼神。他们在折磨自己,祈求死亡中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在家乡这广阔、秀丽却对他们没有善意的景色中,他们无法为自己找到积极的生存意义,于是对自己大为不满,便通过折磨自己来祈求死亡。他们的眼里便显露出这阴郁而幽秘的微光。

    不过,泛泛而论,墨西哥人的黑眼睛是迟疑的,稍有一点生气,有时含有敌意,有时却十分亲切,但更经常的是带有印第安人那呆滞的不祥神色。

    从外表上看,杜明戈·罗麦洛是个典型的墨西哥人,生着一张呆滞、黧黑的长脸,一张粗蛮的大嘴。不过脸上倒还修刮得干净。眼睛乌黑乌黑,很像印第安人。只不过,在他绝望之中,仍保有一星半点骄傲、自信或是无畏的火星,那是绝望的黑暗之中唯一的火星。

    不过正是有这火星,就使他与许多男人不同,行为举止显得机敏灵活,外表也有了神气。他戴一顶浅平的黑帽子,而不像一般的墨西哥人,戴着又大又笨的高帽子;衣服也穿得轻薄得体。他置身于那片景色,沉默、淡漠,几乎毫不引人注目。作为导游,他干得十分出色,头脑十分敏锐,总是预料到可能发生的困难,并设法避免。在篝火旁,他一双褐色的灵活的瘦手动来动去,添柴拨火,十分灵活,还烧得一手好菜。他唯一的不足,就是不太热心助人,对人也不够亲切友好。

    “唷!别派罗麦洛给我们导游。”那帮犹太人总这么要求,“从他那嘴里,你别想得到什么。”

    游客们你来我去,没人了解罗麦洛的内心,也没人看到他那目光深处的火星。他们没有这么细腻敏锐,看不到的。

    有一天,公主找他做导游时,发现了他眼光里的那闪亮的火星。当时她在峡谷里钓鱼,佳明斯小姐在看书。马匹拴在树下,罗麦洛给她在鱼钩上装苍蝇做诱饵,装好后把钩绳递给她,同时抬头望了她一眼。就在这一瞬间,公主一下瞧见了他目光里的那一星火。她立即知道了他是位正人君子;他的魔鬼,如她父亲所说,是一个善良的魔鬼。于是对他立即刮目相看。

    他带她来到三角叶杨树丛前面水潭旁一块大石头上,面对着平静的水潭垂钓。时值九月初,峡谷里已是一片凉意,不过三角叶杨树仍是枝繁叶茂,一片翠绿。公主坐在大石头上,穿一件软和紧身的灰毛衣,一条做工考究的灰马裤,脚上着一双黑色的长马靴,一头棕发从灰色小帽下披散下来,显得娇小玲珑。这算得上一个女人吗?还不能。只能算略具雏形的女人,置身于这野草丛生的荒凉峡谷,置身于这块大石头上。她知道怎样下钓放线,父亲早就教会了她。

    罗麦洛穿一件黑衬衣,一条宽宽松松的黑裤。脚下一双黑马靴,裤脚管塞在靴筒里。他在前面稍远一点找了个地方下钓,取下帽子,放在身后一块大石头上。黧黑的脑袋稍向前倾,注视着水面。他已经钓到三条鲑鱼了。现在他不时地朝上游的公主瞅一眼。公主稳稳当当地坐在石头上,什么也没有钓到。

    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地把钓线收上来,走到她身边,内行地看看她的钓线,又看看她坐的地方。然后,轻言细语地要她改变一下姿势,并伸出褐色的大手作示范。接着,他退后几步,背靠一棵树站着,默默地注视着她。公主知道他在身后关心支持自己,不禁心头一热,当时就觉得有鱼上钩了。不一会儿,她就钓上来一条大鲑鱼。她扭头望望他,两眼发亮,脸上绯红,就在她注视他的眼睛时,他黧黑的脸上忽地浮现一丝庆贺的笑容,别有一番亲切意味。

    她知道他在帮她,也感觉到他有一种隐秘、微妙的男子汉气概,对她十分体贴。从前她可没有这种感觉。现在想到这一点脸便红了,蓝眼睛也变得幽幽的,十分深沉。

    这以后她便老是寻找他,寻找他内心发出的那奇怪的隐秘的体贴之光。这是她从前所不知道的。

    他们之间有了一种隐晦的、无言的亲密。她喜欢他的声音、相貌、气质。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英语是外语,讲得结结巴巴,断断续续,但自有一种凄伤、婉转的音调,那是说惯了西班牙语的缘故。他很注意仪表,一丝不苟,脸上修得干干净净,头发虽密虽长,却总是往后梳得整整齐齐。身穿黑色开司米衬衫,腰系宽皮带,下面着一条剪裁合体的宽松黑长裤,裤脚管塞进靴筒。他没戴银环,也没有系扣链,只在马靴上绣了花,上面用白羊皮镶了一道边。看外表,他颀长,俊美,但又结实强健。

    不过,奇怪的是,公主觉得他活不长久了。也许他心甘情愿去死。无论如何,这种感觉,使他成为她可以接受的人。

    公主虽然娇小玲珑,骑马却是老手。牧场上提供给她的是一匹栗色牝马,名叫丹茜,体型俊美,毛色鲜亮,脖子粗壮有力,背部凹陷,表明它跑起来飞快。美中不足的是,有点小脾气,也是母马常有的缺点,容易使性子,歇斯底里。

    公主天天带着佳明斯,和罗麦洛一起骑马,到山里去。有一次,他们三个和另两位朋友一起出去,过了几天露营生活。“要是我们三人单独露营,”公主对罗麦洛说,“我想我会更乐意。”

    他听了,露出一丝会意的微笑,显得十分开心。

    说来也怪,若是她钓鱼一无所获,或者骑马骑累了,再不然丹茜发了性子,换上别人,是不会对她这样细心照护,温柔有加的,是不可能从远处默默地给她以支持鼓舞的。罗麦洛似乎能从心里传给他一道光芒,来给她以支持与帮助。从前她是从未有过这种感觉的。现在她感觉到了,内心十分激动。

    此外,他那张黑脸莞尔一笑,虽说显出一种粗蛮的怪相,却露出了洁白、细密的牙齿,同时又包含了温暖的气息,对她关心体贴的热情。因此她又成了有人敬有人疼的公主了,为此倍觉高兴。

    而且,他目光深处那一星火花,她捕捉到了,也知道他清楚这一点。于是他们两人便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在这方面,在这种难以捉摸的默契中,他像女人一样心细如丝。

    不过,他的出现,反而打消了她结婚的念头。不知为什么,她那奇怪的小脑子里,根本就没起过嫁给他的念头。也没有什么确切的原因。他不是个卑鄙丑恶之人。而她也有钱供两个人生活。其它并没有什么障碍。而且她并不是个古板人。

    公主对此认为:他们两人身上的魔鬼似乎可以结合,而且也许已经结合了。只不过他们两人的自我:艾克特小姐和杜明戈·罗麦洛先生,却不知为何不能相容。他们之间是有一种特殊的心照不宣的亲密关系,但她却不认为这会促使他们结婚。换上一个哈佛或耶鲁的大学生,她也许较为容易地同意出嫁。

    时光流逝。她也听之任之。到了9月底,山冈上的杨树叶子泛黄,栎树叶也变红了。可是沟沟谷谷里的三角叶杨树依然是一片翠绿。

    “你什么时候离去?”罗麦洛两只黑眼睛紧盯着她问道,目光有些迷惘。

    “大概十月底吧。”她说,“我答应人家11月初到达圣巴巴拉。”

    他眼睛里的那点光亮黯然失色。她看到,他那张大嘴伤感地抿得铁紧。

    她曾多次抱怨,说在这里除了金花鼠,小松鼠,也许还有臭鼬和豪猪,她再没有见过别的野兽。什么鹿呀,熊呀,美洲狮呀,统统没有见到。

    “这山里没有大野兽吗?”她不满足地问。

    “有呀。”他说,“有鹿。我见过它们的蹄印。我还见过一头熊的足迹。”

    “但为什么见不到它们呢?”她像孩子一样,似乎很不满意,迫不及待。

    “哦,那可是很难一见的。它们根本不容你接近。你必须守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出声响,等它们出现。要不,你就得循着它们的足迹,走老远的路,去寻找它们。”

    “可我只有看到它们,鹿或者熊以后,才舍得离开呀。”这时他脸上露出憨憨的笑容。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想进山,到深山老林去守候它们?”

    “正是。”她抬起头来,望着他说,感到十分冲动,也顾不上考虑后果。

    他的脸又板起来。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

    “哦,”他有点挖苦的意味,嘲弄道,“那你先得找一所房子。现在夜里很冷了。整夜得呆在房子里。”

    “山里有房子吗?”

    “有。”他说,“好些年以前,有个采矿的来这里找金子,在山上搭了座小木屋。后来归我了。你可以去那里守一夜,或许会看到什么野兽。或许吧!我也说不准。或许什么也见不到。”

    “有多大把握。”

    “唉!我也不清楚。上次我在那儿,看见几头鹿下来饮水。我还打死过两头浣熊。但也许这回什么也看不见。”

    “那里有水?”

    “有。在云杉树下,有一个小潭。你知道,雪融后,水全流到潭里。”

    “离这儿很远吗?”

    “是有很远。你看见那道山了吗?”他转身朝西面的大山举起手,指着远处说,那姿势颇为动人,“那光秃秃的石山,”他的黑眼睛盯着远方,脸很庄严,似乎很痛苦,“过了那道山,再往前走,穿过云杉林,就到了小木屋。砂金矿原是那采矿人的。他把钱花光后,把产权卖给我父亲,可谁也没有采到过金子或者别的什么。谁也不上那里去。因为那里太荒僻了!”公主注视着落矶山那一线崇山峻岭。那已是9月末10月初的日子。白杨树叶转黄,渐渐掉落。云杉和松树在更高的坡上,似乎变得更深更暗。山冈上的栎木林,一片血红。

    “我能上那儿去吗?”她转脸望着他,问。

    他神色庄重,充满责任感。

    “能。”他说,“你能去。不过山岭上有雪,又冷,而且荒凉得很。”

    “我愿意去。”她还是坚持不放。

    “那好,”他说,“既然你想去,就去吧。”

    不过她也拿不准,不知维尔吉森家放不放她去,或起码让她单独与罗麦洛和佳明斯小姐一块去。

    然而,她生性固执,固执得近乎疯狂,使她死抱住自己的想法不放。她要把这些大山看遍,看见它们的心脏,看透它们的秘密。她要翻山越岭,到那云杉林下面,到那碧波粼粼的溪潭旁边那座小木屋去。她要看野兽不知有人,在荒僻自然的山野出没。

    “我们对维尔吉森家说,我们只是想去峡谷走一圈。”她说。

    去峡谷走一圈,这是件平常事,并不艰苦,又不冷,也不远离人烟。他们可以在称作客栈的木屋里过夜。

    罗麦洛飞快地瞧她一眼。

    “你想这样对维尔吉森家说,就说呗。”他答道,“不过我明白,我领你进山,她知道了会发脾气的。我得牵一匹驮马先走一趟,送几条毛毯和一些面包上去。也许佳明斯小姐会受不了的。走这一趟很艰苦。”

    他以墨西哥人的那种思维方式,缓慢地、不连贯地用英语表达道。

    “不要紧!”公主突然下定决心,变得又坚决又执着,“我肯定要去。我去和维尔吉森太太说好。星期六动身。”他缓缓摇摇头。

    “我星期天先牵一匹驮马,送几条毛毯上去。”他说,“以后咱们再动身。”

    “好吧。”她有点不高兴地说,“那我们星期一出发。”她干起事情来受不得半点阻碍。

    他哪怕星期天绝早动身,也要到深夜才能回来。他清楚这一点,不过还是同意星期一早上七点出发。那老实听话的佳明斯小姐得到通知,将要到峡谷走上一大圈。星期天轮到罗麦洛休息。晚上,公主上床之前,他还没有露面。可是星期一早上,公主穿衣服时,看见他从马棚里牵来了三匹马,顿时便十分高兴。

    夜里十分寒冷,水沟边都结了冰。金花鼠爬到露天,睁着忧伤的眼睛伏在地上晒太阳,几乎冻僵了。

    “我们也许要离开二三天。”公主说。

    “很好。这就是说,在星期四之前,我们不用操心服侍你了。”维尔吉森太太说。她是芝加哥人,年纪轻轻,精明能干。

    “反正一路上有罗麦洛照料,他是个靠得住的人。”她又加上一句。

    他们出发朝大山走去时,阳光已经照在荒漠上,照得鼠尾草白花花一片,恍如砂石,照得四周的原野白亮耀眼。右边,隐隐显出印第安人土坯砌的村落。看上去,那些房子低矮,状如土包,不太显眼。他们身后,是牧场和一丛丛高大的三角叶杨树。树梢泛黄,高高地直指蓝天。

    西南部辽阔的空间,已经显出浓浓的秋意。

    三个人骑马,顺着山路,朝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行驰。太阳已经升到黑苍苍的崇山峻岭上面,金光四射。山坡上已经点染得一片金黄,衬着湛蓝湛蓝的天色,闪射出白花花的亮光。有些山坡还为阴影所笼罩。红色的栎树,暗黄的柏树,绿得发青的松树和瓦灰色的山岩引人注目。峡谷里蓝幽幽的,一片深暗。

    他们骑马依次而行。罗麦洛骑一匹黑马走头。他着一身黑服,成了一个行走不定的黑点,映在苍远辽阔的背景中。在那苍苍的景色里,连远处的松树都变淡了,微微发蓝。罗麦洛不声不响,策马向前,经过一丛丛肉叶刺茎藜。公主骑着那匹栗色牝马,紧随其后。佳明斯小姐断后,被前面两匹马扬起的白尘包裹。她骑在马背上,一副无精打采的神气,有时马突然一个响鼻,打得她猛地一怔。

    他们就这样慢慢前进。罗麦洛始终没回头往后看。不过他听得见后面的马蹄声。有这就够了。

    至于余下的事,他只顾朝前走,也就懒得操心。公主有时无缘无故地发愁,同时又感到满心欢喜。那一身黑色,漠然行路的人影老是出现在她的眼帘。

    他们走近了苍苍的山麓。山脚下这里那里,长着一簇簇圆滚滚的矮松和雪松。马在乱石坡上得得小跑。有时,从那肥硕的肉叶刺茎藜上,挑出一团团绒绒的金花。他们蜿蜒而行,走进那蓝色的阴影,登上一座陡峭的石坡,只见苍茫大地远远地横在后面。随后,他们进入了圣克里斯图瓦峡谷背阴处。

    山溪高涨,湍急。马儿有时伸长脖子去吃路旁的野草。小路越来越陡,越来越窄。两边的山岩都朝小路挤过来。光线晦暗,气候凉凉的。马匹不停地在山道上攀行。在幽寂又晦暗的峡谷里,树木密密匝匝地生长在一起。他们走进了三角叶杨树林。这种树树干挺直,高耸入云。顶上沐着太阳的余晖,下面,在他们穿行的地方,却是一片森然。这里流水淙淙,枝叶披离,藤缠萝绕,怪石峥峥。公主发现,这片原始老林包含了这么多腐朽和沦落,不觉兴味索然,有些心灰意冷。

    他们下了山坡,又哗哗地蹚过小溪,登上石岸,又沿着溪边的山路往前走。走了不久,罗麦洛的黑马停住了,望着脚下横倒的树木,犹疑了一会,又轻轻地踏在上面,迈了过去。公主的栗色马跟在后面,小心移步,走过去了。可是佳明斯小姐毛色灰黄的马却怕了,畏瑟不前,只好绕着走。

    在天清地寂之中,只听见马蹄得得,溪水叮咚。他们在峡谷里,在幽暗杂乱的树木间穿行,不断向上攀登。蹚过溪水时,公主朝上望一眼,心里格登一下被吸引住了。只见远处高高的山峰上,黄灿灿地一片澄明,点缀着一块块苍苍的云杉,映衬着澄碧的长空。天空是那样宁静,遥远,笼罩着晦暗如冥的峡谷。在骑马经过一片开阔的山坡时,她伸出手去,采上几片彤红的栎树叶。自己也不清楚有什么样的感觉。

    他们走到了相当高的位置,有时还登上峡谷顶部,进了那阴晴参半的沟壑。接着,他们又往下走,蹚过一道溪流。马儿战战兢兢,走过一堆交错倒下的杨树,又走进一堆乱石,趔趄起来。黑马走在前面,甩着尾巴,公主让牝马自行择路,它避开乱石,跟上了黑马。这时后面传来狂乱的蹄声。公主发现罗麦洛转过身,黑面孔上一副异样的神气,魔鬼似地注意着后面。于是她也跟着转过头。只见那灰黄马踩在石头上一滑,膝头碰伤了,鲜血沁了出来。

    “它要倒了!”佳明斯小姐惊叫道。

    罗麦洛腾地一下跳下马,快走几步,来到灰黄马面前,轻声安慰着它,一面仔细检查它的伤处。

    “伤了吧?”佳明斯小姐焦急地问道,也跳下马来。

    “天哪!”她看见瘦长的马腿上流着一线鲜血时,又惊叫一声。“情形很坏吗?”她痛苦地问,脸一下变得煞白。罗麦洛小心地摸着马膝,又让马走了几步,直起身子,摇摇头,说:

    “还不太糟!腿骨没有折。”

    他又弯下身,摸摸马膝,然后抬头望着公主,说:

    “可以走。伤不重。”

    公主盯着那张黑脸,没有作声。

    “什么?还要往上走?”佳明斯小姐叫道,“还要走多久啊?”

    “五小时左右吧。”罗麦洛说。

    “五小时呀!”佳明斯小姐又叫道,“骑一匹跛马!爬一座大山!我的妈哟!”

    “不错,山路是很险。”罗麦洛说,把帽子往上一顶,睁大眼睛,注视着那条流血的马腿。灰黄马痛楚地,受了委屈似地站着。罗麦洛又补充一句,“但我相信它爬得上去。”

    “啊!”佳明斯小姐叫道,情绪激动,眼里闪着盈盈泪光,“我不愿上去。我不愿骑它上那儿去。出多少钱也不去。”

    “为什么?”罗麦洛问。

    “我不想伤害它。”

    罗麦洛又俯身检查马腿。说:

    “它也许会觉得有点痛。可是它能上去,它的腿也不会僵直。”

    “什么?骑它走五小时,爬那么陡峭的大山?”佳明斯小姐问,“我做不到。也不能这么做。我得牵着它走几步看看。不过我是不能再骑它了。我不能。让我自己走吧。”

    “可是,亲爱的佳明斯小姐,如果罗麦洛担保没事呢?”公主说。

    “我知道它会很痛。唉!我受不了。”

    他们拿她毫无办法。畜生受伤,痛苦,她心怀恻隐,变得有些歇斯底里。

    他们牵着伤马走了一段路。马跛得相当厉害。佳明斯小姐在一块岩石上坐下,说:

    “唉!瞧它这样痛苦,真不忍心骑它!”

    “你要不去注意它,过一会儿它就不会跛了。”罗麦洛说,

    “它这是在装样子,在夸大痛苦,让你瞧它跛得多么厉害。”

    “我不这样认为。我们都看得到,那地方伤得厉害,肯定很痛嘛。”佳明斯小姐说。

    “伤得并不厉害。”罗麦洛说。

    佳明斯小姐来了气,干脆不说话了。

    大家僵住了,停在山路上不动:公主骑在马上,佳明斯小姐坐在岩石上,罗麦洛一身黑服,站在恹恹无力的灰黄马身边。

    “那好!”罗麦洛突然说道,“那我们打道回府吧。”

    说完,他抬头望望自己那匹马。那匹马踏着拖在地上的缰绳,正悠然吃着山坡上的青草。

    “不行!”公主叫起来,“不行!”她大声吼着,失望与愤怒交集。接着,她又克制住自己。

    佳明斯小姐猛地站起来。

    “我牵这匹马回去。”她一本正经地说,“你们继续往前走。”

    这句话没有引起反响。公主望着她,目光中带有讥弄而无情的神情。

    “我们走了不过两小时。我牵它回去没什么问题。不过我不会骑它。它受了伤,不能再骑了。”佳明斯小姐说。

    这句话又没引起反应。罗麦洛仍然漠然处之,无动于衷。

    “好吧,”公主终于说,“你牵它回去。不会有事的。你告诉他们,我们继续往前走,明天,或者后天回来。”

    话很冷淡、干脆。她受不了人家的阻拦。

    “最好都回去,改日再来。”罗麦洛说,态度暧昧。

    “不行。就要今天去。”公主喊道,“我要继续走下去。”

    她盯着他的眼睛,撞到了那点火星。

    他微微耸耸肩膀。

    “你要愿意,”他说,“我可以陪你往前走。不过佳明斯小姐可以骑我的马走到峡谷头。我来牵这匹伤马。把她送到那儿以后,我再追回来陪你。”

    事情就这样说好了。佳明斯小姐把她的马鞍搬到罗麦洛的黑马上。罗麦洛牵着灰黄马的缰绳,开始往回走。公主则独自策马缓行,继续走她的路。开始她一肚子怨气,对佳明斯小姐不满,也顾不上想别的,信马由缰地跑着。

    公主满腔怒气,不知不觉往前走了一个小时,来到一块树木稀疏的山坡。山道弯弯,从瘦弱的白杨林中穿过;山风阵阵,吹得白杨树叶凋零。一些树上,还残留着坚不可摧,形似花瓣的黄叶。前面那个山坡潮润润的,松松软软黄灿灿地闪闪发亮,像金黄色的狐皮,又像盛开的黄水仙。

    公主勒马停步,往回看。近处的大山坡上,洒满阳光,一片片深黑的云杉,杂驳地嵌在金色的阳光里,好似周身羽毛东一处西一处燃着了的大鹰。远处,从峡谷口望出去,可以见到那片淡青色的卵形荒漠,以及格朗德河那弯弯曲曲,颜色深暗的河床。遥远的天边,群山莽莽,像天使围起的一道屏障。

    这时,她想到自己的探险活动。等一会,她就要跟罗麦洛一同前行了。不过她相信,罗麦洛不会违背她的意愿,对她有什么非礼行为。这是她最初的想法。她只抱着坚定不移的愿望,要翻山越岭,好好看看落矶山的群峰。她所以执意要与罗麦洛一道去,是因为罗麦洛跟她有一种特殊关系,一种不同一般的联系。而佳明斯小姐只是个不谐和音。

    她骑马朝前走,来到一个山坳。前面,有一块巨大的山岩,凹进去,还有一些青灰色的秃树。那里便是山巅与蓝天的衔接处。近处,是挤挤密密的云杉,黑森森一大片,脚下,是那个山坳,长满枯草,还有静静地立着的泛黄的杨树。一条溪流线一般从山坳里穿流而过。

    那是一个小山谷。溪水缓缓地流到低处的乱石和草木间。她周围,云烟氤氲,恍如仙境,那脆弱的枯草,那泛黄的细瘦杨树,那枯草乱石间急速流淌的溪水,构成了一幅生动美丽的画面。

    你可以像在天堂似的,在这里见到麋鹿、狍子,还有别的野生动物。她打算在这里等候罗麦洛,和他一起吃午饭。她卸下马鞍,扔到地上,让马拖着缰绳,去一边遛达。金黄的树叶铺满山坳。丹茜站在那儿,满地金黄衬着一身栗色,多么美丽啊!公主穿一件像枯草一样浅黄的羊毛衫,一条洁净的黄褐色马裤,觉得和整个画面十分谐调。

    她在地上铺一块小布,从鞍袋里取出一包包食品,放在上面,又生起一堆火,吃了一个香辣鸡蛋,见丹茜溜到小溪对岸,又跑过去牵回它,然后才安安静静坐在杨树旁边的日光里,等罗麦洛回来。

    天空澄碧如洗。小山逶迤幽美,有如仙境。再往上走,是大块大块斜坡。云杉的羽状尖叶密密匝匝地挤成一团,黑森森地一片。青灰的岩石缝隙里,尽是灰暗的枯草,或是黑黑黄黄地生长着草木,斑斑驳驳,甚是惹眼。这壮丽而险峻的重峦叠嶂,有时亦让人觉得温柔亲切。

    她见丹茜猛然一惊,奔跑起来。原来从溪水对面黑森森的云杉树林里,跑出两个鬼魂一般的骑马人。是两个印第安人。他们像木乃伊似的,裹着浅灰的棉毯。从马鞍后面,露出枪身。他们径直朝她,朝她的这缕青烟跑来。

    他们跑到近前,把裹的棉毯松开,向她致礼,黑眼睛好奇地瞅着她。他们的黑头发乱蓬蓬的,肩头搁的长辫脏兮兮的。看上去他们很困乏。

    他们就在火堆旁下了马:这毕竟是一个营地嘛。他们卸下马鞍,放马去遛达,然后把棉毯堆在腰部,坐下来。有一个年轻的,她以前见到过;另一个年纪较大。

    “就你一个人?”年轻的问。

    “罗麦洛马上就到。”她说,眼睛往后一瞥。

    “哦,罗麦洛!你和他同行?上哪儿?”

    “翻过这岭。”她说,“你们这是去哪儿?”

    “下山,去普威布洛城。”

    “是打猎吧?出来多久了?”

    “是啊,出来五天了。”年轻的印第安人无意义地笑了几声。

    “猎到了什么?”

    “没有。看见两头鹿的蹄印,可是什么也没打到。”

    公主注意到,他们马鞍下有一大堆可疑的东西,准是一头鹿。不过她没说什么。

    “你们很冷吧?”

    “是的,夜里冷得很,肚子又饿。从昨天起就空着肚子。东西全吃光了。”他又无意义地笑了几声。两人的黑脸上,看得出又饥饿又疲惫。公主便在鞍袋里翻了翻,拿出一块熏肉——一块齐整的后腿肉,和几块面包,递给他们。他们用长棍子夹着这些,在火上烤起来。这时罗麦洛翻上了山岭正朝这小营地走过来,见到公主穿着桔黄马裤,一条蓝褐相间的绸巾挽着头发,坐在篝火旁边。她对面,坐着两个黑头发的印第安人。其中一个倾着身子在烤熏肉,两条辫子懒洋洋地拖下来。

    罗麦洛毫无表情,骑马走过去。印第安人用西班牙语向他致意。他下了马,卸下鞍,从鞍袋里取出食品,在火边坐下来吃。公主走到溪边汲水,洗手。

    “有咖啡吗?”印第安人问。

    “这次没带。”罗麦洛说。

    他们在中午暖洋洋的阳光里耽了一个多小时。接着,罗麦洛起身装马鞍。印第安人仍坐在火边。罗麦洛和公主对他们说声再见,就骑马过了溪,走进两个印第安人刚才出来的那片云杉林。

    他们两人独处时,罗麦洛回过头,异样地朝她望了一眼,目光里有一种非常严厉的神色,让她觉得无法理解。这时她才想到,让他独自陪伴自己,是否有些轻率。

    “我希望你独自与我同行,不会见怪。”她说。

    “不会的。只要你乐意就行。”

    他们来到一座光秃秃的山岭。山顶是大块岩石,寸草不生。山脚下稀稀落落地挺立着几棵枯死的云杉,像一头死猪背脊上竖着的鬃毛。罗麦洛说,20年前,墨西哥人放火烧山,想把白人赶走,就把山烧成这副模样。山顶这青灰色的岩石就像一具死尸。

    山路荒芜难辨。罗麦洛小心寻找看林人刮去树皮做的记号。他们迎着风,踏着横倒在山坡上的枯死云杉,登上那尸体般的光秃秃的山岭。风从西边那片荒漠,沿着漏斗般的峡谷刮上来。荒漠就在那边,远远地,在漏斗般的峡谷外面,像辽远的幻像,缓缓地升起来,汪茫浑涵,横无涯际,高挂在西边。

    公主他们骑马,在那山坡上整整爬了一小时。马儿后腿使劲蹬,前腿往前跃,不时停下来喘口气,接着又抖擞精神,在那青灰色的石壁上一程一程地奋力向上攀。

    一小时后,他们开始走斜线,不再陡直地向上爬了。周围一片灰白,了无生气。马儿一步一步,在枯死的云杉枝干间找路前进。他们已经离山顶,山脊不远了。

    马儿鼓足劲冲刺,跑完最后一段路。他们进了山顶下面一小片残余的云杉林,避开了尖利呼啸的凛冽寒风,穿过密不透光的树林,来到了山顶。

    这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只有雄伟壮丽,气势磅礴,虎踞龙蹯的大山。山峰犬牙交错,连绵起伏,却似乎少了点活力或是生气。近处,云杉林那黑团团的叶簇下面,有着小块小块的白雪。死气沉沉的峡谷里,岩石叠着岩石,云杉挤着云杉。浑圆的岩顶和猪背般拱起的灰石山巅一重迭一重,活像一大串被捕获的野猪。

    公主不禁大觉惊讶,没想到这群山竟是如此苍凉,如此野性,与人类生活形成如此大的反差。不过,她的愿望总算得到了满足。她看到了落矶山雄伟壮丽、威风凛凛的中心地带。那绵延不绝,一浪推一浪的群山尽收眼底。

    这时她想往回走。一刹那间她动了回去的念头。她已经从上往下,看到了千山万壑纵横交错的内部,大觉骇异,想回去了。

    可是罗麦洛仍骑马往前走,由云杉林背风的一面走到了几座山坳交会处,回过头来,伸出一只黧黑的手指,指着一座山坡,对她说:

    “有个采矿的想在那儿开矿采金。喏,那堆灰色的石渣,附近有个洞口,像一只大獾的洞穴。那些石渣看上去像新倒的。”

    “是新近的事吗?”公主问。

    “不,很久以前,有二三十年了吧。”他勒住马,望着群峰。“喏,看林人的小路就在那上面,在那山脊上,翻过山顶,通到卢西镇。那镇上有政府修的大路经过。我们从那里下去。没有路。瞧见了吗?那座山后面。你看见山顶了吗?那里没有树,只有草。”

    他骑在黑马上,朝她扭过身子,举着一只手,黧黑的手指着前方,黑亮的眼睛直视远处。她忽然觉得他怪异而可怕。那高度让她头晕、不适。她不能再看了。不过她看见远处,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老鹰下面,便是被夕晖照着的这片景像。“我还能走那么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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